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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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1.1目的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组织、实施、监督、控制和协调,规范工程项目论证、立项、准备、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2依据制定本实施细则的依据:国家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管理规范和公司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 1.3适用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由公司组织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 的工程项目管理。1.4术语1.4.1建设工程项目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项目论证、立项、设计、采购、

2、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简称为项目。1.4.2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组织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简称为项目管理。1.4.3项目发包人按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简称为发包人。1.4.4项目承包人按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项目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简称为承包人。1.4.5项目承包受发包人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分阶段承包的活动。简称为承包。1.4.6

3、项目总包、分包发包人与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承包商签订施工项目总承包管理协议,由承包方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的发包模式简称为总包;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简称为分包。1.4.7项目范围管理对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工作范围进行的定义、计划、控制和变更等活动。1.4.8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的管理目标文件。明确项目经理部应达到的投资、质量、工期、安全和达产达效等管理目标及其承担的责任,并作为项目完成后考核评价的依据。1.4.9项目管理组织实施或参与项目管理,且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人员及设施的集合。包括发包人、承

4、包人、分包人和其他有关单位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而建立的管理组织。简称为组织。1.4.10项目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上的授权委托代理人。1.4.11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的现场组织机构。1.4.12项目经理责任制公司制定的、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确保项目管理目标实现的责任制度。1.4.13项目进度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为实现预定的进度目标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1.4.14项目安全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使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实施人员和相关人员规避人身伤害风险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

5、协调和控制等活动。1.4.15项目文明施工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使施工现场的场容管理满足整洁、规范、有序的要求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1.4.16项目质量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为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特性满足要求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1.4.17项目采购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资源供应、咨询服务等采购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1.4.18项目投资控制管理为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完成投资控制目标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1.4.19项目合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合同的编制、签订、实施、变更、索赔和

6、终止等活动。1.4.20项目竣工验收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的收尾、试运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固定资产拼装、考核评价、项目后评估等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活动。1.5项目管理内容1.5.1范围1.5.2规划1.5.3论证1.5.4立项1.5.5前期准备1.5.6组织机构1.5.7项目经理责任制1.5.8施工流程1.5.9进度1.5.10安全1.5.11文明施工1.5.12消防保安1.5.13质量1.5.14设备采购1.5.15投资控制1.5.16签证1.5.17 合同1.5.18付款.报账1.5.19决算资料送审1.5.20竣工资料1.5.21竣工验收1.6项目范围管理1.6

7、.1一般规定(1)项目范围管理是以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工作范围开展计划、实施、控制和变更等活动,以完成项目目标为根本目的,通过明确项目有关各方的职责界限,对项目实施有效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指挥部对项目范围管理负责。(2)项目范围管理的对象包括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各个专业管理部门及各项专业管理工作。(3)项目范围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基础,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项目主管部门确定项目范围管理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对项目范围的管理进行检查、分析和处置。1.6.2项目范围确定(1)项目实施前,项目主管部门应明确界定项目的范围,提出项目范围说明文件,作为进行项目设计、计划、实施和评价的依据。(2)确定项目范围应主要依

8、据下列资料:1)项目目标的定义或范围说明文件。2)项目的限制条件和制约因素。3)同类项目的相关资料。(3)在项目的计划文件、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包括对工程项目范围的说明。1.6.3项目结构分析(1)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说明文件进行项目的结构分析。项目结构分析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分解。2)工作单元定义。3)工作界面分析。(2)项目必须逐层分解至工作单元,形成树形结构图或项目工作任务表。 (3)项目分解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个工作单元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工作单元之间的界面清晰。2)工作分解有利于项目实施和管理,便于考核评价。3)工作单元应是分解结果的最小单位,便于落实职责、

9、实施、核算和信息收集等工作。1.6.4项目范围控制(1)项目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的范围进行控制。(2)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范围控制中,应跟踪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建立文档。(3)项目主管部门在进行项目范围控制中,应判断工作范围有无变化,对范围的变更和影响进行分析与处理。(4)项目范围变更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项目范围变更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2)范围变更后应调整相关的计划。3)项目主管部门对重大的项目范围变更,应提出影响报告。(5)在项目的结束阶段,应验证项目范围,检查项目范围规定的工作是否完成和交付,成果是否完备。2.项目管理规划2.1一般规定2.1.1项目管理规划是指导项目管理工作

