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气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细则 为了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增强班集体凝聚力。根据铜陵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办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评比细则如下。1、 参评班级:电气学院大一至大三年级二、评比办法:(一)“优良学风班”每学期评比一次,在三月份和九月份进行。(二)“优良学风标兵班”每学年评比一次,申报评比“优良学风标兵班”的班级必须连续两个学期获得“优良学风班”,在九月份进行。三、评比标准: (一)班级思想政治素质 1、政治理论学习(10分)(1)班级同学在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一年级写入党申请书人数占全班人数的50%以上,二年级已参加党课学习人数占全班
2、人数的20%以上,三年级已发展党员数占全班人数8%以上;比例低于标准的少一人扣0.5分。(2)团课党课无人缺席。缺席一人扣1分。 2、班级学生道德修养(10分)班级学生积极上进、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协作、热爱集体、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循社会公德。班级学生有不文明举止或有违社会公德现象通报批评1人次扣1分。 (二)班级学业 1、班级整体学习状况(10分)班级整体学习状况良好,学习态度端正,班级至少成立1个学习互助小组,每两周开展一次学习互助活动。缺学习小组扣1分,无定期学习活动扣1分。 2、课程学习(10分) 班级同学学习成绩优良,班级考试不及格率在8%左右(班级考试不及格率=必修课不及格人
3、数/(班级人数*必修考试科数)。超过0.1%扣1分,扣完为止。 (三)班级管理1、干部作用(8分) 学生干部以身作则,组织和带领全班同学创建优良班集体,学生干部在院系学生会会议、班级会议上迟到1人扣0.5分,缺席1人次扣1分。2、班团干部会议(6分)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和模范带头作用较强,班委、团支部在班级工作中卓有成效。班委会、团支部每学期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班级日常工作有记录。每月至少开一次班委会和团支委会,并有书面记录。班团干部要建立与辅导员定期联系制度,每月至少一次报告班级工作落实和班里情况。缺少一次干部会议扣1分,缺少1次定期联系扣1分。3、宿舍管理(6分)严格遵守学院公寓管理制度
4、,宿舍卫生检查被评为“差”宿舍1次扣1分,班级学生有使用违章电器,夜不归宿现象,1人次扣1分,有严重违纪行为,一人次扣2分。 (四)班级纪律 1、课堂学习纪律(12分)学生自觉遵守教学秩序,认真听讲,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迟到、早退1人次扣0.5分,旷课1人次扣1分。 2、集体活动纪律(8分)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活动出勤率不低于95%。低于95%的少一人扣0.5分。 (五)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 1、各类活动的开展和参与(15分) (1)积极组织学生参与通读百部经典名篇活动,并撰写读书心得。全班参与可获3分,无故不参加者少一人扣0.5分。 (2)班级同学积极参加由系部组织的
5、各项考证培训,班级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人数的10%。(3分) (3)科技创新意识强,敢于迎接挑战。积极参加实验室开放、智能汽车比赛、机器鼠循迹大赛、数学建模竞赛、GE控制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各项专业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3分) (4)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如学校系部组织的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等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并在运动会等各项体育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3分) (5)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演讲比赛、辩论赛、歌唱比赛等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3分) 2、社会实践(5分) (1)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递交实践心得报告。全班参与获3分,少1人扣0.5
6、分,扣完为止。 (2)积极接受和参加校内校外的公益劳动,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公益劳动任务的班级可获2分,未完成公益劳动时间规定的1人扣1分。(六)班里学年内学生没有作弊行为或受到违纪处分。4、 加分项目(累计最高10分)1、班级获校级先进班集体加4分、市级先进班集体加6分、省级以上先进班集体加10分;2、学生获市级奖励加1分/人次、省级奖励加2分/人次、国家级奖励加3分/人次。3、学生在校报校刊上发表文章1篇加0.5分、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1篇加2分。5、 评定程序 (一)参加优良学风班评比的班级首先向院部递交申请,并提供评比材料。评比材料包括:1、优良学风班推荐登记表;2、优良学风班
7、评审材料,其中应包括量化评分表和班级积极开展以教学与学术活动为主的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取得的成果证明等材料;3、该学期(学年)全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一览表。(二)院部组织初评。根据评比条件,院部将组织评比小组认真审核,对参选的班级进行评选,择优确定参评班级;院部推荐申报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数不超过本院总班级数(除毕业实习班级)的20%,“优良学风标兵班”的推荐班级数不超过参评班级数的10%。(三)院部将参加评比的班级材料于每年三月底和九月底交学生处进行审核,凡符合条件的班级,由学生处汇总上报学院进行表彰。(四)评比材料应按时一次性上报,材料不全、失实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评比资格。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电气工程学院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