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挡土墙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河南豫通盛鼎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永宁镇滑雪场道路建设项目挡土墙工程2、工程地点:关岭自治县永宁镇3、合同工期:工程工期为 天,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工程质量要求:按图施工,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三、承包方式结算价款1、包人工、包工具、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验收。2、挡土墙按 元/m3 的价格包干。工作范围及内容:挡土墙
2、砌筑、基础20cm内清基、勾缝、安装泄水管、土方回填。3、按图施工,工程量以实际完成为准。四、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2、随时指导监督乙方按规范严格施工,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分组织验收。3、保障进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畅,材料运输车要能进入现场,及时供应材料。乙方:1、按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完成工程任务。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并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和各项指令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3、乙方必须对施工现场及施工方法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乙
3、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4、自备施工所用机械设备料具以及拌砂浆的水等。5、乙方负责人必须常住工地,亲临现场指导日常工作,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若发生遥控指挥,发号施令,不到工地的,每天罚款500元。五、违约责任1、工程逾期完成,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工程逾期15天不完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施工中接到甲方限期整改要求,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接到甲方限期整改两次(含两次)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
4、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六、合同价款支付按工程进度付款,每完成工程量1500m3付进度款80%,余款工程竣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七、其他1、挡土墙完工后,乙方需保证挡土墙15天的养护期,若养护期内因重型辆或机械设备碾压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者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无法按时完成工期或技术力量薄弱,工程质量和进度搞不上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结清合同自动终止。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电话: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