1、 1 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暂行规定 ( 2018 年 6 月修订) 为充分调动全院 教 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加强学生的专业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引导学生明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实施方案及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切实培养 “ 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 ” 的中大学子 ,特 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总则 1、 根据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第二课堂人才培养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 为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第二课堂必修内容, 所有本科生必须参加。 2、 本科生导师制 分 为 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 一 、二年级 , 学生在一年级 上 学期 结束前 选择导师 并提交生命科学学院导师 制学生报名表 (以下简称报名表
2、) ,在二年级结束前原则上不再更改 。 第二阶段 : 三 、 四年级 , 学生在三年级上学期选择导师并提交报名表, 学生 可以 继续 跟随 第一阶段导师学习, 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选择新导师。 跟随原导师者也需提交报名表。 3、 第一阶段 导师确定之后 , 如导师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指导,或未能按本规定履行导师职责,或学生有特殊原因需更换导师的,视情况另行更换导师,并 重新提交报名表 。 2 4、 第二阶段导师 同时 为学生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学生在四年级 9月 30日前确认是否跟随该导师完成毕业论文。如是,其上报的毕业论 文指导老师应为第二阶段导师。如须调整,应 在 四年级 9 月 30 日前自行
3、联系新导师, 并 重新提交报名表, 其 上报的 毕业 论文指导老师应为调整后的导师。 毕业论文指导老师 与 第二阶段 导师 在 四年级 10 月 1 日后不得再更换 。 5、 如学生在我校其他学院或校外其他单位完成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与第二阶段导师不一致时,仍需上报一名我院教师为其 第二阶段导师 ,且 在四年级 10 月 1日 后不得再更换。 第二条 本科生 导师任职条件及聘任办法 1、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均 须 担任 本科生 导师 。 2、学院为所有本科生配备导师,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位导师 。 3、 对于 一、 二 年级 , 每位导师指导 的 学生 各 年级 分别 不超过 2 人。 对于
4、三、四年级, 每位导师指导 的 学生总数不 超过 5 人 。 如果遇到报名过于集中的情况,则在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调换导师。 第 三 条 本科生导师的基本职责和任务 1、 导师对所带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态度、思想、性格、特长等要进行了解, 根据 学校人才培养方针, 针对学生的特3 点进行 思想政治、 学习方法、大学规划和心理调适等方面的教育和 指导 ,并鼓励建立更高的学术追求,引导学生毕业后继续 深造 。 2、 导师应指导学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阅读相关专业文献,引导学生建立对专业的认同感。 导师应组织实验室的研究生与所 指导的 本科生加强交流与沟通,以老带新,形成互帮互助的优良学风。导师可以安
5、排时间参与学生的部分活动,并给以指导。 3、 鼓励 导师指导和 支持学生参与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尤其是国内外 高水平 学术 会议 , 学院视情况予以经费支持。 4、 导师 每学期 和 每位 学生面谈 应 不少于 2次 ,在开学 后两周内及 期中 考后两周内应分别面谈 1 次 。在上述两次面谈后,导师须填写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情况跟踪手册。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应认真负责, 指导学生制订学习计划,为学生指出努力方向 。 根据工作指引要求,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 结。 5、 对于一、 二 年级,导师应指导学生 在本科二年级结束前 , 完成 1 篇综述 或研究论文 。 对于三、四年级, 导师 应指导
6、学生按生命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要求 ,在三年级结束前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在四年级完成毕业论文全部工作。 6、 如学生在我校其他学院或校外单位完成毕业论文, 第4 二阶段 导师应全程跟进了解学生毕业论文完成情况,保证其按时、 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 工作 。 第 四 条 学生义务 1、 学生应 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每月至少主动联系导师一次, 接受 导师对自己学业、思想、生活遇到问题的指导和帮助 。 2、 学生应以主动、认真的态度,参与导师要求的各项活动,包括导师所在课题组的学术活动、讲座报告 等 ,努力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 每学期参加课题组活动不少于 2 次。 3
7、、 学生 每学期开学两周内 应与导师 面谈 一次,并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 制 订出本学期学业计划 。 学生每学期期中考后两周内应与导师 面谈 一次, 根据实际情况 对学期初制订的学业计划 进行 调整, 确定努力方向。上述两次面谈后,学生应填写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情况跟踪手册。 第 五 条 本科生导师的基本待遇 1、 导师指导学生的工作纳入导师 指导 本科生 教学工作量 , 考核基本 合格 、 合格 、 优秀者 按每生每学年 6、 8、 12 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 考核 不合格 者 不计算 工作量 。 2、 每指导一名学生,学院提供 一定 的配套指导经费 ,并对每学年考核等级为优秀
8、的导师进行奖励。 5 第 六 条 本科生导师的监督和 评估 办法 1、学院将设立“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督导组”,简称“学院督导组”,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系主任为组员、教务部和学生工作部老师为秘书。学院督导组负责该项目的策划、执行、监督、反馈和评价工作; 2、 评估 包含 一学期内导师与学生交流的情况(包括交流的次数、内 容、形式、氛围等),导师是否帮助学生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如学业上的困惑、人际交往上的困惑、对大学生活的迷茫 、 个人职业道路如何选择和规划等),导师是否给学生提供了一些资源(如推荐学生阅读 学术文献, 提供了科研实践、社会实践的机会等) 。 3
9、、 导师的评估 等级分为优秀、 合格 、 基本合格 和 不 合 格 。导师指导学生申报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基金、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等项目并成功立项的,或指导学生参加院级以上学术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并获奖的,考核等级直接评定为优秀。 第七 条 学生的监督和评价办法 1、导师每学期根据学生的表现对学生进行评价,等级分为 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 和不合格 ,评价包括 一学期内与导师交流的情况(包括交流的次数、态度、氛围等), 本学期学业计划的制订和完成情况,参与导师要求的各项活动及导师6 所在课题组的学术活动情况,以及阅读相关专业文献情况等。 2、学院各专业组织专业教
10、师,对学生的综述(研究论文)进行评议,等级分为 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 和不合格 。 3、 一、 二 、 三 年级学生, 该学年每一次 导师评价 及 综述(研究论文 , 只 针对二年级 )得分 均 为 优秀或合格,方具备参评该学年奖学金资格( 如 一年级 学生, 其 春季学期 学期中及学期末均 评定为优秀或合格, 在 大二上学期方可参评奖学金) 。 4、二、三年级学生, 连续两年每一次 导师评价 及 综述(研究论文 , 只 针对二年级 )得分 均 为优秀或合格,方可参评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 。 第 八 条 本规定的 最终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所有。 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