10、的纲领性文件,项目名称确定以后,项目主管单位应对项目管理的目标、依据、内容、组织、资源、方法、程序和控制措施逐项进行规划和确定。2.1.2项目管理规划应包括规划大纲和实施计划两类文件。2.1.3规划大纲由项目主管部门或组织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编制。2.1.4实施规划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2.1.5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单独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承包人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可以用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计划代替,但应能够满足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要求。2.2项目管理规划大纲2.2.1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遵循下列程序:(1)明确项目目标。(2)分析项目环境和条件。(3)确定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结构和职责。

11、(4)明确项目管理内容。(5)编制项目目标计划和资源计划。(6)汇总整理,报送审批。2.2.2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可依据下列资料编制:(1)可行性研究报告。(2)设计文件、标准、规范与有关规定。(3)招标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4)相关市场信息与环境信息。2.2.3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概况。(2)项目管理目标。(3)项目管理组织。(4)项目成本管理。(5)项目进度管理。(6)项目质量管理。(7)项目安全与环境管理。(8)项目采购管理。(9)项目收尾管理。2.3项目管理实施计划2.3.1项目管理实施计划应对项目管理规划大纲进行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2.3.2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12、应遵循下列程序:(1)了解项目相关各方的要求。(2)分析项目条件和环境。(3)熟悉相关的法规和文件。(4)组织编制。(5)履行报批手续。2.3.3项目管理实施计划可依据下列资料编制:(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2)项目条件和环境分析资料。(3)工程合同及相关文件。(4)同类项目的相关资料。2.3.4项目管理实施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概况。(2)总体工作计划。(3)组织方案。(4)技术方案。(5)进度计划。(6)质量计划。(7)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计划。(8)成本计划。(9)资源需求计划。(10)项目收尾管理计划。(11)项目现场平面布置图。(12)项目目标控制措施。(13)技术经济指标

13、。2.3.5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2)与各相关组织的工作协调一致。(3)进行跟踪检查和必要的调整。(4)项目结束后,形成总结文件。3.工程项目的论证3.1一般规定3.1.1公司的工程项目论证由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主持。由技术质量部组织实施。3.1.2公司实行咨询委专家技术论证责任制的论证方式。相关职能部门对配套条件、规划等负责。3.2项目申报主体3.2.1公司内以二级单位(子公司)为主体单位的项目,由项目主体单位申报。3.2.2用于公用设施:如码头、道路等暂无法确定项目主体单位的,由项目主管部门代为申报(工程部或机动部)。3.2.3特殊情

14、况,由规划发展部指定单位申报。3.3项目来源3.3.1公司年度计划投资内项目,在具备可研方案(简单项目可为项目建议书或申报表)的条件下,按项目计划进度适时启动论证程序。3.3.2非计划内项目,经由公司主要领导或主管投资项目的公司领导(或规划发展部)同意,在具备可研方案后,启动项目论证程序。3.4项目论证前期准备3.4.1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对项目改造所需的配套条件,可能影响到的相关方面情况进行说明。由技质部牵头协调,对现场调查、对外考察,相关边界条件、公辅配套等情况进行收集汇总。3.4.2论证资料要求(1)必须由业主填报技改技措项目可行性技术方案申报表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如需要的话,公司相关部门

15、提供市场分析等资料)。(2)项目考察报告(非必须)。(3)改造项目提供拆除设备、建筑、厂房清单,利用方法,库存备品备件情况(数量、价质)。(4)技质部对报来的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补充资料等(非必须)。3.4.3方案设计深度要求(1)简单项目直接填写申报表。(2)一般项目必须有建议书深度的方案。(3)较大项目(500万元以上)、复杂项目或重大项目必须有可研深度的方案。(4)由设计院设计的方案可为一个院提供(乙级资质以上设计院)。(5)能源(节能)、环保(除尘)、水处理、电力项目等可由专业公司(具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提供方案。(6)由具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专业公司提交方案的,应至少有2个专业公司参

