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亚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 项目编号: 发包工程名 称: 项 目 名 称: 工 程 地 址: 发 包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三亚市 住房 和 城乡建设 局制 立项批准文号 土地 产 权证号 临时规划许可证号 工程审批意见文号 发包工程预算价 (元 ) 承包价 (元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编号 工期 (天 )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或财政资金 国有或集体单位自筹资金 私营 国家融资(国债资金、政策性贷款等) 中外合资 其它: 国外或国际组织贷款或援助资金 外商独资 发包工程概况 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总面积( m2) 发包部分建筑面积( m2) 结
2、构类型 基础 层 数 地上 层 /地下 层 上部 幢 数 装修装饰工程 装饰总面积( m2) 本次发包部分面积 ( m2) 室内装饰工程: 室外装饰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道路工程:长度 km;宽度 m; 管线工程:长度 km; 桥梁工程:长度 km;宽度 km; 跨度 km; 其它: 其它工程 本次发 包内容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预算 编 制(或审核)单位: 银行资信证明 开户银行: 帐 号: 直接发包理 由 限额以下 停建或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
3、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拟 选 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编号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编 号 企业 资质 等 级 编 号 项目经 理 姓名 建造师资格等级 建造师执业证书编号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人 意 见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签字) 发包人(盖章): 年 月 日 监督管理部门 备 案 情 况 备案意见: 备案人: 复核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应提
4、交的附件材料清单 1、发包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 2、计划立项或批准文件; 3、规划许可证证明文件; (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 ( 2)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基坑土石方及支护、软基处理工程提供); ( 3)装饰装修工程证明书 ;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近期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工程预(概)算书原件(由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或审核);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批准书; 8、承包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省外企业单项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 建造师 证书 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安全
5、员安全考核合格 证。 以下资料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提供: 外资、私营单位证明材料(外资、私营资金投资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时提供): 建设单位属外商独资企业的提供营 业执照,属外资控股的合资企业的提供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建设单位属私营企业的,提供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或其它股权证明资料。 停缓建处置批复文件(用于停缓处置项目) 质监站质量意见(用于停缓处置等续建工程项目) 原施工任务通知书(用于停缓处置等续建工程项目) 原承包合同解除证明(如解除协议、法院裁决书等,用于更换承包单位重新招标)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证明文件 、相关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提供原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未要求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应加盖提供人公章。 注: 1、本表中项目编号和工程序号由监督管理部门填写。 2、本表中的工程基本情况,由申请人根据本次发包工程的实际情况,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其他工程四类填写,与本次发包工程无关的其他工程基本情况内容,申请人可不必填写。除此之外,本表设置的内容不得随意更改,且所填内容 必须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