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粮食局行政职权流程图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一、申请人申领申请表一、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申办条件1.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并具有良好的资信;2.拥有或者租借100万公斤以上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粮食仓储设施;3.具有或者聘用具备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的人员;4.具有合格的粮食质量检验检测设施和计量工具。二、个体工商户申办条件1.具备筹措经营资金3万元以上的能力;2.拥有或者租借5万公斤以上的粮食仓储设施。符合申办条件五、审查机关发证材料存在错误,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可以当场修改的,允许当场修改;不能当场修改完善的,审核机关一次告知需要修改的内容。三、审批机关受理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发证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六、申请人办理工商登记二、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可以当场发证的不能当场发证的,15个工作日内审查合格15个工作日内未答复的申请人自动取得收购资格四、审批机关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