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总 则1.1 工程概况#东起江苏省丰县,西至菏泽市东明县,是省际交通的重要通道。大田集至定陶段是丰东线菏泽境内的一部分,现为二级公路,该路段修建时间较早,路面窄且病害严重,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成为制约丰东线菏泽境内通行的交通瓶颈。因此,该项目改建势在必行,通过加宽路面,改善通行条件,将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是适应交通量快速增长,完善公路交通网络布局的一项重要工程。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第二驻地办承担第三、四、六合同段的监理任务。其中第三合同段包含K111+850.9K132+372.5段内的临时工程、路面工程、绿化工程,一般路段路
2、基宽度采用15.0m,路面宽度采用13.5m,定陶县黄店段及德商高速分离立交处路基宽度采用23.5m,路面宽度采用22m,定陶县东王店路基宽度采用16.5m,路面宽度采用15m,定陶城区段路基宽度采用19.5m,路面宽度采用18m;第四合同段包含K144+937.2K150+668.4段内的临时工程、路面工程,路基宽度采用23.5m,路面宽度采用22.0m;第六合同段为全线交通工程,包含标志、标线、轮廓标、道口标柱和示警桩。三合同段路面结构层类型为:加宽及新建路面表面层采用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0),下面层采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二灰土;补强
3、路段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罩面路段面层采用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0)。四合同段路面结构层类型为:加宽及新建路面面层采用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基层采用大粒径透水性沥青混合料(LSPM-25)和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二灰土;补强部分面层采用采用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基层采用大粒径透水性沥青混合料(LSPM-25);罩面路段面层采用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0)。除了上述第三、四、六合同段外,本驻地办还承担着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包含K108+984.8K132+372.5段和K144+937.2K150+668.4段的路基小桥涵工程的监理工作。1.2 监理实
4、施细则的编制目的为加强#段改建工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监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并通过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最终实现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五大控制目标,针对监理服务范围,#段改建工程第二驻地办特制定监理实施细则,供施工和监理单位共同遵照执行。1.3 监理工作原则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按照#段改建工程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利用两个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力,对#段改建工程第三、四、六合同段及地
5、方配套资金项目施工进行监督,努力做好各项监理工作。1.4 监理依据1.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2.监理合同协议书及附件。3.国家及山东省法律和根据有关技术、经济法规和技术标准而订立的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说明。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1.5 监理工作范围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五大控制目标和合同、信息两大管理实施监督管理,同时协调合同各方的关系。具体负责#段改建工程第三、四、六合同段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的施工监理。
6、1.6 监理工作方针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1.7 监理工作目标质量目标:监理服务范围内的合同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质量评分不低于95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质量评分不低于90分)。安全目标:本项目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进度目标:实行动态管理,整体推进、均衡施工,以阶段控制目标为节点,确保合同工期内完成项目工程。投资目标:严格计量支付程序,使合同工程施工费用符合合同相关条款,各项费用增减合理,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使工程费用控制在合同投标总价范围内。环保目标:严格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有效的环保监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建设一条环保型高速公路。1.8 驻地办的管理
7、方法及方案加强监理工作管理,是规范监理行为,保证监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驻地办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与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与方法:1.结合工程实际制定监理规章、制度、办法和工作细则等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监理工作符合监理服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并满足实际工程的需要。严格的内部管理是以合理的机构设置、严密的组织、明确的岗位责任制、科学的工作程序和严明的纪律为保证。开工之初,驻地办将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权和岗位责任,建立监理内部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监理内部考核办法、收发文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监理工作。同时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相继组织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施工质量要求手册,对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责
