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C1-3 技术交底记录 No:工程名称交底部位工程编号日 期交底内容:网线、光纤敷设技术交底一、 施工准备 1 材料要求: 1.1 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号规格、程式、形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购销合同的规定。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电缆外护套须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并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性能检验报告(注:电缆标志内容:在电缆的护套上约以lm的间隔标明生产厂厂名或代号及电缆型号规格,必要时还标明生产年份。标签内容:电缆型号规格,生产厂厂名或专用标志,制造年份、电缆长度)。 1.2 钢管(或电线管)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劈裂,砂眼,棱刺和凹扁现象。除
2、镀锌管外其它管材需预先除锈刷防腐漆(现浇混凝土内敷钢管,可不刷防腐漆,但应除锈)。镀锌管或刷过防腐漆的钢管外表完整无剥落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1.3 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符合邮电部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39一90)中相关规定。 1.4 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1.5 各种镀锌铁件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1.6 接插件:各类跳线、接线排、信息插座、光纤插座等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发射、接收标志明显,并应有产品
3、合格证。 1.7 配线设备,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志名称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1.8 电缆桥架、金属桥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桥架镀锌层不应有脱落损坏现象,桥架应平整、光滑、无棱刺,无扭曲、翘边、铁损变形现象,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1.9 各种模块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1.10 交接箱、暗线箱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1.11 塑料线槽及其附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选用相应的定型产品。其敷设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
4、5,其阻燃性能氧指数不应低于27%。线槽内外应光滑无梭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2 主要机具与测试设备: 2.1 弯管器、液压弯管器、液压开孔器、套丝机,套管机。 2.2 手锤、錾子、钢锯、扁锉、圆锉、活扳手、鱼尾钳。 2.3 铅笔、皮尺、水平尺、线坠、灰铲,灰桶,水壶,油桶,油刷,粉线袋等。 2.4 手电钻、台钻、钻头、射钉枪、拉铆枪、工具袋、工具箱等。 2.5 测试仪表和设备、万用表,光时域反射仪,噪声测试仪,场强测试仪,电桥,网络分析仪等。 3 作业条件; 3.1 结构工程中预留地槽、过管、孔洞的位置尺寸、数量均应符合设计规定。 3.2 交接间、设备问、工作区土建
5、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内装饰工程完工,地面、墙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3.3 设备间铺设活动地板时,板块铺设严密竖固,每平方米水平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地板支柱牢固,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要求。 3.4 交接间、设备间提供可靠的施工电源和接地装置。 3.5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环境温度、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3.6 交接间、设备间应符合安全防火要求,预留孔洞采取防火措施,室内无危险物的堆放,消防器材齐全。二、缆线敷设; 1 缆线敷设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1 缆线布放前应核对型号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
6、定相符。 1.2 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1.3 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1.4 电源线、信号电缆、对绞电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各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1.5 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6m;工作区为0.30.6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510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1.6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非屏蔽4对对续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 b 屏蔽对
7、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c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d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l.5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20倍。 1.7 缆线布放,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 1.8 布放缆线的牵引力,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在以牵引方式敷设光缆时,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 1.9 缆线布放过程中为避免受力和扭曲,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如果用机械牵引时,应根据缆线牵引的长度,布放环境,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 1.10 布放光缆时,光缆盘转动应与
8、光缆布放同步,光缆牵引的速度一般为15m/s。光缆出盘处要保持松弛的弧度,并留有缓冲的余量,又不宜过多,避免光缆出现背扣。 1.11 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最小净距应符合表3-50规定,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应符合表3-51规定。2 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敷设管道的两端应有标志,表示出房号、序号和长度。 2.2 管道内应无阻挡,管口应无毛刺,并安置牵引线或拉线。 2.3 敷设暗管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塑料管。布放双护套缆线和主干缆线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续电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