16、加,便于项目实施时展开招标工作。3.5论证人员构成3.5.1根据项目所涉及的范围,除主专业外,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涉及的上下道工序,为项目配套的公辅或受项目实施影响的部门要参加会议3.5.2重大项目原则上总师室应参加项目论证。3.5.3规划部、机动部、技质部每个项目论证都必须参加。3.5.4涉及效益测算,财务部门要参加项目论证。3.5.5涉及市场的项目,营销研发、市场部相关人员必须参加项目论证。3.5.6复杂项目(重大项目)、存在重大技术争论(难点)项目,可邀请外部专家进行咨询。3.6论证参与人员职责3.6.1专业专家负责工艺流程、参数评估、发展目标研判3.6.2职能部门负责公辅配套、原始条件

17、、政策、法规、已经确定的发展要求研判。3.6.3项目论证中,职能部门应就以下内容作出评论,并表明(签署)明确意见:(1)总师室:负责中长期规划、工艺技术的审查。(2)规划部:负责规划、总图、政策、投资控制的审查。(3)工程部:负责工程项目主体及配套要求、施工措施、工程费用评估,提出现场拆复建费用清单。(4)机动部:负责项目设备主体配套要求、确定设备名称、施工措施、费用评估、相关条件评估,提出拆复建费用清单,组织设备专业技术委员会对工程项目中所涉及设备进行选型,组织对工程项目拆除项目(设备)残值进行评估,对所拆除项目所涉及的备品备件进行清查、估价,提出拆除设备、备件的处置方法。论证会后510天内

18、机动部应将上述意见送交论证组织单位(技术质量部技改室)。(5)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意见,对项目的安全、环保、物流方面提出主导意见。(6)能源中心:负责对工程项目能源、公辅(水、电、汽、煤气等)进行核对、评估,对能源、水、电、汽项目提出主导意见。(7)研发中心:负责对工程项目目标中提出的品种、市场报告,工艺技术路线进行评估,对项目实施后的品种、市场开发提出意见。(8)财务部:负责对工程项目实施后效益、成本核算,提出书面报告。(9)技术质量部:负责对项目的工艺技术、检化验、方案组织调研、牵头论证。(10)供应部:对涉及原料、存贮项目提出主导需求意见,对工程项目涉及此方面的需求提出意见。(11)市场

19、部:负责项目前期市场、价格进行调研,提出意见。(12)国贸公司:负责项目中涉及进、出口等方面的职责论证。(13)其它职能部门:按公司规定的职能范围履行论证职责。3.6.4论证方式:采用专业专家与职能部门代表相结合的方式。3.6.5项目论证中的预讨论:对复杂项目、重大项目、根据方案完成情况,组织各类专题讨论,商定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和总图布置,选择工艺路线、参数等,推进项目方案的逐渐深入完善。3.7论证资料发放3.7.1一般项目,方案资料在会前23天发放到主专业人、规划部。3.7.2复杂项目或重大项目,方案资料在会前710天发到主专业、相关主、辅助单位、规划部、负责项目实施单位等。3.7.3业主单

20、位负责提交项目方案资料。3.8论证程序3.8.1 100万以下的简单项目且无争议者采用简单程序:由专业人员、技质部、规划部会签确认。3.8.23000万元以下的投资(技改)项目论证程序:(1).专业组主持论证,相关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单位、业主单位、项目负责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估。(2).提出修改、完善、同意(否决)意见,并签署专业职能部门意见。(3).专业组长起草论证意见,技质部协助。(4).专业组长、技质部负责论证分管人员签名确认。3.8.33000万元及以上投资(改造)项目论证程序(1)完成3000万元以下项目论证各项程序。(2).由公司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由专委会主任