8、任制进行细化和量化,使监理工作按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开展,使各项工作层次分明、有条不紊,确保监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2.为了体现监理工作中的超前提示、主动监理的特点,达到事前控制的目的,在驻地办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针对各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特点以及工程预期计划执行情况,各科室根据其岗位责任和职责权限,在开工之初制定出各自的工作计划,从而明确了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方向和目的。3.建立畅通的监理工作渠道,理顺工作关系,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驻地办始终坚持监理为主线,施工单位为主力,监理服务于项目办,承包人服从于监理的工作关系,建立下级监理向上级监理负责,职能科室相互配合,
9、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制度,同时充分发挥现场监理在施工质量控制中的作用,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4.全面深刻领会上级的意图,将上级的意图和要求真正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事关整个项目工程建设大局和总体目标的实现。首先驻地办将摆正自身的位置,明确服务对象,做好本职工作,因为在监理规范和监理服务协议中已明确了监理的原则: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监理的服务对象就是其委托单位“项目办”,是在合同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内对项目办意图和要求的执行者和落实者。其次驻地办将加强主动地与项目办沟通的工作力度,使工作节拍步调与项目办高度一致。其一,深刻全面地领会上级领导的意图,对安排的
10、工作和提出的要求,尽快及时地予以落实,并随时反馈落实情况,其二,驻地办制定指导性文件、标准要求、控制目标、考核办法等原则性的资料,将上报项目办征求意见,待项目办同意后再成文下发,在计划性、原则性、程序化等方面始终与项目办保持一致,绝对杜绝与项目办形成两条路线。其三,驻地办召开的工程例会将邀请项目办代表参加。5.建立完善的监理报告制度和工地巡视制度监理报告和监理工程师的工地巡视制度是及时了解工程动态,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项目办加强工程管理提供基础资料的有效途径,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现状,驻地办项目工程师日常巡视工地,驻地工程师每天巡视工地,凡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监理人员均全过程旁站。通过每
11、日的项目监理工程师碰头会,使驻地工程师能够及时掌握工地施工动态,便于全盘协调、统一指挥。对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驻地办组织专业技能强和经验丰富的监理人员召开专项技术会,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实施方案。6.坚持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试制度,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现场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直接影响到监理工作的质量,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想做到“优质服务,让建设单位省心放心;严格监理,让施工单位心服口服”,监理人员的业务技能至关重要,因此,驻地办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与工作重点的转移,分阶段进行培训学习,坚持每3个月不少于一次的集中业务培训,同时每分项工程开工前,将组织详细的技术交底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学习
12、,通过培训、学习、考试等手段,使第二驻地办的全体监理人员明确了施工工艺要求,抓住了工程质量控制要点,从而强化监理人员素质,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第二章 工程监理机构及职责范围2.1监理机构#段改建工程第二驻地办在项目办的统一领导下对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本项目的监理工作,优先安排了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的优秀监理人员组建监理队伍。共安排监理人员23名,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6名,监理员16名,另有行管人员4名。组织机构见以下框图:施工监理组织机构框图(23人)总监理工程师 交通工程监理工程师 道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结构工
13、程监理工程师 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 助理 助理 试验员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组织机构框图(2人)总监理工程师 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 2.2.驻地办职责1.依据监理服务协议,组建驻地办。按业主要求搞好驻地建设,建好试验室,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试验设备和检测仪器。2.审查批准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重要施工方案及路面基层、面层、砼配合比报告,并上报项目办。审批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试验报告。检查工程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并督促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进度和质量问题。3.审批承包人的分项开工申请、交工验收申请、中间交工
14、证书。现场核实已完工程量,签发计量支付证书,并报项目办签认。4.按施工工序组织旁站和检测,随时随机抽检,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有权指令承包人返工或暂时停工,对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重大事故提出初步意见后报项目办。5.全面复核施工图设计文件,纠正设计图纸中的差错。按权限程序及时处理设计变更或提出审查意见。6.超前提示,尽可能防止延期或索赔。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和索赔应及时调查取证,详细了解,提出初步意见报项目办。7.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客观反映工程现状。管理监理日志、检测记录、工程照片、报表、图纸及往来文件等档案资料。8.检查并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9.及时整理竣工资料,并督促承
