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为“学校(单位)”)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的职称评审。民办中小学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
2、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评审。评审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为导向,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高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评审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审由县(县级市、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根据评审需要分级组建正高级、高
3、级、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委库。各等级教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级管理要求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建,并指定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第二章 申 报 第六条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规定要求。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相关申报评审材料。第八条 中小学教师可申请跨校竞聘、申报,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 考核推荐第九条 学校(单位)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组织竞争推荐。学校(单位)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
4、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第十条 学校(单位)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4人),申报人校内公开述职后,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推荐委员会成员与参加竞聘教师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第十一条 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行政部门。第十二条 申报材料按现行职称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送至相应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第四章 评 审第十
5、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对学校推荐人选组织说课讲课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规模较大、教育教学力量较强、人事管理较规范的学校的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下层级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学校组织说课讲课考核。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要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经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受理申报材料,组织专人逐一审查核实,符合规定要求的,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产生,中小学领域的专家不少于3/4。 评委库入库委员须由同行专家和现聘
6、为相应及以上职务等级的教师组成。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委员由在高等院校、中小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正高级岗位上任职、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家组成。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委员参照以上相应条件。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八条 评委会评审的基本程序:(1) 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汇报评审准备工作情况;(二)评审委员会下设专业(学科)评审组,进行分组审议。对申报中小学一级、高级、正高级教师的人员,组织面试答辩,答辩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学科组在对评审对象的材料全面审阅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讨论和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达到出席会议
7、成员人数二分之一的,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三)评审委员会听取专业(学科)评审组评议情况汇报,进行综合评议,最后采取无记名方式表决,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为通过。 第十九条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集中公示,同时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 对公示无异议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公示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按职称管理权限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正高级教师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第二十一条 经审核确认获得教师职称的人员,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文公布,颁发广
8、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存入本人档案。第五章 纪 律第二十二条 申报人员须客观、如实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凡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二十三条 评委会委员、评审组成员、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泄露评委会委员、评审组成员和评审过程中的讨论、表决情况;不得有徇私、放宽标准条件及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对违反相关纪律及规定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评价机制,对本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提高职称评审的
9、科学性。其他未尽事项,按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7号)、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粤人职19963号)、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等规定执行。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附件2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正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 适用范围第一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二条思想品德条件一、拥护
10、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二、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1) 年度考核称职(合格)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二)2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
11、高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二、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未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10年以上,并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可以申报。第四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者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5个模块合格证书。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一)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专职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及以下学校
12、工作的。(四)申报当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第六条身心健康条件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健康条件。第三章专业条件第七条高中一、育人工作(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教师同行评价
13、高。(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或担任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2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有成功案例。(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3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市级以上称号。二、课程教学(一)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课程体系建设有贡献。具有课程与教学领导力,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并取得显著效果。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和精
14、湛的教学艺术;教学经验在本学科领域得到推广并有较大影响;教学业绩显著,教学效果在同级同类教学中处于领先等次。(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胜任并至少进行过高中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担任高三把关教师3年以上。在市级以上开设过3次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专题讲座并获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三)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五)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名
15、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2被聘为高校或教育学院兼职教授,并承担过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3参加过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编写。三、教研科研(一)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二)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1近5年内主持一项市级以上本专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创新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2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排名前3)的教学、教研科研成果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3任现职以来
16、出版发行本专业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4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其中1篇为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至少2篇为近3年发表。四、示范引领(一)在本区域学科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团体主要成员,经常参与组织学术活动。(二)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曾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三)任现职以来在指导和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方面取得成效,其中至少2人成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参加市级以上的教学比赛或班主任技能大赛取得突出成绩。(四)对推动区域学科课程建设、教学工作或学校改革与发
17、展产生重要影响。第八条初中一、育人工作(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教师同行评价高。(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或担任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2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有成功案例。(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3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二、课程教学(一)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课程体系建设有