21、(副主任)签名确认。3.8.4工艺技术(装备)有争议的项目论证程序:(1).邀请外部专家咨询。(2).每位专家提供个人咨询意见。(3).专家组综合咨询意见。(4).专业组根据外邀专家咨询意见、形成专业组意见。3.9论证汇报3.9.1项目论证程序完成,论证建议实施的项目(或重大项目论证完成阶段性工作),技质部与规划部协商,向公司分管投资项目领导汇报。3.9.2汇报论证意见内容:(1)项目由来。(2)原始条件。(3)改造目的。(4)主要工艺流程。(5)主工艺参数(6)改造后实现的目标(技经指标、效果)。(7)论证结论。(8)改造主要内容。(9)投资额(主要分项)。(10)建议实施步骤(可选)。(1

22、1)附件:技改项目需要拆除的主要设备残值、利用方法、库存备品备件情况。3.9.3汇报人员:业主单位、规划部、技质部及主专业组长。3.9.4对于重大(要)项目,根据公司分管领导或规划部要求,向公司主要领导或公司办公会汇报3.9.5向公司办公会汇报内容:(1)论证意见。(2)工程项目费用摘要。(3)项目摘要表。(由业主单位完成,见附表)(4)相关图纸。3.9.6采用PPT文件汇报。3.9.7汇报方式:业主单位主汇报;技质部或专业组长辅助汇报。3.9.8汇报单位:业主单位、规划部、技质部、项目主管单位、专业组长、相关人员。3.9.10根据办公会意见,进行补充论证或结束论证程序。3.10完成论证程序3

23、.10.1简单项目论证意见、向公司领导汇报后确认同意(不上公司办公会)。3.10.2公司办公会汇报通过项目的论证意见资料,技质部转交规划部。包括:(1)论证意见。(2)项目申报表。(3)项目可研方案。(4)项目论证签署意见表。(5)各类说明资料(非必须)、项目摘要表(非必须)。3.11. 项目重新论证或补充论证3.11.1项目在实施前、实施中,发生重大工艺调整、投资出现重大变化,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重新论证或补充论证要求。技质部及时组织补充(或重新)论证3.11.2论证程序执行项目论证的条款,同时资料转规划部。3.12.项目论证实施细则中有关名词的定义3.12.1业主:是指项目建成后项目的实际使

24、用单位。3.12.2项目申报单位:一般情况下是指业主,特殊情况是指项目建设时业主还没有确定而由公司确定的项目牵头单位。3.12.3项目名称:一般是指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下达的项目,计划外项目名称的确定应体现改造主要内容的原则。3.12.4设备名称:一般应沿用原设备的名称,新增设备应按公司设备命名规定进行命名。3.12.5简单项目:是指投资额在100万元以内的项目。3.12.6一般项目:是指投资额在100-500万元的项目。3.12.7较大项目:是指投资额在500-3000万元的项目3.12.8复杂项目:是指投资额较大,涉及工艺、技术较为复杂,实施难度较大的项目。3.12.9重大项目:是指公司年

25、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列入重点和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12.10专业组长和专业人员:见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文件,南钢司技2010101号,专家咨询委员会公布的专业组长、专业人员名单。 4.工程项目的立项及政府部门备案 4.1立项程序 4.1.1负责项目立项的主管部门是规划发展部。4.1.2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论证完成后,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报送规划发展部规划发展科。4.1.3规划发展部规划发展科依据立项申请和论证意见向部领导汇报。4.1.4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请公司领导批准。4.1.5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规划发展部投资计划科向项目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下达立项通知单。4.2立项调整4.2.1项目

26、实施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时,如发现项目范围、装备水平有较大变化,或投资概算超立项投资10%以上时,必须向规划发展部提出调整申请。4.2.2规划发展部依据申请调整内容,履行相应补充论证、报批等程序。如同意调整,规划发展部向项目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下达立项调整的通知。4.2.3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如发现施工图预算超立项投资10%以上时,必须向规划发展部提出调整申请。4.2.4规划发展部依据申请调整内容,履行相应报批等手续。如同意调整,规划发展部向项目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下达立项调整的通知。4.3备案或者核准程序4.3.1负责项目向政府部门备案或者核准的主管部门是规划发展部。4