15、包人按时完成。10.承办项目办安排的其它事宜。2.3各级监理人员职责2.3.1正、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1.全面负责驻地办的各项工作,组织监理人员依据合同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监理工作。2.审查批准施工单位上报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重要施工方案及配合比试验报告,并报送项目办。审批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其它试验报告。3巡视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工艺、方法及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至少每天一次。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指令,重大问题及时报项目办批示。4.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总工提出撤换意见上报项目办,有权撤换项目经理、总工以外的其他施工单位不称职人员。5.审批单位、分部、分项
16、工程开工报告(开工前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对已完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和支付申请证书,最终支付申请证书进行认真审核,报项目办审批。6.组织监理人员复查、纠正设计图中的差错,审查工程变更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项目办。7.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及时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项目办。8.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及各种规章制度,组织岗前培训及政治、廉政、安全教育学习。9.主持召开各种常规性工地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10.处理与承包人、业主间来往文件、信函、电子邮件、报表等。11.完成项目办交办的其它工作。1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履行上述职责,当驻地监理工程师缺席
17、时,代替行使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2.3.2道路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所辖合同段的道路工程监理工作,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2.依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道路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检查执行情况。4.检查承包人上报的资料,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数量,制定道路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5.组织、领导道路工程的现场监理工作,如: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工序验收等,协助合同计量工程师完成道路工程的计量审核工作,并做好监理日志。6.协助驻地工程师处理工程
18、变更、质量事故及延期、索赔等工作。7.完成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2.3.3结构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所辖合同段的结构工程监理工作,对驻地工程师负责。2.依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结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于特大、大桥、特殊工艺等方案提出初审意见,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检查执行情况。4.检查承包人上报的各种资料,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数量,制定控制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5.组织、领导结构工程的现场监理工作,如: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工序验收等;协
19、调合同计量工程师完成结构工程的计量审核工作,并做好监理日志。6.协助驻地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及延期索赔等工作。7.完成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2.3.4试验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所辖合同段试验监理工作,做好工程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对驻地工程师负责。2.依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工作,督促承包人提供满足要求的试验人员和设备。3.组织驻地办并检查督促承包人工地试验设备的标定和正常运转工作。4.除按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频率进行独立平行试验外,监督承包人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频率进行试验。重要的工地试验和室内试验,组织监理人员全过程旁站,并对
20、试验记录复核,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进行验证试验。5.负责组织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检,配合道路和结构工程师进行上述工作;对试验结果,根据技术规范建议驻地工程师认可或否定使用。6.负责及时签核试验报告,组织建立试验台帐,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7.完成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2.3.5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职责1.在驻地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所辖合同段的计量支付、计划统计、延期索赔及工程变更的审查等合同管理工作,并收集提供与之相关的原始资料。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深入工地现场,紧密配合道路、结构、试验工程师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严
