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合同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 空调安装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项目概述: 4. 工程范围和内容:1、 台风机盘管的安装工作,风机盘管电源线由甲方引至风机盘管接线盒,乙方负责接线工作;风机盘管的三速开关控制线线管、线槽及线盒的预埋、敷设工作由甲方负责,风机盘管的三速开关控制线穿线工作由乙方负责;2、 工程安装所需的所有设备及安装材料均由甲
2、方提供,乙方仅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氧气、乙炔、氮气、吊杆及施工工具;3、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工程期限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自 2018 年00 月00日开工,2018 年00 月00日竣工。 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顺延事由结束后则顺延期限届满。但双方约定了顺延期限的,按约定执行。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10天,不能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源,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 (2)不属原设计范围内的重大变更;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小时以上者。 (4)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3、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或拒绝在乙方送达的文件的签收单上签字,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的,乙方可自行顺延工期。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7)其他非乙方原因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1. 本工程合同为第二层楼的 台风机盘管安装工作,安装造价按 00元/台计算(甲方提供设备及安装材料,乙方需自备氧气、乙炔、氮气、吊杆及施工用工具),施工合同总价预计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00.00元整);最终以现场实际工程量按清单据实结算.(增加)
4、 2.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工程内容发生重大变更; (2)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3)现场其他变更,造成工程项目增加或减少的应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最终工程量及单价、总价款并按此执行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 材料、设备的检验: (1)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负责供应该物资的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2)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检验期间,工期顺延。 (3)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
5、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双方最终确定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2. 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知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工作权限。授权不明的,视为享有全权,甲方应当为其在工程中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 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将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的姓名、身份、工作职责和权限通知甲方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 4. 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
6、工程师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 安装完成后,由乙方负责协助厂家试车或调试。 6.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7.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向甲方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在1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乙方发出竣工通知后甲方在20天内未进行竣工验收或验收后没有书面异议的,视为该工程经过竣工验收。8.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5日内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在15日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在15天内未派人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
7、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9. 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10.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后第16天开始起算。保修证书在竣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派售后人员对甲方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检修、保养、维护的培训及系统管理的培训指导直至保修期满。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 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 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 3.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
8、,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4. 任何设计或工程变更经过确认后,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书经双方现场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 甲方 (1)在开工前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乙方按表计费;负责三通一平; (2)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3)确定管道等设施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5天内分
9、送有关单位; (5)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6)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负责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负责签收乙方送达的各项文件。 (7)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尾款。 2. 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有关单位;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10、供应和管理; (3)于每月底前2天向甲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已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8)提供现场自有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任何施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独立承担全部经济和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1.乙方在
11、工程竣工后15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30日内审查完毕,如甲方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乙方的竣工结算文件。本工程价款按乙方竣工结算金额确定。2. 工程款项支付方式: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造价的30%做为施工入场费; 2、室内空调水系统管道连接完毕,打压前,甲方再支付工程款该合同造价的30%(按实际吊装的风机盘管乘以每台的施工按照单价计算施工工程量); 3、系统打压完成后,甲方支付工程款至该合同造价的80%(按实际吊装的风机盘管乘以每台的施工按照单价计算施工工程量);4、系统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工程款至总合同造价的97%; 5、质保金在保修期
12、满二年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造价3%,保修期为二年。第九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图纸4 报价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均以双方盖章为准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解决。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特殊条款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定,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附则1. 本合同履行中,双方以传真、信函、电报、电子邮件等载体向对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签证、结算书等,对方在收到后必须按通知要求进行签收,否则,也视为违约;2. 本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的有关变更、授权、验收、结算的文书、函件,必须加盖公章方为有效。3.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部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执行。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 本合同正本 肆 份,其中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