27、.3.2规划发展部在公司确定准备实施项目后,将委托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4.3.3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发给能源中心、工程部等相关部门。4.3.4能源中心接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委托有资质的“能源评价”机构编制能源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会,得到评审意见,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取得“能源评价批复意见”。4.3.5能源中心在取得“能源评价评审意见”后,及时提供给规划发展部;同时,由项目主管部门填写好项目“备案通知书”,提供给规划发展部;规划发展部根据相关项目备案的条件进行整理,并且向相关的政府部门申报。4.3.6政府部门的项目“备案批准书”下达后,规划发展部及时

28、发给项目主管部门、生产安全部等相关部门,以便下道工序的部门进入工作和准备状态。4.3.7生产安全部接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与项目主管部门共同会商委托有资质的“环境评价”机构编制环境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会,得出评审意见,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取得“环境评价批复意见”。4.3.8生产安全部在取得“环境评价批复意见”后,及时提供给项目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以便项目主管部门进入项目实施的“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4.3.9核准程序:先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编制完成后,分发给能源中心、生产安全部、项目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由能源中心负责办理能源评价批准手续,生产安全部负责办理环境

29、评价批准手续,工程部负责办理土地、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相关部门取得批复后,应及时将批复文件转交规划发展部,由规划发展部到省、市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核准手续。4.4项目总图定位4.4.1凡涉及到用地选址、总平面布置、外部管线设计等相关项目,在立项通知单下达后,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应及时到规划发展部办理总图定位手续,规划发展部在审核后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在总图定位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4.4.2公司重点建设项目,需由专业设计院编制总图,并经公司设计审查会审查通过后,则不需填报总图定位申请书。5.工程项目前期准备管理5.1前期准备管理的内容5.1.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与

30、生产安全部共同会商委托有资质的“环境评价”机构编制环境评价报告。(2)协助建设单位和规划发展部准备政府的项目备案资料。(3)在项目立项和取得政府项目备案批复后,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4)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后,对政府机构进行项目的报建,包括建设用地规划红线、项目建设规划许可、消防审核、委托安全预评价、委托职业病防治预评价、市建委审图中心的施工图纸审查、省建委进宁许可证办理。(5)签定设计合同。(6)委托地形图现视图修测、委托项目的详勘。(7)组织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8)组织设计联络。(9)牵头引进项目的技术交流。(10)牵头组织总承包项目的合同技术附件谈判。(11)协助组织

31、施工图纸审查,组织施工图纸发放。(12)缴纳各种行政费用。(13)组织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工作。5.1.2项目竣工验收阶段(1)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生产安全部协助,委托环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评检测。(2)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生产安全部协助,委托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安全“三同时”验收。(3)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综合部协助,委托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的职业病防治效果进行评价。(4)由项目主管部门的负责项目前期准备的职能科室办理各类验收1)消防、防雷验收。2)建筑、电力等质检部门验收。3)进行竣工验收修测。4)办理规划验收。5)办理资料验收。6)取得各种验收批复文件。7)缴纳各种行政费用。

32、8)办理项目的产权证手续。5.2项目规划报批项目主管部门接到立项通知单以后,即应按规定履行该项目的规划报批、初步项目规划报批设计及审查、设计联络、专项报建等各项项目前期程序。5.2.1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在可研阶段与公司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能源评价、环境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的组织,为规划发展部项目“备案”、“申请报告”做准备。5.2.2项目立项通知单下达后,项目主管部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并根据总图布置负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1)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准备好下列资料:1)项目核准批文(或者项目备案批复通知书),环境评价