21、格按合同文件及监理程序及时准确搞好计量支付,并做好计量支付台帐,按时填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各种报表,做到数量真实、计量准确。3.审核承包人的支付报表,做到每项工程数量均有签认的检验单和工程数量计算表,必要时附草图。工程变更、材料预付款、索赔等均有签认的凭证,购物发票应有依据。4.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呈报工程进度报表。5.负责绘制相关合同管理图表及统计工作,收集汇总应报送的记录、纪要和各种报告,经驻地工程师签字后报项目办。6.参加对工程变更单价及有关合同问题的审查工作。7.协助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并对认可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8.完成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
22、工作。2.3.6测量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所辖合同段的工程测量监理工作,对驻地工程师负责。2.依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测量规范,监督承包人工程测量控制工作,督促和检查承包人测量仪器的校验工作和管理,保证测量仪器在满足测设精度下进行工作。3. 与承包人共同参加开工前的交桩工作,组织复核业主、设计单位提交的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全过程旁站承包人的复核测量工作,并抽检30%以上,形成书面资料。签认承包人的测量资料,报驻地工程师批准。4.复核、认可承包人增设和移动的控制点;监督承包人对所有测量标志的保护,直至工程交工验收为止。5.在单项工程开工前对承包人的桥梁工程、路线施工放样进行检测、
23、审查、认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线形的准确性进行抽检。6.检查承包人工程测量记录、资料,并及时归档。7.完成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2.3.7道路、结构监理员职责1.在道路、结构工程师领导下完成工程质量检测等工作,对道路结构工程师负责。2.依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抽检和其他工作。3.坚持每天旁站、巡查、抽检,及时纠正承包人不符合规范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及时通知承包人补救或采取其他措施。4.密切配合承包人的施工,按道路、结构工程师提出的检查程序及有关要求,及时完成施工放样检查和各工
24、序质量验收,独立抽检频率不少于30%。签认承包人填报的检验表,填写抽验表。5.监督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按规定频率取样检查,必要时通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或驻地办试验室抽样检查。6.及时标记形象进度图、填写监理报表和监理日志。7.完成道路、结构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2.3.8合同计量监理员职责1.在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完成合同管理、计量与支付等工作,对合同计量工程师负责。2.依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完成统计报表、计量审查、工程量审核等工作。3.完成各种图表、报表的绘制,做好会议纪要整理工作。4.完成各种合同管理、计量支付报表、计量支付台帐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5.完成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
25、交办的其它工作。2.3.9试验监理员职责1.在试验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完成试验检测、仪器管理工作,对试验监理工程师负责。2.按试验规程使用仪器,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掌握试验室有关安全知识。3.在试验监理工程师组织下完成驻地办负责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和抽检试验。4.对承包人拟进场的材料、半成品进行抽检;对重要的室内、工地试验进行旁站监理。5.完成各种试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6.完成试验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工程质量监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是根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对工程施工中各个环节,每道工序进行严格的、系统的和全面的监理,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工程质量监理的对象主要是原材料
26、和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附属、交通工程施工中的各个环节和工程完工后的工程总体质量。3.1 质量控制的方法在施工监理中要求做到:确定一个核心:质量至上;依据四个标准: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严把三个关口:突出事前控制、强化事中监督、严肃事后处理;采取五种手段:旁站、巡视、检测、审核、试验;达到三个标准:质量优良、外观精美、资料真实。3.2 质量控制基本程序(见图3.2-1)3.2.1 坚持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批复的制度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将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开工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2. 承包人的质量质检体系、质量控制
