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东县政府集中采购供需合同(货物类)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根据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DGP201 ( ) 号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供需合同:一、货物清单序号货 物 名 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合计金额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三、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四、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所供商品必须为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的全新正品。国家有统一技术标准的,不低于国家标准。如需方有特殊要求,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执行。五、免费质保期为 个月。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执行。六
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前风险及费用由供方承担。七、验收:由需方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组织验收。八、付款:由需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付款。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交付使用 个月后,经需方确认在此期间使用正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九、担保条款:供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需方交纳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元。该款在 后由需方退还供方(无息)。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供方不能交货及需方中途退货,按照违约部分货款总额的 %结算。 供方逾期交货及需方逾期付款,则按照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 结算。 供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需方有权视为不能
3、交货或逾期交货,并由供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一、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条款;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文件和供方应标文件; 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供需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十三、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政府采购文件为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甲方(需方)(盖章): 乙方(供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