33、批复意见;2)需要对选址的地形图进行修测,向规划部门提供“意向选址位置的1:500,1:1000或1:2000现势性地形图”;3)填写南京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机构代码;5)进入南京市规划局“收件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即: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手续;(2)在已经办理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前提下,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需准备好下列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附图原件、复印件;2)国土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预审报告;3)“项目核准批文(或者备案通知书)”;4)“意向选址位置的1:500,1:1000或1:2000现势地形图”;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4、机构代码”;6)建设项目环境评估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总平面图等;8)进入南京市规划局属地管理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三个步骤1)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由项目主管部门准备好下列资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附图原件、复印件; 国土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项目核准批文(或者项目备案通知书); 意向选址位置的1:500,1:1000现势性地形图;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机构代码;建设项目环境评估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总平面图等;进入南京市规划局“收件窗口”办理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手续。2)报审建筑

35、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由项目主管部门准备好下列资料:设计要点通知书;经过专家评审咨询后的会议纪要;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划设计方案图、总平面规划图应落在1:500,1:1000现势性地形图上、单体设计方案的平、立、剖面图等;进入南京市规划局“收件窗口”办理报审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手续。3)申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由项目主管部门准备好下列资料: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筑工程类); 项目批文(或者备案表);;“意向选址位置的1:500,1:1000现势性地形图”3份;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机构代码;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划设计方案图、总平面规划图应落在1:500,1:1000现势性地形图上、

36、单体设计方案的平、立、剖面图2套;准备好已经批准的设计要点;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附图原件、复印件1份;同时还要准备好缴费凭证。进入南京市规划局“收件窗口”办理申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5.3办理项目用地手续(需要时)5.3.1由工程部合同地产科负责办理项目用地的各项手续。5.3.2征地一般程序(1)到国土局办理申请用地手续。(2)到规划局办理申请规划要点手续。(3)参与出让土地竞买报价。(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5)领取土地证5.3.3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程序(1)通过网站,报纸了解公告信息,调查地块情况,确定是否报名。(2)去国土局办理报名申请,接收资格审查。(3)参与竞买报

37、价。(4)通过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5)交纳首付款,签订出让合同。(6)办理立项、环评、规划审批手续。(7)付清成交价款,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证。5.4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审查5.4.1规划发展部下达项目立项通知单的同时,向工程主管部门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方案论证材料、有关会议纪要以及政府部门的有关批文(或备案材料)。5.4.2由工程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项目立项通知单的投资组成、工期要求以及费用是否确切进行调研,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及规划发展部门汇报,以便在项目考核时做出更加准确的结果(一般在初步设计或者是施工图方案设计审查后,项目的投资较为准确)。5.4.3根据项目的性质、工艺

38、等情况,由公司组织招标或者领导研究后确定设计单位,在设计单位确定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办理正式的委托设计任务书手续,主要委托内容为: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5.4.4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公司有关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确定设计范围、投资要求、工艺配置、设备选型、设计接口、设计联络方式、设计周期等设计合同必备的技术附件。5.4.5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规划发展部组织初步设计审查会,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视项目大小情况,确定公司内部邀请的部门、确定邀请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5.4.6政府行政部门的邀请由公司的对口部室出面邀请;设计单位以及公司内部有关处室、生产厂的会议代表由工

39、程主管部门发出书面通知。5.4.7由工程主管部门会同设计单位协助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整理会议纪要,并在初设会议结束时收回“初步设计”文本。并以公司文件形式拟写“关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连同初步设计会议纪要一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政府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这个程序仅局限于目前仍然按照这种程序执行的政府行政部门:如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电力公司等)。5.5签定设计合同5.5.1 根据公司法人转委托的相关规定的授权,项目主管部门可以授权履行设计、勘探、测绘、科技咨询等工程前期商务合同的签约。(1)签约权限按公司法人转委托的相关规定执行。(2)超出权限的合同需要对合

40、同进行小签、页签和送律师事务科审核后,再报请公司分管领导签约。(3)设计、测绘、勘探合同签约需按照公司合同管理流程办理。5.5.2设计合同的内容:(1)设计依据。(2)设计范围。(3)设计内容。(4)设计进度。(5)设计图纸资料交付。(6)现场服务。(7)付款条款。(8)奖惩条款。(9)国家规定的有关合同条款。(10)设计合同中必须注明的专用条款。(11)设计合同技术附件。5.5.3设计资料交付(1)时间要求:合同签定一个月内提供初步的施工图总图纸目录;四个月内提供最终的施工图总图纸目录;竣工资料在发包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提交发包方。(2)设计资料交付数量1)初步设计10份2)施工图纸