27、指标、标准、检验频率和方法。3. 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等项准备情况。4. 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3.2.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人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报请监理工程师抽检。经监理工程师抽检,若不合格,则指示承包人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若合格,可同意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 旁站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各施工点监督施工,原则上采取旁站监督;尤其是对关键部位、工程的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更要加强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上一级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2. 做好监理日记:驻地办各级监理工程
28、师对施工中的情况和主要问题应及时记录于监理日记中并存档备查。3. 测量:包括几何尺寸、高程、中线偏位等项目的测量;现场测量工作由承包人进行,监理人员旁站并抽检,其测量记录必须有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有效,必要时监理人员自行测量。3.3 原材料检验程序(见图3.3-1)。每批材料进场前,监理工程师首先应检查材料合格证明材料,并填写材料合格单证明书。每批材料入库(场)后,承包人应根据检验频率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该项目规定的试验资料、入库(场)单填写原材料试验结果汇总表报驻地办。监理人员在现场查明数量的基础上,审查原材料试验结果汇总表,完成必要的抽检工作。确认合格后应立即通知承包商抽检
29、结果。承包人对驻地监理人员确认不合格的材料应迅速运出工地,对监理人员未经确认的材料不得使用。不论任何情况,监理人员发现材料质量可疑,可要求承包人复检,并重新确认合格签认,承包人应免费提供试验用的试样及所需的一切试验设备。3.4 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见图3.4-1)。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进行处理。3.4.1 承包人必须在2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质量事故报告单书面速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如为一般质量事故必须在3天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如果现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驻地办。
30、3.4.2 驻地办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3.4.3 承包人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驻地办,并抄送有关方面。3.4.4 若为重大质量事故,驻地办应立即报项目办。3.4.5 重大事故由业主组织有关各方面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抄送有关各方。3.4.6 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则监理工程师不发复工令,或根据合同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施工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处理的指令。3.5 路基施工控制要点针对本项目改建工程工期紧、任务
31、重的特点。制定路基施工监理实施细则:3.5.1 路基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路基工程质量控制流程首先是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承包单位机具设备、试验设备及人员进场情况,批准开工报告,并通过施工阶段监理旁站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并填写工序报验单的基础上,再由监理工程师按频率检测或在承包单位检测时旁站监理认可。质量控制工作将是全方位,它是通过原材料、施工工艺到工程各部位质量的全过程管理来实现的。监理工程师通过工程检查,对合格工程签字认可,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视质量问题的程度,指令承包单位修补或令其返工达到规范要求。对承包单位进场的不合格材料,监理工
32、程师有责任将该批材料清理出场。所有施工记录包括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的原始记录,承包单位对有缺陷或不合格工程制定的修补措施和返工前的施工记录以及监理工程师在复查合格后的记录均应经监理、承包单位双方签字后存档备查。3.5.1.1 路基工程施工工艺流程(见图3.5.1-1)3.5.1.2 路基工程监理工艺流程(见图3.5.1-2)3.5.2 路基路线放样工作控制路线放样是按设计图纸,在施工合同生效后进行的。路线放样前施工单位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接收监理工程师或设计单位交给的导线点、水准点及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复核和放样。交接桩及放样是十分仔细的工作,由此产生的任何差错都可能导致工程的巨大损失。交桩工
33、作可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交桩,也可以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设计单位直接向承包人交桩。3.5.2.1 路线放样质量控制1. 导线点、水准点交接工作流程(见图3.5.2-1)2. 路线放样监理工作流程(见图3.5.2-2)3.5.2.2 监理工作内容1. 公路路线放样应放出路基中线桩、路基坡脚桩志。同时,还须测量出路基边沟、护坡道等具体位置。2. 路线中线桩的间距一般取为20m,地形平坦时,不应大于50m。曲线上的中桩间距一般为20m。3. 承包人在接收桩志和资料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复核和放样(一般要求在14d内),并将所有测量资料,包括计算书和图纸(如果有)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
34、和复测桩志后决定是否能用于本工程。4. 承包人通过复核、放样应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一份资料,证明原设计的原地面和原工程量是无较大出入的。如有异议时应正式递交一份表格列出原设计错误的位置、标高以及工程数量,监理工程师复核批准后转报业主批准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5.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因施工需要所增加的水准点、附合导线应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批准其为测量资料的一部分,直到竣工验收。6.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对所有测量过程进行记录,并及时整理测量资料,每一项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其测量记录及成果资料应由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签字。7.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在路基、排水、边坡防护等工程开工之前,按照规定的计算方
