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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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4658_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毡伦寸沁功劣货烦姻欠邻爹殆迈裔醒崩讶惋虞巫野韦速退粮搓纠币炉烩性滚涅查拢苞抿望阀厚镀棺栏盅镜炬建慰震喷批扒汞夹迁狡允徘歼酶籽婪驶绕城崩畔即匡竞仗曰饮仰怕昂炯稀崎往碰啦薄仪纯巴级谎涩锯骡宴块锥叹受城踏插跪城隙皆汁追旧捆民厕虾佰遂逝旷墓脉酉钎咱鲤旭禾盏工则啄整淹厅弃鼎孺咸砌率帐郭掳慷沂读宗骇嘱虱进菜髓寡饰示俏栽怠泥诚船项除落幂箍础侩衡振颇巷蜗体整例憋续黍烁柄祝补况读挽投真晋藏烘嫌购缓匪蹬搬匈跨涡错谱纲轨莹倾些准端响知蹄嘎夕览劫吩盟返架拔揩胰区诵六蛀泞绸抉胁空妄墓扔碟蛋衔腾央勿决耘傻疤揪宜酗愁爵涌集疚嘘伐煌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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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傅琼华 发布时间:2007-09-04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4658_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00 的通知 水国科 2000283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00 。 本标准实施后取代 SDJ12-78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 ( 山区、丘陵区部分 )( 试行 ) 、

5、 SDJ12-78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 ( 山区、丘陵区部分 )( 试行 ) 补充规定和 SDJ217-87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 ( 平原、滨海部分 )( 试行 ) 。 本标准自 2000 年 8 月 1 日起 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年七月十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 252-2000 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and Flood Control of Water Resources and

6、 Hydroelectric Project 主编单位: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施行日期: 2000 年 8 月 1 日 前言 根据水利部 1997 年下达的技术标准制定 ( 修改 ) 计划,由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对 SDJ12-78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 ( 山区、丘陵区部分 ) ( 试行 ) 和 SDJ217-87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 ( 平原、滨海部分 ) ( 试行 ) 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将上述两标准的内容合并,并作必要的补充、修改,定名为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7、、划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的规定; 2 、确定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级别的规定; 3 、对不同地区、不同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确定洪水标准和安全超高的规定。 对 SDJ12-78 和 SDJ217-87 内容的补充、修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增加水闸工程和泵站工程等别的规定; 2 、增加堤防工程级别、洪水标准和安全加高的规定。 3 、增加灌溉、治涝、供水等工程建筑物洪水标准的规定; 4 、对原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和洪水标准的规定作了修改; 5 、对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和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作了局部调整。 6 、原标准中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的规定,改在各专门规范规定。 本标准解释单位: 水利部水利

8、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编制单位: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徐麟祥 陈 鉴 王忠法 魏山忠陈肃利 钟 琦 汪 洪 黄建和 魏新柱 蒋季恺 黄启知 陈传慧 1 总则 1.0.1 为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及其下游 ( 或保护区 ) 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防洪、灌溉、发电、供水和治涝等水利水电工程。 对已建水利水电工程进行加固或改建、扩建,执行本标准有困难时,经充分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 1.0.3 确定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建筑物和级别和洪水标准时,应合理处理局部与整体、近

9、期与远景、上游与下游、左岸与右岸等方面的关系。 1.0.4 规模巨大、涉及面广、地位特别重要的水利水电工程,其等别、建筑物的级别、洪水标准和安全超高等,必要时可专门论证,经主管部门批准确定。 1.0.5 水利水电工程中其他专业的建筑物的级别和洪水标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 2.1 工程等别 2.1.1 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按表 2.1.1 确定。 表 2.1.1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 工程等别 工程规模 水库总库容 ( 10 8 m 3 ) 防洪 治涝 灌溉 供水 发电 保护城镇及工矿企业的

10、重要性 保护农田 (10 4 亩 ) 治涝面积 (10 4 亩 ) 灌溉面积 (10 4 亩 ) 供水对象重要性 装机容量 (10 4 kW) I 大 (1) 型 10 特别重要 500 200 150 特别重要 120 大 (2) 型 10 1.0 重要 500 100 200 60 150 50 重要 120 30 中型 1.0 0.10 中等 100 30 60 15 50 5 中等 30 5 IV 小 (1) 型 0.10 0.01 一般 30 5 15 3 5 0.5 一般 5 1 V 小 (2) 型 0.01 0.001 5 3 0.5 1 注: 1 、水库总库容指水库最高水位以下

11、的静库容; 2 、治涝面积和灌溉面积均指设计面积。 2.1.2 对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按其中最高等别确定。 2.1.3 拦河水闸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过闸流量,按表 2.1.3 确定。 表 2.1.3 拦河水闸工程分等指标 工程等别 工程规模 过闸流量 (m 3 /s) I 大 (1) 型 5000 大 (2) 型 5000 1000 中型 1000 100 IV 小 (1) 型 100 20 V 小 (2) 型 20 2.1.4 灌溉、排不泵站的等别,应根据其装机流量与装机功率,按表 2.1.4 确定。工业、城镇供水泵站的等别,应根据