41、8份3)竣工图纸3份4)竣工图纸电子版文件(PDF)1份5)超出国家规规定份数的资料及图纸,承包方将按照工本费另外收取费用,应在合同条款中注明。6)要求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纸电子版文件(PDF),可以按照2002年设计收费标准规定与设计合同一同进行洽谈费用。7)要求承包方现场服务人员长期留住现场,可以按照2002年设计收费标准规定与设计合同一同进行洽谈费用;并在合同条款中注明。(3)承包方必须提供的配合发包方项目报建的资料:(按照当地政府的现行规定执行)1)带地形图的项目总平面图8份(电子版1份)。2)经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签字、盖章的项目建筑、结构平面、立面、剖面图8份(电子版1

42、份);3)提供超过1000m2建筑物消防自审报告及加盖设计单位消防设计自审印章8份。4)建、构筑物结构计算书(需经注册结构师签字盖章)1份。5)提供“设计资质”等各项有效证明材料,填写项目申报的各类表格(到南京办理,发包方协助)。5.5.4设计联络方式(1)发包方设计联络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 (2)承包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3)承包方委派的项目总设计师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5.5.5图纸及资料交接(1)承包方给发包方的图纸及资料采用“中铁快递”形式送达或由承包方项目部直接送达。)(2)明确图纸资料的接收地址:(3)快递图纸时,外包装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和类

43、型”。5.6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报建5.6.1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申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表格、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去省建委协助设计单位办理“外地企业进入江苏设计资质准入手续”(一个项目一办)。(2)在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的前提条件下,由项目主管部门与设计单位联络,请相关设计单位提供:带有地形的并且由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签章的总平面图,主体建筑的平、立、剖图等按规定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图纸(包括电子版文件),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去南京市建委审图中心办理施工图审查的申请手续。(3)由出具以公司名义的申请报告,请南京市

44、审图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被审查的设计单位要派人参加,审查未通过的要限期整改,审查通过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施工图审查费用(可以协商),最终由南京市审图中心颁发xx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书(一个项目一办)。(4)办理“人防”的施工图审查手续,继续缴纳相关费用,取得人防工程审查意见书。(5)在上述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包括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等已具有审查或者备案意见),携带所有资料和申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报告、缴费凭证进入南京市建委窗口办理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5.6.2办理环保、消防、劳动安全三同时、职业病防治申请手续:(1)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与公司的专发包方管部门联络,分别

45、向各自对口的上级主管门履行申报手续。(2)生产安全部负责劳动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申报。(3)生产安全部负责环境保护评价报告。(4)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消防审核备案报告。(5)项目主管部门与综合部共同负责职业病防治预评价报告。(6)以上预评价及评价报告的商务合同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外洽谈、签订和付款,公司各个对口部门配合,并催办批复意见。5.7工程建设项目的地形修测、地质初勘及详勘5.7.1地形修测和地质初勘:(1)可研批复后,首先由项目主管部门调查项目建设区域的地形有无变化,要在项目已经备案的条件下,安排规划局认可的测绘单位进行(1:500)现视地形图修测,签订合同,并及时为设计单位和规划局提供现视修测图资料。(2)在项目建设区域地形地貌比较复杂的情况下,项目主管部门向设计单位要求提供该项目的初勘委托任务书,初勘目的主要是满足项目选址和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所需要。(3)根据初勘工作量的大小,并根据公司授权的权限范围确定是否进行初勘的招投标,签订勘探合同,并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初勘中间资料及最终成果资料。5.7.2.详勘:初步设计审查后,设计单位提供该项目的详勘委托任务书,根据其工作量的大小,并根据公司授权的权限范围确定是否进行详勘的招投标和签订合同。并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详勘的中间资料及最终成果。5.8.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联络5.8.1主要设备采购的设计联络:(1)设计单位提供设备制造周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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