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泾川一中紧缺学科教师选拔实施方案一、选拔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二、选拔范围在全县农村中学公办教师中选拔。三、选拔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教学,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班主任工作经历且有高中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8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因违纪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的,或本学年内因违纪违规被通报批评的,本学年内一学期旷工3天以上或病事假60天(产
2、假除外)以上以及长期离岗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拔。四、选拔程序1.报名: 2017年8月7日-9日在泾川一中教导处报名,报名时提交个人简历一份,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教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2012年以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2012年以来本人高考、中考最好的一次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成绩证明以县局质量考核手册为准)。 2.8月10日公示各学科报告资格审查情况。3.考评:2017年8月11日在泾川一中进行。五、选拔办法 根据报名情况,在泾川县城区学校教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照本方案,由泾川一中选拔教师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1.讲课(50分):现场抽取高一
3、年级相关学科一节课,准备1小时后进行讲课(25分钟)。由考核小组成员按泾川一中课堂教学评价表实行量化打分。 2.面试(20分):由考核小组确定面试问题,时间为15分钟,按评分表量化打分。3教学成绩 (20分):2012年以来本人学科全县高考、中考成绩第1、2名计20分,3至5名计16分,6至10名计10分,11至20名计5分,其余不得分。不累计加分,且本人学科成绩处全县同学科成绩后二分之一者不加分。4.获奖(5分):2012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综合奖励的分别按县级奖励一次加2分,市级奖励一次加3分,省(部)级奖励一次加5分,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能超过该项总分。5.教学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5分):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5分。按最高层次计1次,不累计加分。六、纪律要求学校成立泾川一中选拔教师工作领导小组。1. 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2.遵守选拔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从严处理。3.选拔工作做到信息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七、成绩公示考核结束后,将考核成绩(第五条所指5项之和)及名次予以公示。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泾川一中教导处 电话:0933-3478048 冯老师 18093362307霍老师 18093357386 泾川一中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