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众责任 保险 购买 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成都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 双流 县 西航港街道大件路文星段 277 号 1 栋 2018 年 07 月 02 日 1 目 录 1 竞争性谈判邀请 2 2 谈判 须知 3 3 谈判 项目及要求 6 4 谈判 程序 8 5. 附件一: 响应人 关于资格的声明 6. 附件 二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附件 三 : 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表 8. 附件 四 : 报价函 9. 附件五 : 评分表及评 分 标准 1 竞争性 谈判邀请 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拟对 公众责任保险购买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2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 响应人 参加报价和谈判。 1.
2、1 响应人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 必须是 通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的合法保险公司 ; 1.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时可正常开展 公众责任 保险承保业务 ; 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07 月 17 日下午 14 时 A502 室 。响应人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 1.3 谈判时间、地点: 2018
3、 年 07 月 17 日 下午 14 时 A502 室 。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 (持授权委托书 )参与谈判。 1.4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028-66265069 联系传真: 028-65537833 公司邮箱: 3 2 谈判须知 2.1 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2 定义: 2.2.1 采购人:成都航空有限公司 2.2.2 响应人 :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组织。 2.2.3 谈判采购费用:无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结果如何, 响应人 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2.3 谈判文件的组成:
4、 2.3.1 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3.2 响应人 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内容,并实质性响应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不能实质性响应的,责任由 响应人 自负。若对谈判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应于谈判文件公告后 五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采购人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本谈判文件的要求。 2.4 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4.1 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2.4.1.1 响应人 关于资格的声明( 格式见 附件一); 2.4.1.2 主体 资格证明( 营
5、业执照 、纳税人 资格认定文件 (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 (副本); 2.4.1.3 保险机构 法人许可证 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2.4.1.4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4 2.4.1.5 说明: 响应人 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均须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响应人 未能 提供 资质 证明的,其响应 文件 将被拒绝。 2.4.2 文件二:商务性文件 2.4.2.1 商务响应表( 格式 见 附件三); 2.4.2.2 公司概况 (包括 但不限于:组织机构、 技术 经济力量、服务优势 、 2017 年保费总收入、 偿付 能力 ) ; 2.4.2.3 提供响应人总公司的 2017 年
6、审计报告; 2.4.3 文件三:报价函 报价函包括报价明细( 格式 见 附件四)。 2.5 报价要求: 2.5.1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2.5.2 报价应是本谈判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含税价格体现; 2.6 响应性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2.6.1 响应文件分为文件一、文件二和文件三共三部分,应分册密封装订。其中:文件一用于 响应人 资格审查,文件二和文件三用于谈判小组与 响应人 谈判。 2.6.2 递交响应文件 的 数量: 2.6.2.1 文件一正本壹份; 2.6.2.2 文件二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 份; 2.6.2.3 文件三正本壹份。 5 2.6.3 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
7、名称、 响应人 名称以及 “正本”、“副本”字样 (正本和副本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且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2.6.4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响应人 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6.4.1 逾期送达的; 2.6.4.2 响应文件中的声明 企业证照复印件未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2.6.4.3 响应文件中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2.6.4.4 未提交保险公司及开展相关保险业务资质证明材料的。 2.7 谈判评审标准:本次谈判采用综合评估法 。 2.8 响应人 应同时提供一年期和三年期的保险方案, 采购人将按统一的评分标准(附件七 )进行打分并
8、择优选择最终投 保方案。 6 3 谈判项目及要求 项目 序号 内容 保险基础需求 1.1 保障被保险人和其雇员在其营业机构及全国营业、办公场所以及在其他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1.2 保障被保险人雇员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验收、培训、监造、监修、招聘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过程中因发生 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包括飞行器及模拟机)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1.3 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1.4 保险期间单次事故赔偿限额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低于 950万人民币,
9、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万元 /每人。 其他保险需求 2.1 保障因被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动、维修或装修在保险需求表中列明地点范围 内的建筑物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2.2 保障被保险人因其拥有的车辆在营业场所内进行与经营 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2.3 保障被保险人因其提供的食品、饮料或掺有异物的食品、饮料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 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2.4 保障被保险人因在其营业场所内或其他列明场所布置的广告、霓红灯、装饰物发生 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10、2.5 保障被保险人在其办公场所内的电梯、升降机 (必须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由于坠落,电梯运行过程中的突然故障原因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 责任。 2.6 保障保单项下的索赔不会因在向保险公司通知事故情况时之非故意的延误、错误或 遗漏而受影响。 2.7 保障本保单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直接由于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造成第 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纪赔偿责任。 2.8 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非故意地疏忽或过失而延迟或遗漏向本公司申报所占用的场地、被保险财产价值的变更而拒负,但被保险人一旦明白其疏忽或遗漏应立即想保险
11、人申报上述情况。 2.9 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保单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 三者人身伤亡时应支付的合理急救费用。 其他保险需求 2.10 扩展承保被保险人举办任何社会活动或在娱乐场所内活动所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纪赔偿责任。 7 2.11 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经营场所由于任何恐怖分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造成第三者人身 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积极赔偿责任。 2.12 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经营场所内所拥有、使用或者经营的娱乐设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 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积极赔偿责任。 保险服务 3.1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费后 5 个工作日内
1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保险公司指派专人处理和跟进保险服务和索赔相关事宜。 (响应人对上述内容的承诺应按附件 六 格式填写) 8 4 谈判程序 4.1 谈判评审小组组成: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谈判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安排相关代表组成,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和评审工作。 4.2 谈判程序: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组成的谈判评审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分别与 响应人 进行谈判。 4.2.1 谈判评审小组当众拆封各 响应人 的响应文件,审查文件一; 4.2.1.1 通过资 格审查的 响应人 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4.2.2 谈判评审小组审阅各 响应人 所递交的文件
13、二 。 4.2.3 谈判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 响应人 分别进行谈判 。 4.2.4 谈判评审小组根据文件三请各 响应人 作最后报价。 4.2.5 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 4.2.5.1 参加 本项目 谈判的 响应人 不足三家的; 4.2.5.2 谈判结束, 响应人 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要求的; 4.2.6.3 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4.2.6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 响应人 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2.7 确定成交候选人: 4.2.7.1 谈判评审小组出具谈判评审报告后,采购人按照谈判评审报告中
14、成交候选 响应人 的推荐 排名 顺序确定成交 响应人 。 4.2.7.2 采购人确定成交 响应人 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 响应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其为成交 响应人 : 成交候选 响应人 在参与此次谈判邀请中存在违9 法、违纪行为的; 成交候选 响应人 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 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合同的; 其他不应确定成交 响应人 的情形。 4.2.7.3 成交候选 响应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 响应人 为 合作供应商 ,依次类推。无法确定 合作供应商 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 响应人 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成交候选 响应人 未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4.2.7.4 成交候选 响应人 放弃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 4.2.8 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按成交 响应人 候选人的排名顺序确定成交 响应人 ,由采购人向成交 响应人 发出成交通知书。 4.2.9 签订合同: 4.2.9.1 成交 响应人 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2.9.2 竞争性谈判文件、 响应人 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终报价、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