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帆船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05年X月X日至X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举行。二、参加单位:解放军、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三、竞赛项目:(一)女子470级奥林匹克航线赛。(二)男子470级奥林匹克航线赛。(三)女子欧洲级奥林匹克航线赛。(四)男子激光级奥林匹克航线赛。(五)男子芬兰人级奥林匹克航线赛。四、运动员资格: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颁发的会员证。香港和澳门运动员以代表团报名单为准。五、参加办法:(一)参赛运动员必须
2、持有有效的人身保险证明。(二)每单位每项目限按预赛取得的资格报名。(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参加五个以上(含五个)项目比赛的单位,可报教练员4名(必须是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注册的个人会员,下同,略),替补队员4名;参加四个项目比赛的单位,可报教练员3名,替补队员3名;参加三个项目比赛的单位,可报教练员2名,替补队员2名;参加两个项目比赛的单位,可报教练员1名,替补队员1名。运动员不得兼项。六、竞赛办法:(一)执行20052008国际帆联帆船竞赛规则、各级别规则、本竞赛规程、竞赛通知、竞赛委员会颁布的航行细则及修改补充部分。(二)参赛运动员的帆号必须是舵手的协会注册号,激光级帆号严格按照激光级级
3、别规则有关规定执行。七、录取名次与奖励:(一)按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八、报名和报到:(一)报名:请各单位将报名表一式二份,于赛前一个月(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分别报送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和江苏省体育局。逾期报名,不得参赛。(二)报到:按照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国际帆联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主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聘请。十、参赛器材:欧洲级、470级、激光级参赛器材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订购,具体要求参照水上中心有关器材订购级别抽签的规定执行,赛前经丈量合格方可参赛。芬兰人级别参赛器材由各单位自备,但必须提供全套丈量证书,赛前经过丈量合格方可参赛。具体丈量方法按照赛前下发的有关通知执行。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