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邀请招标确定,将工程项目的幕墙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签订本合同。一、工程名称及内容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幕墙装饰工程所有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室外吊顶、造型幕墙、外立面所有雨篷、钢结构(含钢结构楼梯、电梯井内所有钢结构及分层楼板、幕墙避雷接地等图纸中包含的施工项目的预留、预埋、制做、购买、安装与验收内容。二、合同价款及乙方式2.1合同价款:本合同内除钢结构采用专项包干价外,其它项采用“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方式
2、确定合同价款,本合同中清单报价对应的工程内容已经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了核对并确认无误,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如图纸变更等,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不再做调整。(见附表)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包安全、包防护、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严禁转包。2.3 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移动脚手架费用、安全防护费用、保险费、试验费、管理费、利润、税金(11%专用发票)、水电费、劳保基金、临时施工设施费以及图纸深化设计等一切费用的(不含总包服务费)包干费用。总包服务费由甲方与总包方结算。三、工期要求3.1开工时间:2017年2月4日;竣工时间:2017年4月5日;工
3、期共60个日历天。具体见:施工进度表。3.2开工日期的书面依据: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开工后一周内经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书面确认。3.3竣工日为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单之日为准。3.3.1通过甲方、设计、监理、乙方和相关质监、消防验收单位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3.3.2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3.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另行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将合同工期细化到每日,并确保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以及完成以上各节点的保证措施,经甲方评审确认后实施。3.5在施工工期内无论遇到任何情况,工期均不作顺延。四、合同工程款支付4.1本工程无预付款。4.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4、:4.2.1工程中全部钢结构(含钢结构楼梯、钢结构电梯井道、雨篷钢结构及幕墙龙骨)安装完成,全部石材到工地,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现场书面确认后付总工程款的35%.4.2.2本合同所约定的工程全部完工,经三方质检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的80%.4.2.5至2017年12月31日付至实际合同总价款的95%.4.2.6余5%质保金,质保期按规定2年执行,至2019年5月20日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4.2.7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4.3在支付至总价款80%前,乙方需自行完成项目的二套商铺,或介绍非售楼处备案的其他人完成购买瑞锦中央美地项目的二套商铺。4.4施工用水、电已包含在
5、合同价中,乙方自行从总包处接水接电装表计量,进场前应与总包方做好原始数据的书面确认,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包方结算。4.5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4.6施工中涉及土建墙面的修补、临时设施费、建筑垃圾清理、土方外运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承包协调结算。五、工程质量5.1本工程的质量监督验收单位为:甲方、监理公司、市质量监督站。5.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5.3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5.3.1规范、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
6、计规范 GB50011-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2001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5.3.2门窗、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建筑幕墙GBT21086-2007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
7、33-2001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 JGJ113-2009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DBJ08-56-2012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 DBJ/CT014-2001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 CECS127:-200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139-20015.3.3主要材料标准等5.4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5.4.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J139-2001。5.4.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20-2001。5.4.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5.4.4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
8、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损失和违约责任。5.4.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5.5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的规定。5.6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50日之后起计算。5.7乙方提供的半成品必须是乙方生产基地加工制作的,乙方安装前应通知甲方到场验货。非乙方加工制作的半成品一律不得进入工程安装,否则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5.8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
9、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5.9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5.10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监理及质量监督站。工程龙骨完工时,应会同甲方、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结构中间验收。六、甲乙双方责任6.1甲方职责:6.1.1甲方指派为现场负责人为: 。6.1.2由甲方组织乙方和监理方进行图纸会审和工作面交接,明晰各方工程相互交叉、连接的部分,及时纠正不合理的走向和结构。6.1.3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甲方应负的责任。6.1.4负责
10、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监督协调。6.1.5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6.1.6协调乙方与其它分包方的配合关系。6.2乙方职责:6.2.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要求,组织力量进场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各项工程,并保证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6.2.2乙方指派现场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为: (电话: )乙方必须在经过甲方及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全天驻场,由甲方进行考勤,如有违约,处乙方违约金500元/天。6.2.3乙方负责做好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1、及费用。乙方负责将自身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否则将按规定给予罚款。6.2.4工程竣工未正式向甲方移交前发生的损坏、丢失等,乙方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做好其它分包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6.2.5乙方负责施工项目的有关资料壹式4份,其中原件2份,符合档案馆资料要求,交监理单位审阅归档。6.2.6乙方施工人员自理食宿。6.2.7承担由乙方导致的误工及延长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乙方未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每超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5 元缴纳违约金。6.2.8配合参加消防检测和验收,提供相应资料,如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相应资料,每次处以10000元违约金。七、材料和设备7.1乙方采