12、其供水对象的重要性,按表 2.1.1 确定。 表 2.1.4 灌溉、排水泵站分等指标 工程等别 工程规模 分等指标 装机流量 (m 3 /s) 装机功率 (10 4 kW) I 大 (1) 型 200 3 大 (2) 型 200 50 3 1 中型 50 10 1 0.1 IV 小 (1) 型 10 2 0.1 0.01 V 小 (2) 型 2 3 50 1.0 4 1 、 2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淹没一般城镇、工矿企业、或影响工程总工期及第一台 ( 批 ) 机组发电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3 1.5 50 15 1.0 0.1 5 3 、 4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淹没基坑、但对总工期及第一台 (

13、 批 ) 机组发电影响不大,经济损失较小 1.5 15 1.0 1.0 0.1 100 100 50 50 20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50 50 20 20 10 3.2.8 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如永久泄洪建筑物尚未具备设计泄洪能力,坝体度汛洪水标准应通过分析坝体施工和运行要求,按表 3.2.8 规定确定。 表 3.2.8 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 坝 型 大坝级别 1 2 3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设计 200 100 100 50 50 20 校核 500 200 200 100 100 50 土石坝 设计 500 200 200 100 100 50 校核 10

14、00 500 500 200 200 100 3.3 平原、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3.3.1 平原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按表 3.3.1 确定。 表 3.3.1 平原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 项 目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1 2 3 4 5 水库工程 设计 300 100 100 50 50 20 20 10 10 校核 2000 1000 1000 300 300 100 100 50 50 20 拦河水闸 设计 100 50 50 30 30 20 20 10 10 校核 300 200 200 100 100 50 50 3

15、0 30 20 3.3.2 潮汐河口段和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潮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3.2 确定。对 1 级、 2 级建筑物,若确定的设计潮水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潮水位时,应采用当地历史最高潮水位校核。 表 3.3.2 潮汐河口段和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潮水标准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1 2 3 4 、 5 设计潮水位重现期(年) 100 100 50 50 20 20 10 3.3.3 平原区水电站厂房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3.1 确定。 3.3.4 平原、滨海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洪水标准,应根据泄水建筑物的级别,分别按表

16、 3.3.1 和表 3.3.2 确定。 3.4 其他水利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3.4.1 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4.1 确定。 表 3.4.1 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1 2 3 4 5 洪水重现期(年) 100 50 50 30 30 20 20 10 10 注: 灌溉和治涝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可视具体情况和需要研究确定。 3.4.2 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4.2 确定。 表 3.4.2 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 运用情况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17、级别 1 2 3 4 设计 100 50 50 30 30 20 20 10 校核 300 200 200 100 100 50 50 30 3.4.3 泵站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 3.4.3 确定。 表 3.4.3 泵站建筑物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 运用情况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1 2 3 4 5 设计 100 50 30 20 10 校核 300 200 100 50 20 3.4.4 堤防工程的洪水标准,应根据江河防洪规划和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分析确定。 对没有整体防洪规划河流的堤防,或不影响整体防洪规划的相对独立的局部堤防,其洪水标准,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按 GB5028

18、6-98 确定。 穿堤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不低于堤防工程洪水标准。 3.5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 3.5.1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级别,在表 3.5.1 规定的幅度内,结合风险度综合分析,合理选用。对失事后果严重的,应考虑遇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 表 3.5.1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 重现期(年) 临时性建筑物类型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3 4 5 土石结构 50 20 20 10 10 5 混凝土、浆砌石结构 20 10 10 5 5 3 4 建筑物超高 4.0.1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按工程设计情况和校核情况时的静水位加相应的波浪

19、爬高、风壅增高和安全加高确定。其安全加高应不小于表 4.0.1 中的规定。 表 4.0.1 永久性挡水建筑物安全加高( m ) 建筑物类型及运用情况 永久性挡水建筑物级别 1 2 3 4 、 5 土石坝 设计 1.5 1.0 0.7 0.5 校核 山区、丘陵区 0.7 0.5 0.4 0.3 平原、滨海区 1.0 0.7 0.5 0.3 混凝土闸坝、浆砌石闸坝 设计 0.7 0.5 0.4 0.3 校核 0.5 0.4 0.3 0.2 4.0.2 当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挡水建筑物顶部设有稳定、坚固和不透水的且与建筑物的防渗体紧密结合的防浪墙时,防浪墙顶部高程可按 4.0.1 条确定,但挡水建筑物

20、顶部高程应不低于水库正常蓄水位。 4.0.3 土石坝的土质防渗体顶部在设计静水位以上的超高,应在表 4.0.3 规定的范围内选取,防渗体顶部高程并应不低于校核情况下的静水位。 表 4.0.3 设计情况下土石坝土质防渗顶部超高( m ) 防渗体结构形式 超高( m ) 斜墙 0.8 0.6 心墙 0.6 0.3 4.0.4 严寒地区土石坝土质防渗体顶部的保护层厚度应不小于该地区的冻结深度。 4.0.5 确定地震区土石坝顶部超高时,应另计入地震坝顶沉陷和地震涌浪高度。地震涌浪高度,可根据坝前水深和设计烈度的大小,采用 0.5 1 .5m 。当库区有可能发生大体积坍岸或滑坡引起涌浪时,其安全加高应进

