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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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鲁工美院办字200728号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公开性,充分发挥奖学金制度的功能,根据原国家教委、财政部颁发的教财1996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三种。一、普通奖学金(一)享受普通奖学金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原是在职人员的,须将其工资关系转来我校方可享受

2、普通奖学金,无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或介绍信不符合要求的在职人员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在职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工资待遇由原单位或委培单位负责。(二)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和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不满一年者,每生每月216元;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一年、不足四年者,每生每月236元;3、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56元。研究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行政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停发普通奖学金。1、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普通奖学金;2、受到记过处分者,停发半年普

3、通奖学金;3、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受普通奖学金。4、开除学籍者,取消普通奖学金。二、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两种。(一)享受优秀奖学金的条件1.具备享受普通奖学金条件的二、三年级研究生;2.本学年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优秀;3.二年级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除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外,理论类研究生必须在本学科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论文至少1篇;实践类研究生必须在本学科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论文至少1篇,或在本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作品2幅,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至少获得1项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有获奖证书,排名须为前3位),或著作、教材排

4、名前3位。署名必须为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三年级研究生除各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外,理论类研究生必须在本学科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论文至少2篇,其中一篇必须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实践类研究生必须在本学科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论文至少2篇,其中一篇必须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在本学科专业刊物上发表与研究方向有关的论文至少1篇,并在本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作品2幅;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至少获得2项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有获奖证书,排名须为前2位);或者出版著作、教材2部,且排名为前2位。署名必须为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同一期刊物只能发1篇文章。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二)优秀奖学

5、金的评定比例一等奖学金按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10%的比例评定;二等奖学金按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15%的比例评定。三、单项奖学金为鼓励研究生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特设立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与优秀奖学金不重复评定)。(一)享受单项奖学金的条件凡具备享受普通奖学金的条件,又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均可获得单项奖学金评定资格:1、科研能力突出,本学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发表2幅省级以上作品者;2、本学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利授权者;3、在科技、体育、文娱、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者。(二)单项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单项奖

6、学金按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15%的比例评定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学年无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资格1、本学年期末考试、考查中违反考场纪律者;2、本学年有一门及以上必修课或选修课的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及格者;3、本学年因违反国家法令或校规校纪,受到法律制裁或校级以上(包括校级)行政、纪律处分者;4、未修完第一学年应修学分者;5、未提出申请者。五、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程序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推荐,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有关材料(材料须为原件,录用通知不作为支撑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向研究生处上报申请名单。2、研究生处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审查后,按照奖励类别计算得分,推举、确定获奖者名单,并报上级批准。4、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经公示无异议后,获得者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存入个人档案。六、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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