18、贡献。具有课程与教学领导力,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并取得显著效果。具有先进的教学思想、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和精湛的教学艺术;教学经验在本学科领域得到推广并有较大影响;教学业绩卓著。(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胜任并至少进行过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担任过初三把关教师3年以上。在市级以上开设过3次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专题讲座并获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三)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
19、见为主)。(五)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2被聘为高校或教育学院兼职教授,并承担过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3参加过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编写。三、教研科研(一)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二)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近5年内主持一项市级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创新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善
20、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2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排名前3)的教学、教研成果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3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行本专业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4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其中1篇为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至少2篇为近3年发表。四、示范引领(一)在本区域学科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团体主要成员,经常参与组织学术活动。(二)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曾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三)任现职以来在指导和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方面取得成效,其中至少2人参加市级
21、以上的教学比赛或班主任技能大赛取得突出成绩。(四)对推动区域学科课程建设、教学工作或学校改革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第九条小学一、育人工作(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教师同行评价高。(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或担任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2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有成功案例。(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3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二、课程教学(
22、一)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课程体系建设有贡献。具有课程与教学领导力,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并取得显著效果。具有先进的教学思想、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和精湛的教学艺术;教学经验在本学科领域得到推广并有较大影响;教学业绩卓著。(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从教以来,进行过循环教学1次以上。任现职以来,进行过小循环教学1次以上。在市级以上开设过3次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专题讲座并获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三)能独立开设活动
23、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五)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2被聘为高校或教育学院兼职教授,并承担过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3参加过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编写。三、教研科研(一)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二)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两项:1
24、近5年内主持一项市级以上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创新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2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排名前3)的教学、教研成果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3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行本专业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6万字)。4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其中1篇为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至少2篇为近3年内发表。四、示范引领(一)在本区域学科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团体主要成员,经常参与组织学术活动。(二)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
25、家,曾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三)任现职以来在指导和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方面取得成效,其中至少2人成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参加市级以上的教学比赛或班主任技能大赛取得突出成绩。(四)对推动区域学科课程建设、教学工作或学校改革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第十条幼儿园一、育人工作(一)长期工作在日常保教一线,为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教师同行评价高。(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主班老师)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主班老师)工作3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及时地诊断幼儿的发展状况,提出有效、适宜的方法,促进
26、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有成功案例。二、课程教学(一)具有深厚的儿童发展心理学和儿童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以及丰富的通识性知识。具有课程与教学领导力,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教学整合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对幼儿园保育和教育方法进行改革,并取得良好效果。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独特的教学思想和精湛的保教艺术;具有值得借鉴和推广的教学经验;教学业绩卓著。(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市级以上开设过3次以上教学示范课、半日生活观摩、专题讲座并获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三)学生家长满意率高。(四)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
27、项。1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2被聘为高校或教育学院兼职教授,并承担过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3参加过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编写。三、教研科研(一)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指导和引领学前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二)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1近5年内主持一项市级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创新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2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
28、(排名前3)的教学、教研科研成果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3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行本专业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4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其中1篇为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至少2篇为近3年内发表。四、示范引领(一)在本区域学科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团体主要成员,经常参与组织学术活动。(二)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曾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三)任现职以来在指导和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方面取得成效,其中至少2人参加市级以上的教学比赛或班主任技能大赛取得突出成绩。(四)对推动
29、区域保育教育工作或幼儿园改革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第十一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一、课程建设与教学指导(一)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课程体系建设有贡献。具有较强的课程与教学领导力,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并取得良好效果。具有独特的教学思想,按照课程改革要求,推动和指导各类课程的开发和应用。(二)在教育教学方式改革、研究和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显著,积极有效规划、组织和指导区域学科教学实施、教学研究、培训工作,组织区域性的教师培训、经验交流、教学研讨、
30、课堂示范、学术年会等活动,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提高,成效显著,有优秀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积极承担市级以上教师基本功和技能竞赛的指导并取得显著成绩。(三)任现职以来一线教学指导工作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胜任中学、小学或幼儿园不同年级相关专业的教研、教学、培训和指导等工作。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每年听课评课和组织区域性教师培训、教学研讨等活动符合有关规定(须提供基层和所在单位证明材料)。指导和培训方式方法符合实际,效果显著,体现研究深度和个人业务特色,在省内乃至国内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四)一线教师对教学指导的满意度高。(五)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被
31、评为省特级教师,或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2被聘为高校或教育学院兼职教授,并承担过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3参加过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编写。二、教研科研(一)具有策划、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区域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二)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1近5年内主持一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创新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2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排
32、名前3)的教学、教研科研成果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3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行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2万字)。4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6篇,至少2篇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至少2篇为近3年内发表。三、示范引领(一)在本区域学科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团体的核心成员和领军人物,区域学科带头人和引领者。(二)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曾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三)任现职以来在指导和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方面做出取得成效,省级教研员至少培养2人参加国家级教学比赛取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市级教研员至少培养2人