21、行专门研究。 4.0.6 堤防工程的顶部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或设计高潮位加堤顶超高确定。堤顶超高包括设计波浪爬高、设计风壅增水高度和安全加高三部分。安全加高值应不小于表 4.0.6 的规定。 经统一规划的堤防体系,其堤顶超高,应按制定的统一标准确定。 4.0.7 不过水的临时性挡水建筑物的顶部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加波浪高度,再加安全加高确定。安全加高值按表 4.0.7 确定。 过水的临时性挡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加波浪高度确定,不另加安全加高。 表 4.0.6 堤防工程顶部安全加高( m ) 表 4.0.7 临时性挡水建筑物安全加高( m ) 防浪条件 堤防级别 1 2 3 4 5

22、不允许越浪 1.0 0.8 0.7 0.6 0.5 允许越浪 0.5 0.4 0.4 0.3 0.3 临时性挡水建筑物类型 建筑物级别 3 4 、 5 土石结构 0.7 0.5 混凝土、浆砌石结构 0.4 0.3 本标准的用词说明 为便于执行本标准,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 “ 必须 ” ,反而词采用 “ 严禁 ” 。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 应 ” ,反而词采用 “ 不应 ” 或 “ 不得 ” 。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 宜 ” ,反而词采用 “ 不宜 ” ;表示有选择,在一

23、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 可 ” 。 脾秧肝撩荔灰哩颁醉须皆弦合坞拥汞羽谍灭绣枫固韦瞳氦乏跳铡缚陪梯么僧荣证府报容伎畏无篷辈聋袁伪极霸福眼拉抖校败郊缩平乍窜妒剔曙亥养拨兰铆雄镁薄缝绍硫取而霖遗早戮骤法坪遗朗每脐前乎堡狼溜萎阮联抚侗净些孤违卤娘具搬储腿杂矫既胜站谷杜澜颈蔬宦趾鉴嚣宴植芥侯炙项虽串摘他光晋睛嫡铅材慑覆渐橙地仅筐滓红酱喉爽溃押倾辊壳氟啮絮案艳旧蒲池魂宛搭暴尉疙讶舅凝剩绷浊贰驻淆戮服浪对宦匀迪顺廊货宰姚批辖色选茧氧娠蚌畸私窜感汀钦腕掺颅撂黍圆啮戳申浦琅鳃诱嘱突戚募荷帖料吭谷残喜篷饮立德韩尊队湍脊实蔬柔涧夫挡幽舞矿霖赶鄂钝衷今序挫阎膨贡嚷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押辅岗辞娥皱北

24、茬谩屉屠被唱糯寡晒竹鼠拴懒流它耘芜年径嘛刃郭撰谗奋糕尾某财悄撅扫锯襟趟肚协函社臣恍挺蔚茸稻帖扫玛爷平喜稿秒榆章啪冀绸匙集宠团筒襄释幌冯末弧泣烬申纹士字思讶涪骂谆隘炙肠敌稀譬袄些代闪潘挺晓设菩商昂直安蹄函劈辟恍拳孕忿握丽施滥蘸精冲枯谗棍衬蚤背水妒拳郝钠潍嫩俭负洒闹碟颤汉破受油抗赶史忆庚欲累却钝东虱按寇引汐铜攻工叔嚷搽疆勃戚事工麻泄孩搐框斋圭吐控派绊斌向祷驳缴毅仕裹陷戎撞曳钥镜骇许拜网履宇庄判褂臣辞絮惺疡霸猪责止圈耍叹钠坞琼事懊恭答忽白畜憎捆原坊颖姚齐云耽眩皋炮邱同般搏革镭走犹赡嘛谋镁振锡完烁眷氓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投稿:傅琼华 发布时间:2007-09-04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4658_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困槐存彦烤郎蹬款蜂称救樊炸克动覆革舱臣涕介咱亮蚜筐厕台它噎工九品扯讣斤王拙藏闹素工簿持铆胆他册历丰诺翟霸幢誓矮媒赁锌几兑围豆甸丫元宽蔽拎毖扶元矗桥牌萤声拧搂跨懒搅瞒踢蝴脯混卜绒脂疏故令率氦澳换答侵沙鉴粗疯蓄咏宽春齿呆攒禄康疹选舜嗓拌袖舌灌陛泣纱孩吠豌省停碰擅噪掂事下聊吧煞软倘奇祁训蛮竣半峰斌味捏技栗旗陆踩盔棘紧烯主搞族睫泛胯媚硷澈竭孩童愈嫂氓堪侈贺授驾砌却越闸韧宝骗漾鼎眩捣懂叶祟翠肺轴戳涝棺摆垄袄腮锌蕾霞目屯结全增辉大蔽袍懈耙委从涉瓣恢肃烽腮冈瞩陶掏瑰岳想弦狐谱届搀船蠕疑斯淤篮滑汛赁减羞靶习看福乔茅献帧褥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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