35、法核实工程量,并要求将核实结果一式三份提交审查,业主认可后方可开工。8. 监理工程师在复核测量期间,承包人应提供部分司测人员和测量仪器。3.5.3 一般路基工程质量控制路基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是保证路面稳定的基本条件。但是由于路基施工工艺简单,且不直接承受行车荷载,经常在材料选择和施工等方面被忽视,从而造成通车后路面产生裂纹、车辙、沉陷及桥头下沉等。监理工程师应仔细监督和检验路基填料在最佳含水量状态下压实到规定要求。一般路基质量控制内容包括:路线放样、路基原地面清理压实、特殊路基处理、填料选择、路基填土压实、结构物台背回填及整修等。3.5.3.1 一般路基工程监理工作流程1
36、. 一般路基工程施工工艺流程(见图3.5.3-1)2. 路基工程监理工作流程(见图3.5.3-2)3.5.3.2 监理工作要点1. 监理人员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全路线纵坡、弯道、加宽渐变路段及地质情况,掌握取土场位置,掌握特殊路基处理工艺。2. 复核承包人的放样资料及复测中线桩位置和高程,复测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增加的水准点和控制点。3. 会同承包人对沿线取土场进行勘察和取土样作土工击实试验,确定土料性质。如不符合规范要求,应在开工前更换土场。如土样能用于工程应进一步做最大干密度试验(重型击实),用于控制路基压实度。4. 检查承包人开工前工程准备情况,包括承包人的人员到场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
37、立,机械、材料、试验设备进场及调试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所有开工前准备工作均已就绪,满足开工条件,可批准工程开工。5. 全面施工前应做100200m的试验段。确定松铺厚度,机具组合和最佳碾压遍数,以取得经验指导大面积施工。监理工程师可以将其合格的试验段作为工程的一部分验收,并进行计量支付。6.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监测: 检查承包人路线范围内场地清理情况是否已按规范要求清理了垃圾、杂物、树木和不适宜填料;洞穴、坑塘是否已回填夯实。 检查承包人是否已按要求进行了原地面压实。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复查后签字认可。 路基填料不应混有杂质和不适宜填料。填料的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以内,
38、松铺厚度不大于规定值(一般为30cm),监理工程师认为符合要求时,承包人可以进行整平和碾压。 承包人应逐层逐段自检碾压后的路基填土,合格后填写工序报验单,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复验,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到场安排现场检测。检测合格后签字认可,允许承包人进行上层铺筑。7. 路基达到上路床标高后,应按规范要求对路基中线偏位、纵断高程、横坡度、平整度、弯沉、宽度及边坡进行一次验收。评定合格后,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检验不合格,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修整直到合格为止。3.5.3.3 监理工作内容1. 路基原地面清理及填前压实质量控制 清表与填前压实的要求a. 在填筑路基前,应将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
39、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100-300mm内的杂草、农作物的根系及地表层腐质土清除,整平后,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密实度达到规范要求。b. 路基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坑穴开挖分层回填压实。c. 清表后的原地面,表层含水量合适的填方路段,可直接用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并达到要求的压实度,表层含水量较大时,可就地翻松打碎、晾晒,在最佳含水量条件下压实。 清表与填前压实施工工艺流程(见图3.5.3-3) 清表与填前压实监理工作流程(见图3.5.3-4) 原地面清理及填前压实监理工作要点a. 复核承包人路线放样,检查放样线与征地边界线是否一致。注意路段内是否有加宽路段在
40、放样时被遗漏。b. 地面树根、拆迁建筑垃圾或不适宜材料,承包人必须彻底清理出现场。c. 复测原地面纵横断面的高程,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业主审核,并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d. 检查沿线是否有隐蔽的水井、洞穴,并对其进行认真回填夯实,回填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可。e. 承包人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情况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填土前的碾压工作。原地面压时应无明显轮迹和弹簧现象。路基基底压实度不得低于90%。f. 原地面清理及填前压实质量汇总表(见表3.5.3-1)原地面清理及填前压实质量控制表表3.5.3-1 项目质量标准及允许偏差检验及认可备注检查频率检验方法检验程序认可程序场地清理垃圾、植物、树根
41、等不适宜材料全施工段检查目测挖深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认可桥涵拆除废旧桥涵拆除到河床以下30cm,河床以外部分拆除到地面下50cm回填孔穴回填填到周围地面标高表土清除按设计要求清除不适宜土壤路基排水路基范围内积水排除、开挖边沟填前压实不小于规定值,无明显轮迹、弹簧4点2000m2核子仪、灌砂法承包人自检,监理旁站,并抽检30道路监理工程师检查后认可2. 路基填料质量控制路堤强度、稳定性与填筑路堤选用的材料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砂土、重粘土及粘土、白垩土、硅藻土、粉质土必须在一定条件限制下才可以采用。 路基填料要求:a. 沼泽土、淤泥、泥炭、冻土、生活垃圾,含有树根和易腐朽物质的土,有机质含量
42、大于5%的土,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均为非适用填料,不得用于路基填筑。b. 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对取土场的土源合理调配,在填筑材料最小强度达不到(表3.5.3-2)要求时,可以采用掺加生石灰或水泥等方法处理,作为路堤填料使用。填料最小强度与最大粒径要求表3.5.3-2 项目分类(路面底面以下深度)填料最小强度(CBR)(%)填料最大粒径(mm)路堤上路床(0-0.4m)8100下路床(0.4-0.8m)5100上路堤(0.8-1.5m)4150下路堤(1.5m)3土方150零填路堑路床(0-0.4m)8100零填路堑路床(0.4-0.8m)5100c.