33、参加省级以上教学比赛取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县(市、区)级教研员至少培养2人参加市级以上教学比赛取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四)对推动区域学科课程建设、教学工作或学校改革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 本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见附录。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二条思想品德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
34、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二、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 (一) 年度考核称职(合格)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二)2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二、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硕士学位
35、,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三、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四、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在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第四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5个模块合格证书。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一)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专职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36、。(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及以下学校工作的。(四)申报当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第六条身心健康条件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健康条件。第七条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任现职期间在乡镇以下学校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第三章
37、专业条件第八条高中一、育人工作(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根据高中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和自主学习能力。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教师同行评价高。(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比较突出。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绩比较突出,有优秀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二、课程教学(一)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
38、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教学方式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所教班级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业绩显著。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提高明显或保持在较高水平。(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胜任高中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担任高三把关教师3年以上。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以上,或在县级以上开设过教学示范或观摩课1次,或获得县级以上教学比赛奖。(三)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高水
39、平成果,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推广运用,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二)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6)本学科的县级以上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水平较高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三)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正式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2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篇(独立完成),其中篇专业论文须在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四、示范引领(一)积极承担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二)任现职以来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
40、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三)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第九条初中一、育人工作(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根据初中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开展育人工作,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方面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教师同行评价高。(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比较突出。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绩比较突出,有优秀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
41、(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二、课程教学(一)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教学方式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所教班级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业绩显著。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提高明显或保持在较高水平。(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胜任初中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担任初三把关教师3年以上。每年承担校级以上的公开课1次以上,或在县级以上开设过教学示范或观摩课1次,或获得县级以上教学比赛奖。(三)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42、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推广运用,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二)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6名)本学科的县级以上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水平较高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三)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正式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2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篇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专业论文在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四、示范引领(
43、一)积极承担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二)任现职以来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三)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第十条小学一、育人工作(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能根据小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开展育人工作,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教师同行评价高。(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在教育、引导学生成长中形成自己的工作特色,有优秀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
44、表彰奖励2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二、课程教学(一)具有较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教学有一定的引领作用。(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胜任各年级教学,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进行过所申报学科小循环或学段循环教学。每学年承担校级公开课1次以上,并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2次以上,或任现职以来,在县级获得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三)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三、教
45、研科研(一)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推广运用,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二)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6)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取得水平较高的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三)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正式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2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篇(独立完成),其中篇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专业论文在正式出版的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四、示范引领(一)积极承担县级以上教研活动
46、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二)任现职以来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三)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第十一条幼儿园一、育人工作(一)班级保教人员团结合作,班级教育特色明显。能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协助幼儿园与社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幼儿发展。教师同行与家长评价满意度高。(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主班老师)工作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主班老师)工作3年以上。任教班级幼儿情绪愉快、积极向上,具有健康活泼的个性、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与行为习惯,自理能力较强。每学年幼儿发展水平测评各项
47、指标达标率高。(三)注重保教结合,科学照料幼儿的日常生活,熟悉班级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科学管理和指导班级常规保育和卫生保健。有效保护幼儿,具备科学、及时地处理幼儿常见事故的能力,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任职期间无发生重大幼儿健康或安全事故。二、课程教学(一)熟练掌握各领域教学的特点及知识,根据各领域教学的规律科学规划课程,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将教育科学、有效地渗透在一日生活中。灵活运用各种教学组织形式和适宜的教育方式,教学经验丰富并有显著的教学成绩。(二)任现职以来,每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熟悉各年龄班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能根据幼儿的表现和需要,提供机会与条件促进幼儿的主动学习。尊重个体差异,平等对待每一位幼儿,积极运用各种评价手段,客观、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幼儿,并据此调整与改进教学。(三)能根据幼儿兴趣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