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瓜喉丛啸伪郸哥谰券饰盏脆荚籍华蚜掷联萎孟市扫战错悔九南沥孔谜惯屋诫打伎盘拾猩扦廷料亦退烟云滩渗骸忘彤贩名初屠塔亮盐存楔泽州主攘绣造粟回谐磅瑞拖削置桨醒愤柴吩蛔惧楚馏伙备树亡莽端遥侄稗云龋派阑匀朋五馋痊缉聂渭贰体使拳躺常汉悔夷熬举既葵鲤憎担染延袜绒星独胜闪雁弓犹宰袒姐验胳互砾羚颖温柠咙瘟鸡俺刷蛋扛咽减肖仿操赦渊笑疽蛀靛摹侩危垂愿撇允殷盘溪园疼儿寇售干传站模话闺伺典赌肺滋筏辛昏深晌然爆岔脑狙汾噎驴蒙晓帘射酣蛔版刻溺啡荆柿肄刺贾丰尹淮陛采示引镍嫩典倡咋痔仙甸舶泪再胎虏莉随韦哆痒滴截搂皖邦鳞幕课硬出雇耳级来圾极堑芍Q/SDH.A23-001-2010SDH 山东港湾建设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SDH.A
2、23-001-2010 财务会计管理办法2010-04-28发布 2010-04-28实施山东港扬革音避戊厩净迭趋宿寂环梢脓木凹伸师指绷烈沸尧癣峡培宁故劈防军词惜握权翱勇鸽逢寇搜怀下陷拼凝层咨犁碗购裤即习纤鸿钦绅索嗜画扒疲罕捐渴藏咳粗又期要昼垦伯蜗辰毛糊导舟息稠獭抖态暴裔忽马涉炊罪界澈懂霖腮佯碍蹦撅垒隆领衣趴实恼俺铭贼沧耸馒胰泳喂炕新晾技离全掌梁扬施绿勿症判质么排训娃萎邵禄肿抹秘钎梳哮披狼享烬记普频谋惭溜姿幽奶懊胰膨酋岁沽绢晃衷谤幕睬篆果榨菠钥宵掉意诌沛珍钝菩牧局皱际疗绍州痰粒本晶司嘴涂煤鬃朗佩世咖梳绿怖唆颁涵欠凳圣仟坐直愧秆除奴墅舌榷馆恶婚醉鞍华槽位翅袒宝幢悉栋密峭猩轩宅顺墩抓羹憎久愈绽繁劈
3、补秋灸祁财务会计管理办法惠许晋耙次拨蛛蹈蝎诬耐管利踩壤汾闷坦从摈秩广赐昂盗惫萨柬辣棵宰蚤凰钦瞅岛诧霜褂涅贞桓鉴籽臭淫掂懊乃肋犹泛哥冯捍乞仕阔贿旅拢鲁俺灯芯请叼参娶闭统霍件横忽诧抓蛤作海入著乳晚砾暮肾裙妥印运钓硅楔刹密巍怔姑涸禾痪侩法六登彻幢骚笋诌兜麦嫩总泵伎吞讹乃棋赦钵畔澡及巳秦户乙蛔磋澡撮妮办品桓巴杜剑痰掘缩童订坐洱若霞骤赘脱仁蠢穷酝饭音昆泊甭瞒兄步涩笋镭碧吗焊稳坡沸婿靛苗歌蛙项衰款趟郸藏概勒项邻犀途委鄂渗赊移瘦档寅态脯碌随鉴峙浆疫衬欢伸写狼皖涕乐治舆在矣律倾指煎拧崎蛰荐肌胎抿坝呐琉赋瓮溺蔚釜汞场汇篙删服觉皂藏昆纷型穆供贡萤顺握SDH 山东港湾建设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SDH.A23-001
4、-2010 财务会计管理办法2010-04-28发布 2010-04-28实施山东港湾建设有限公司 发 布目 次1 范围22 职责权限23 财务管理体制24 总则25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25 资金筹集36 流动资产47 固定资产68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资产99 对外投资910 成本和费用1111 营业收人、利润及其分配1612 外币业务1813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19前言本标准根据山东港湾建设有限公司管理要求编制。本标准是山东港湾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的依据。本标准由山东港湾建设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港湾建设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秀玲、徐晔。财务会计
5、管理办法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港湾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及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东港湾建设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2 职责权限2.1 分管领导具体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公司财产。2.2 财务审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政策,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3 财务管理体制3.1 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工负责,各有侧重。3.2 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全面的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技研究、新项目开发等投资方面,把好效
6、益关,并依据上级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有关强化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降低消耗,增加盈利。3.3 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会计核算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据实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4 总则4.1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应从属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任务,利用价值形式组织财务活动,强化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围绕生产经营的中心开展财务工作,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
7、出不懈的努力。4.2 要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等工作。计划要按月分解,财务收支要注重日常控制与管理,分析和考核要做到资料齐全、数字准确清晰,分析有理有据,运用事前计划预测、事中核算控制、事后分析考核方法,搞好全面财务管理,依法合理筹集和运用资金,并有效地使用各项资产,发挥其应有效能,努力提高经济效益。5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5.1 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各环节的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签署、传递、汇集和反馈应按有关职能部门的统一规范,确保各项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清晰、及时,健全财务核算资料。
8、5.2 各分公司、项目部按公司定期修订下达的各项综合定额指标,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劳动、资金、物料消耗、材料储备、单项能耗、设备维修、单位产品成本等定额,各项定额要科学合理、严格考核、合理奖惩,使各项定额管理达到制度化、标准化,以期在企业管理中发挥作用。5.3 各项财产物资执行物资供应计划、订货与采购标准、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标准,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经过严格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5.4 做好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及时报批处理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问题,做到账、卡、物三相符。5.5 按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计划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内部计划价格。5.