12、购的材料必须在经甲方、监理方书面批准的前提下,符合有关规范、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有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代用材料时,必须经甲方和监理书面认可,由此增减合同价款、价格经甲方签证方为有效。7.2合同价中已充分考虑了建材市场的风险,材料价格的变动不影响本合同价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以违约处理。违约费用计算:由于单价原因纠纷乙方每拖延甲方指令一日按合同金额的 5 元缴纳违约金。7.3材料的采保费、卸货费及按规定要求的对有关材料抽样检测费、试(实)验、检测费、三性试验费等,已包含在清单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7.4各
13、主要设备、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必须与本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一致,品牌约定如下:玻璃:南玻夹具:坚朗铝单板:天幕铝型材:华建钢材:天津皮特斯密封胶:杭州之江五金配件:坚朗并接受甲方和监理人员的抽查和监督管理,若发现不符合项或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及时认真按合同和甲方要求更换到位,并承担违约责任。7.5施工合同中甲方有权要求更改相关主材的品牌、规格或系列,材料单价以甲方签证的价格为准,不考虑任何利润。若主材改动,原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只换算其中的主材价格和对应项的综合单价。八、变更修改及合同结算8.1除钢结构总价包死外,合同约定的其它工程以综合单价按合同约定包死,工程量按实结算。8.2乙方不
14、得对施工前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须根据甲方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重新施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并且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8.3本合同单价已完全按施工图纸包干,考虑并完善了图纸中的错(包括玻璃幕墙的玻璃厚度如需增加厚度,厚度增加后单价也不做任何调整)、漏、碰、缺项,并符合各规范及验收要求一次性包死。无论任何情况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否则结算时以违约处理,违约金的收取为乙方当时要求的该笔增加费用的2倍并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1、结算有关规定:本工程竣工报告经甲方认定批准后,乙方递交工程结算报告及完整真实的结算资料办理工程结算。(1)本工程结
15、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综合单价98.7%累计计算。(2)对于总价调整限于以下方面,其它不得调整:甲方认为有必要调整的项目。(3)报价表中未涵盖且与完成本合同工程总体目标无关,但属于乙方有条件和有能力完成的工程内容,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施工,乙方同意绝不推托,并在不影响本合同工程的前提下进行施工,结算执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的结算方式。九、工程验收9.1隐蔽工程安装完毕后,由总包方、监理单位组织隐蔽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之前需留下每处不少于1张的照片资料,并登记造册,竣工时随同验收单一起交付甲方。9.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和甲方申请预验收。监理接到申请
16、报告、资料后经核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预验收。如须整改,乙方按整改意见认真按时进行免费整改。9.3验收过程中,乙方负责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免费提供甲方和相关验收单位要求的所有资料。如须整改,乙方应及时整改合格,并承担由乙方自身施工质量和方案等因素造成的整改费用。9.4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9.4.1竣工图纸2套;9.4.2工程全过程原始记录和验收单;9.4.3材料质保书、检验签证单、材料试验报告;9.4.4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9.4.5质量评定报告、验收合格证;9.4.6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资料,包括符合甲方要求编制的结算书及结算资料;9.4.7设备进场验收及交接单;9.4.
17、8其他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9.4.9其中(9.4.29.4.8)项均为一式二份,其中原件壹份。乙方资料需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移交甲方,所移交资料应符合平度市档案馆送档要求。9.5乙方必须在 2017年 4 月 20 日前向甲方及相关部门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如有延后予以5000元/天的处罚,甲方可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9.6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上报结算报告,乙方的结算报告的内容应按甲方和合同的规定进行详细和完整的编制,上述工程费用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9.6.1封面和目录;9.6.2整体编制说明;9.6.3结算造价报告书、计算表;9.6.4经甲方确认过的签证及工程变更费用的汇总表、
18、通知单等,以及必要的辅助资料;9.6.5其他费用的构成明细(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水电费结算证明、甲供材料领用证明、相关单位的扣款书等);9.6.6已付款对帐单;9.6.7各项工程检验、检查和验收方面的证书及证明文件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证书及城建档案等全套工程资料);9.6.8已按规定支付民工工资的承诺函;9.6.9监理单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需索要的资料;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9.7材料、设备及工程交付甲方前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十、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10.1本工程要求参照青岛市青岛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组织施工。现场必须标准化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强化安全意识
19、,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办法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和管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10.2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要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十一、保修期和最后验收11.1保修期从 起计算,保修期按国家规范执行。11.2保修期内乙方应履行保修责任,确保维修的时间和质量。
20、11.3保修范围:属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保修范围。11.4质量保修责任:11.4.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甲方通知乙方派人前来维修,连续二次以上不前来维修,甲方以后可以不通知乙方,直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11.4.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二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11.
21、5保修费用:11.5.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11.5.2乙方不及时进行维修或两次维修不好的,甲方另行委托他人维修,乙方须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造价计算方式计算及另加甲方20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在质保金中扣除。11.5.3对于由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须视情况进行相应赔偿。11.6保修期满后,经甲、乙双方最终验收,确认乙方已完成保修责任,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金的结算。十二、违约责任:12.1乙方如有不履约行为,具体违约处理方式如下:12.1.1承担由乙方导致的误工及延长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乙方未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
22、任务,每超一日按合同金额的 5 元缴纳违约金。12.1.2乙方无法在甲方签证确认的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的,由乙方返工直至通过验收,并按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12.1.3如乙方采用甲方认可范围外的材料或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并处2000元/次的罚款,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12.1.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乙方必须在收到指令后三天内将变更的内容反应到施工图上,做好标识和说明,甲方有权对此进行检查,如逾期未完成标识的,乙方每项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元。12.1.5乙方对报送甲方竣工图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竣工图如与实际不
23、符,每发现一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12.2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并按照本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十三、解决纠纷办法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附则14.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4.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保修期满,双方结清质量保修金后合同终止。14.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