9、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40%。 2.4 光缆与电缆同管敷设时,应在暗管内预置塑料子管,将光缆设在子管内,使光缆和电缆分开布放,子管的内径应为光缆外径的1.5倍。 3 设置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电缆桥架直高出地面2.2 m 以上,桥架顶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应小于300mm。桥架宽度不宜小于100mm,桥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不应超过50%。 3.2 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直线部分间隔距离在35m处设固定点。在缆线的距离首端、尾端、转弯中心点处300500mm处设置固定点。 3.3 电缆线槽直高出
10、地面2.2m。在吊顶内设置时、槽盖开启面应保持80mm的垂直净空,线槽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3.4 布放线槽缆线可以不绑扎,槽内缆线应顺直,尽量不交叉、缆线不应溢出线槽、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间隔1.5m处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3.5 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4对对绞电缆以24根为束,25对或以上主干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型、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扣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3.6 顶棚内敷设缆线时,应考虑防火要求缆线敷设应单独设置吊架,不得布放在顶棚吊架上,宜放置在金属线槽内
11、布线。缆线护套应阻燃、缆线截面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3.7 在竖井内采用明配管、桥架、金属线槽等方式敷设缆线,并应符合以上有关条款要求。竖井内楼板孔洞周边应设置50mm的防水台,洞口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实。 3.8 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明配管(槽)或暗配管(槽)敷设电缆、光缆施工技术要求应参照邮电部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4 缆线终端安装: 4.1 缆线终端的一般要求: l 缆线在终端前,必须检查标签颜色和数字含义,并按顺序终端。 l 缆线中间不得产生接头现象。 l 缆线终端处必须卡接牢固、接触良好。 l
12、 缆线终端应符合设计和厂家安装手册要求。 l 对绞电缆与插接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4.2 对绞电缆芯线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l 终端时,每对对绞线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非扭绞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4类线不大于25mm。 l 剥除护套均不得刮伤绝缘层,应使用专用工具剥除。 l 对绞线在信息插座(RJ45)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图3-87规定。 l 对绞电缆与RJ45信息插座的卡接端子连接时,应按先近后远,先下后上的顺序进行卡接。 l 对绞电缆与接线模块(IDC,RJ45)卡接时,应按设计和厂家规定进行操作。 l 屏蔽对绞电缆
13、的屏蔽层与接插件终端处屏蔽罩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接插件屏蔽罩368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0mm。 4.3 光缆芯线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l 采用光纤连接盒对光缆芯线接续、保护、光纤连接盒可为固定和抽屉二种方式。在连接盒中光纤应能得到足够的弯曲半径。 l 光纤融接或机械连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使用连接器以便于光纤的跳接。 l 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l 跳线软光纤的活动连接器在插入适配器之前应进行清洁,所插位置符合设计要求。三、质量标准 1 保证项目: 1.1 综合布线所使用的设备器件、盒、箱缆线、连接硬件等安装应符合相应产品厂家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1.2 防雷、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
14、计要求,设备金属外壳及器件、缆线屏蔽接地线截面,色标应符合规范规定;接地端连接导体应牢固可靠。 1.3 综合布线系统的发射干扰波的电场强度限值要求应符合EN55022和CSPR22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4 综合布线系统应能满足设计对数据系统和语音系统传输速率,传输标准等系统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2 基本项目: 2.1 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交接间、缆线管线、金属线槽、各种器件、信息插座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布局合理,排列整齐、缆线连接正确、压接牢固。 2.2 连接硬件符合设计要求、标记和色码清晰、性能标志设置正确。 2.3 电气及防护、接地、抗电磁干扰、防静电、防火、防毒、环境保护应
15、符合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检验。 四、成品保护 1 综合布线系统设备及缆线等安装时,不得损坏建筑物,并注意保持墙面的整洁。 2 设置在顶棚内的缆线、管槽安装等,不应损坏龙骨和顶棚。 3 补修浆活时,不得将设备及器件表面弄脏,地面线槽、信息插座应防止损坏或部件内进水。 4 使用高凳或搬运物件时,不得损坏或碰撞墙面和门窗等。 五、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 管道内或地面线槽阻塞或进水,影响布线,疏通管槽,清除水污后布线。 2 信息插座损坏,接触不良,检查修复。 3 缆线长度过长,信号衰减严重,按设计图进行检查,缆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调整信号频率,使其衰减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16、。 4 光纤连接器极性接反,信号无输出,将光纤连接器极性调整正确。 5 有信号干扰,检查消除干扰源,检查缆线的屏蔽导线是否接地,线槽内并排的导线是否加隔板屏蔽,电缆和光缆是否进行隔离处理,室内防静电地板是否良好接地等。 6 光缆传输系统传输衰减严重,检查陶瓷头或塑料头的连接器,每个连接点的衰减值是否大于规定值。 7 光缆数字传输系统的数字系列比特率不符合规范规定,检查数字接口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8 设备间子系统接线错误,造成控制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检查色标按设计图修正接线错误。 9 雷击引起危险的过电压,过电流影响或损坏综合布线设备器件等,应选用气体放电管保护器进行过压保护,过流保护直选用能够自复的保护器,防止雷击必须同时采用过压、过流保护器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