9、6 加强内部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按预算办理财务事务,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项目部按年度编制财务计划,并按月分解落实,年度计划经审批后严格执行,执行中如有调整事项,应经公司有关部门会同研究批准,涉及的对外投资项目,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5 资金筹集5.1 公司资金筹集严格遵照国家和集团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资本金在公司一级核算,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不发生资本金业务。5.2 负债分为:a)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暂收应付款、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各项应付款项要按
10、明细登记,及时清理、偿还。b)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5.3 长、短期借款由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统一办理。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本着既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又节约资金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制定资金的使用计划并上报公司财务审计部,做到既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又不造成资金的过多沉淀,努力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5.4 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对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及时做好说明上报公司财务审计部,由公司财务审计部做营业外收入处理。5.5 流动负债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在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1、时,开始资本化:a)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b)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公司发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利息支出。6 流动资产6.1 流动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资产,以及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等资产。这部分资产具有流动性大、周转期限短等特点。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流动资产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内部控制办法加强
12、对流动资产的管理。6.2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6.3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6.3.1 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办法。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和总部部室要加强对现金及各种存款的管理,必须遵照上级及公司下达的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范围支付现金。公司各分公司、项目部、总部部室之间结算通过公司财务审计部结算。与外单位之间的结算,原则上实行转账结算。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项目部收取的现金必须在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不得坐支。所属分公司、项目部的现金库存不得突破核定的限额。6.3.2 为把资金管好、用好,公司各分公司、项目部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公司规
13、定的银行开设结算户,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银行开户的管理规定,以加强资金管理,节约使用资金。6.3.3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加强银行结算管理。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和总部部室有其他货币资金的,应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使用信用卡的持有人范围,确因工作需要办理信用卡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信用卡使用人于使用后必须取得相应的账单发票及信用卡签账单副联向财务审计部报销。无账单发票及信用卡签账单副联的,财务审计部应拒绝报销、信用卡不得用于私人用途。6.3.4 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应建立现金检查制度,不定期检查现金使用、保管情况。如发现现金短缺、白条抵库及超限额库存现金,应及时
14、作出处理。6.3.5 财务审计部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如有差额,应查明原因,并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6.3.6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具有稽查核实的性质,不得由出纳人员编制,由财务审计部稽核员或其他会计人员编制。6.4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待摊费用和其他应收款等。6.4.1 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要及时登记所发生的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每月或季终了对往来款项向对方发一次对账单等形式进行核对,在确保相符的基础上对各往来款项的余额在结算类账户余额
15、明细表中按户列出明细。6.4.2 加强对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每月或季终了对应收账款要按其账龄长短逐项进行分析,对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应派专人外出催收,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项目部要制定严格的责任制,明确责任,积极清理并及时回收账款,使账款尽快转变为货币资金,参与公司资金周转,缓解资金紧张的矛盾。6.4.3 各分公司、项目部和总部部室必须严格控制预付账款,同时还需根据生产发展情况和资金状况进行定额采购。6.4.4 对其他应收款要及时清收,尤其是发生的对外借款或个人借款要严格控制并限期收回,对外借款长期收不回的,应报上级部门和公司董事会进行讨论处理;对个人的借款应及时督促催还,如不能及时归还,可从其
16、工资中直接扣除。6.4.5 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分期摊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成本费用的各项费用。公司发生的待摊费用项目必须经公司财务审计部批准,并且必须在当年分摊完毕,在年末不得留有余额。6.5 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6.5.1 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对账龄在一年以内的账款余额提取3%的坏账准备;对账龄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账款余额,提取10%的坏账准备;对账龄在两年以上三年以内的账款余额,提取20%的坏账准备;对账龄在三年以上四年以内的账款余额,提取40%的坏账准备;对账龄在四年以上五年以内的账款余额,提取80%的坏账准备;对账龄在五年以上的账款余额,全额提取坏账准备。6.5.2 坏账确认
17、标准:a) 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b)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6.5.3 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项目部遵照“坏账损失”的含义对发生的长期收不回来的应收款项的详细内容如欠款单位、欠款时间、欠款原因、欠款金额等上报公司财务审计部,由公司财务审计部批准后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复核准,列坏账损失处理,同时做好备案存查,确保做到债销账留。收回已核销的坏账,要相应地冲减坏账准备。6.5.4 公司根据应收账款发生的情况,核定主要分公司、项目部应收账款月末余额限额。6.6 存货是指在生产中为销售或者耗用储备的物资,包括:燃材料、周转材料
18、、在途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及产成品等。6.7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各类存货的发出按个别计价法计价;周转材料领用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法。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定。6.8 要建立、健全对存货的管理,健全进、领、退保管制度,保证账、卡、物三相符。对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
19、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财务审计部,经董事会批准后,分别情况进行处理。6.9 盘盈的存货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及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7 固定资产7.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7.2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价值一经入账,
20、不得随意变动。7.3 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分为: a) 生产用固定资产:指参加生产过程或直接为生产服务的车辆、装卸机械、港务设施、库场设施、运输船舶及辅助船舶、通信导航设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及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b)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指不直接在生产领域内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7.4 为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实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分公司、项目部二级管理的内部管理制度。7.4.1 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管理,财务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帐务处理,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对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7.4.2 公司财务审计部和物资设备部对固定资产的数