43、承包人应对取土场土源统筹管理,适宜底基层用土的土源要妥善保留,取土时应对边缘留有足够的宽度,边坡坡度应不陡于1:0.75,并保证土场排水通畅。过湿土严禁运至路基上晾晒。d. 在路堤填筑前,填方材料应每5000m3或沿路线方向500m以及在土质发生变化时取样,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规定的方法进行颗粒分析、含水量、液限与塑限、承载比(CBR)试验、击实试验、有机质含量和易溶盐含量试验。 路基填料施工工艺流程(见图3.5.3-5) 路基填料监理工作流程(见图3.5.3-6) 路基填料监理要点a. 严禁将规范、设计文件明文规定不能用于路基的填料用于工程。b. 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对沿线土
44、场作调查,并会同承包人取样作土工试验。试验监理工程师在对最大干密度后才能用于本工程。c. 试验工程师确定的最大干密度应分别为各土场各层次不同土类的最大干密度,土质不同的土层应分开挖运,分层填筑。d.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禁止填料中混有不适宜材料及杂草、垃圾等,如有发现,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将其清理出施工现场。e. 本工程最大干密度试验应用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重型击实标准。f. 路基填料质量控制质量汇总表(见表3.5.3-3)路基填料质量控制质量汇总表表3.5.3-3 项目质量标准及允许偏差检验及认可检查频率检验方法检验程序认可程序不适宜材料沼泽土、淤泥、泥炭、冻土、生活垃
45、圾、建筑垃圾现场随时观察土源情况,根据土场情况检测土工试验仪器(JTJ051-93)承包人自检后报送监理工程师认可道路、试验工程师检查并报驻地工程师认可含有树根和易腐朽物质的土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土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含水量标准重型击实或试验路确定的施工含水量范围取土场每个土层至少一次或5000m3一次烘干法、燃烧法承包人会同试验工程师取样,分别试验试验工程师认可颗粒分析确定土的分类筛分法、比重计法等液限塑限划分土类,计算稠度、塑性指数液塑限联合测定法等土的标准击实确定填料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重型击实法承载比(CBR)路基填料强度CBR值承载比试验有机质含量油浴加热法易溶盐
46、含量溶剂法3.填土路基工程的质量要求3.1一般性要求(1)填土路基工程的质量要求a. 填方路基必须分层填筑;保证路基压实度。每层填料铺设的宽度,每侧应超出路基的设计宽度30cm,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肩有足够的压实度。不同土质的填料应分层填筑。b.填土高度小于80cm(不包括路面厚度)时,对于原地表清理与挖除之后的土质基底,进行整平压实。其压实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c. 路堤填土高度大于150cm时,应将路堤基底整平处理并在填筑前进行碾压,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2%;当填土高度小于150cm时,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4%;当填土高度小于80cm时,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5%.d. 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坡陡于1:5时,应将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度应满足摊铺和压实设备操作的需要,且不得小于1m。台阶顶面作成2%-4%的内倾斜坡。e. 填土路堤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两个相邻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如两段同时施工。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m。(2) 填方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