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化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湖北中烟黄鹤楼小镇景观绿化施工劳务分包项目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第二条:施工范围1、施工范围:2、施工内容:换种植土,施肥,挖树穴,乔、灌木种植,花、草种植,修剪,支撑,浇水,防病虫害及养护一年(按二级养护计算)。第三条:施工方式1、本工程由乙方以劳务分包的形式进行施工。第四条:工期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
2、,预计50(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2)不可抗力因素。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1、工程预算总价
3、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2、结算方式:(1)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4)绿化养护期为一年,甲方应在养护期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并付清余款。(5)工程的最终造价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决算。第七条:养护期1、工程养护期为一年,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之日起计。2、养护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第八条: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3
4、)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2、乙方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进行的全面的管理。(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养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行修复。(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第九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养护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