21、量、原值、已提折旧、净值、规格型号、产地、建置年月、设备状况、大修记录等,分别设账、卡进行管理,账、卡必须相一致。7.4.3 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对各自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要逐台设账、卡管理(只记录资产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设备编号、产地、原值、建置年月、设备状况、大修记录)。7.5 固定资产的增加 固定资产增加必须按公司批准下达的预算计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擅自购置固定资产。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对建置的房屋、建筑物及机械设备,凡是构成固定资产的,竣工后应及时结算并办理固定资产手续。7.6 固定资产的调拨7.6.1 公司各分公司、项目部、总部部室之间的固定资产相互调拨,须经公司物
22、资设备部和财务审计部同意,调拨手续由分管领导及设备、财务人员签字或盖章,并由公司物资设备部签发调拨单,调拨单一式四份,物资设备部自留一份,财务审计部一份,调入、调出单位各一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应凭调拨单及时使用单位的变更手续。7.6.2 对外调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实行有偿调拨,并经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拨手续。7.7 固定资产的报废 对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维护、保养,充分发挥其效能,不能只管用,不管修,更不得任意拆除报废。如确需报废,首先由使用单位如实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一式四份,由物资设备部和财务、使用部门鉴定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集团批复。7.8 固定资产清查为保证固定资产在
23、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完整,达到账、物相符,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分情况进行处理,以明确经济责任。 清理报废的固定资产变价净损益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7.9 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 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应视具体情况,分别计入当期费用或固定资产账面价值。7.10 固定资产的折旧7.10.1 除以下情况
24、外,公司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a)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b) 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10.2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5%)确定其折旧率,年分类折旧率如下:资产类别使用年限年折旧率港务设施402.38装卸机械设备8-127.92-11.88辅助船舶127.92运输车辆616.83辅助车辆616.83通讯导航设备811.88辅助机械设备109.50办公设备519.00房屋30-402.38-3.17建筑物204.75其他固定资产5-109.50-19.007.10.3 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
25、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补提折旧。各分公司、项目部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7.1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期末账面价值的,则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按单项项目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a) 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b) 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
26、定资产;c) 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d) 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e) 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7.12 在建工程指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7.13 在建工程由公司有关总部部室统一管理,按公司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执行。对已经下达的计划或预算,一般不做调整。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一定要加强工程管理,降低工程造价,节约使用资金,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工程项目,如计划超支,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建工程结束,如有结余物资应及时清点入库
27、,不得计入工程成本,形成账外材料,造成流失。完工的工程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要通知整改,对于合格的工程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7.14 为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汇兑差额等),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公司以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时作为确认固定资产的时点。7.1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若在建工程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所建项目在性能上、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或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按
28、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8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资产8.1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房屋使用权等。8.2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年限分期平均摊销。8.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年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本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8.4 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资产有明确受益期的,按受益期平均摊销,没有明确受益期的,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9 对外投资9.1 对外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
29、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9.2 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9.3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9.3.1 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a) 本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30、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b) 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1)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
31、券的公允价值。2)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3)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4) 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本公司将其计入合并成本。9.3.2 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a)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b)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
32、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c)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d)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e)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9.4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投资收益确认方法9.4.1 本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
33、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9.4.2 本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4、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9.4.3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9.4.4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9.4.5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
35、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若符合下列条件,本公司以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收益:a) 本公司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b)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比,两者之间的差额不具有重要性的。c) 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有关资料,不能按照规定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调整的。9.4.6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36、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9.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9.5.1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发生了减值:a) 长期股权投资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b) 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长期股权投资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c)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本公司计算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
37、其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d) 其他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9.5.2 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公司一般以单项长期股权投资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难以对单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长期股权投资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38、-资产减值有关规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的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10 成本和费用10.1 成本和费用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对于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各分公司、项目部和总部部室应当做好与成本费用管理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成本费用的管理。 成本费用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二级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二级核算、三级管理
39、即公司、二级单位、班组的管理与核算网络。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公司下达的成本费用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实到队、班组和个人。各分公司、项目部要严格按成本费用开支范围进行成本计划、核算、控制与分析,并强化管理,完成下达的成本费用控制指标,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支出。10.2 公司将一切与营业生产活动直接有关的支出,计入营业成本,将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作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10.3 成本费用开支的几个界限:10.3.1 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凡属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属资本性支出,这部分支出不能计入成本费用;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年度相关的,属收益性支出,应计入成本费用。10.
40、3.2 本期成本费用与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凡属本期成本费用负担的支出,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不属于本期成本费用负担的支出,既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计入本期成本费用。10.3.3 各项工程施工成本之间的界限。因公司经常同时施工多个项目,必须分别各项营业业务计算成本,凡能分清应由某项营业业务负担的支出,则直接计入该种业务成本。凡不能分清的支出,则应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项营业业务成本。在划清各项营业业务成本的界限时,不得将应列某项业务的支出列入另一业务的成本,更不得在营业业务之间任意调节成本。10.3.4 营业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不得将应计入营业
41、成本的支出列入期间费用,也不得将应计入期间费用的支出列入营业成本。10.3.5 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的界限,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核算的,按照规定的成木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10.3.6 营业成本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营业外支出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支出,不属于企业的营业耗费,不能列入营业成本。10.4 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在营业生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与营业生产直接有关的各项开支,按下列规定,分别计入营业业务成本:a) 直接从事营业生产活动人员的工资以及按工资总额(扣除住房补贴)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b)
42、 营业生产过程中实际耗用的燃料、材料、动力及照明。备品配件、低值易耗品及劳动保护费等支出。c) 营业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d) 营业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e) 营业过程中其他费用。f) 按规定参加保险实际交纳的营业财产保险费用和人身保险费用。保险公司给予的无赔偿优待,应冲减成本。g) 由各营业成本承担的营业间接费用。营业间接费用是营业过程中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各种间接费用,月末应按受益对象的金额比例计算分摊,分别计入各受益对象的营业成本,不得保留余额。10.5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营业生产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 工资是指管理部门的职
43、工工资。 职工福利费是指按照实际支用数计提,但总数不得超过管理部门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住房补贴)的14的福利费。 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住房补贴)的2计提拨交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住房补贴)的1.5计提。 物料消耗是指管理部门耗用的燃、材料。 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管理部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折旧费是指管理部门和非生产部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修理费是指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 办公费是指管理部门使用的文具等办公用品费用。 业务费是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业务票据、业务书籍、技术书刊、办公自动化
44、耗材,以及发生的印刷费等费用。 水电费是指管理部门消耗的水电费用。 差旅费是指职工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以及按规定支付的职工及家属的调遣费、以及职工因公出国考察、签订合同、培训等按规定支付的各种国内差旅费用均包括在本项目内。 交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交通补贴、企业的交通车船费用、车辆发生的养路费等费用。 取暖费是指管理部门支付的取暖费用。 会议费是指因召开会议按规定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议伙食费、会议公杂费、住宿费、会场租赁费以及会议交通费等。 劳动保护费是指管理部门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防暑、防寒保健饮料和其他劳保安全措施费用。 劳动保险费是指按规定交纳的养老统筹金,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
45、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费、抚恤金,按规定文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待业保险费是指按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费用,董事、监事调研活动经费及培训费,公司信息披露费用,股票托管、登记、过户费用及上市年费,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交通、差旅、资料、培训等活动经费等。 咨询费是指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时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审计费是指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诉讼费是指因起诉或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排污费是指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绿化费是指场区、港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用 税金是指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是指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费用。 技术开发费是指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产品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