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錄二:台灣歷史文化經濟年表8000年前:舊石器時代晚期文化 - 長濱文化(代表遺址為八仙洞遺址)。 7000年前:新石器時代代表文化 - 大坌坑文化(代表遺址為大坌坑遺址)、圓山文化、卑南文化(代表遺址為卑南遺址)。 6000年前:屬於南島語系的台灣原住民開始在台灣活動。 2000年前:金屬器時代代表文化 - 十三行文化、蔦松文化、靜浦文化。 230年:孫權派衛溫等航行到達夷州。 607年:隋朝將軍朱寬橫渡台灣海峽,到達流求。1281年:元朝於澎湖設巡檢司,隸屬福建同安。 1387年:明朝因東南沿海長年海盜倭寇為患,追剿無功,澎湖反成盜寇巢穴,遂依部將湯和所請,行徙民墟地政策,廢巡檢司,將原
2、有居民遷至泉、漳二州安置。,1544年:台灣被航經台灣海峽的葡萄牙船員命名為福爾摩沙(Ilha Formosa),是葡語美麗之島的意思。1563年:明朝名將俞大猷痛擊佔澎海賊與倭寇,駐偏師於澎湖,朝廷依其所奏復設澎湖巡檢司,唯俞大猷去職後巡檢司也被廢止。 l580年:西班牙耶穌會教士前往澳門,歸途遇颱風抵台。 1592年:日本海盜侵擾臺灣雞籠、滬尾。1593年:日本豐臣秀吉派家臣原田孫七郎到台灣催促納貢未成。 1604年:荷蘭人韋麻郎率大船三艘開入澎湖,是時澎湖無兵駐守,即登陸,半商半軍,在媽祖宮(現今馬公)開洋貨攤。 1604年:明朝朝廷派浯嶼都司沈有容諭退韋麻郎,有石碑記錄之,現存於澎湖馬
3、公天后宮內。,1609年:荷蘭商船至澎湖,適逢澎湖汛兵戍守期,無法登陸而離去。 1621年:顏思齊率鄭芝龍等26人在北港登岸。 1622年:荷屬東印度公司(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佔領了澎湖,作為東亞貿易的轉口基地。 1624年:荷蘭人和明朝官方達成協議,於1624年轉移至台灣島,明朝則不幹涉荷蘭對台灣的佔領。荷蘭人佔台以後,在一鯤身(今臺南安平)逐起了熱蘭遮城(Zeelandia),以此作為統治台灣的中心。 1626年:西班牙人佔領了台灣北部的雞籠(今基隆),並於社寮島(今和平島)築城而稱之為聖薩爾瓦多(San Salvador)。,1627年:台灣史上的第
4、一個傳教士 - 荷蘭籍的甘治士(Georgius Candidius) - 抵台灣進行傳教工作。 1628年:西班牙人佔滬尾(今淡水),並建聖多明哥城(San Domingo)(今紅毛城原址)。日本人濱田彌兵衛俘荷蘭台灣長官Nyuts,即所謂的濱田彌兵衛事件。 1632年:西班牙人溯淡水河進入台北平原;西班牙人佔蛤仔難沿岸。 1639年:由於德川幕府的鎖國政策,日本、台灣間貿易中斷。 1642年:荷蘭人奪取聖多明哥城,將西班牙人趕離台灣。 1649年:荷蘭人購120頭牛來台,牛於是成為台灣耕種與交通工具。,1652年:以郭懷一為領袖的漢移民對台灣的荷蘭人政府展開大規模的反抗事件,不幸失敗,約6
5、,000名漢人被荷人所殺害,史稱郭懷一事件。 1653年:荷蘭人加強普羅民遮城(Provintia,今赤崁樓)工事 1661年:鄭成功攻台,立台灣為東都,赤崁為承天府,置天興、萬年二縣。 1662年:鄭成功正式攻下熱蘭遮城,荷蘭人投降。鄭成功歿,其弟鄭世襲自立,其子鄭經在思明即位,不久入東都。 1664年:鄭經改東都為東寧,天興、萬年改為州,形成獨立王國。 1666年:鄭經接受名臣陳永華的建議,在寧南坊(在今台南市南門路)興建孔廟;又仿明制,三年科考一次。,1670年:鄭經與英國人簽訂通商條款。 1673年:沈光文設私塾教育平埔族人。 1674年:清朝發生三藩之亂,鄭經乘機從海上出兵,遭失敗。
6、 1680年:鄭經撤出廈門,完全退守臺灣。 1681年:鄭經歿,鄭克塽繼位。 1683年:施琅率清軍攻台灣,鄭克塽投降,鄭氏王朝滅亡。施琅上呈台灣棄留疏,反對放棄台灣。 1684年:將台灣納入清朝版圖,成為福建省台灣府,下設台灣、諸羅、鳳山三縣。清朝依施琅之議,即時公佈台灣編查流寓則例,其內容含有嚴格規定台灣居民及漢人渡台三禁令。,1686年:清朝下令台灣駐防兵丁,三年之中陸續更換,即所謂班兵。 客家人至下淡水平原(今屏東)開墾。墾首施東之子施世榜,利用濁水溪的河水,從該年開始建設,一直到34年後,才築成大埤圳,灌溉了半線地區的田園,稱為八堡圳又稱施厝圳。 1693年:清朝商人陳文、林侃因船遇
7、風暴飄至岐萊(今花蓮),居留經年,為漢人首次至花東地區。 1709年:陳賴章墾號墾殖大佳臘 (台北一帶),這是台北盆地被漢人墾殖的開端。施琅完成靖海紀事。1714年:西洋教士雷孝思(J.B.Regis)、馮秉正(Jos de Mailla)、德瑪諾(R.Hinderer)等三人,在台灣實地探勘了33天,完成台灣部份的皇輿全覽圖。1716年:平埔族原住民頭目阿穆,指揮當地同族協助漢人開墾台中地方。,1719年:施厝圳(或稱八堡圳)完工,為清代台灣最大水利工程。 1721年:朱一貴反清,稱中興王。這是台灣民變中唯一佔有全台事件。 1723年:置諸羅分縣為彰化(縣治半線)、置淡水、澎湖廳。 1725
8、年:台南三郊成立,這種商業組織使它所經營的商品更深入農村社會,而外銷的增加,又促使農業生產量(米、糖等)的增加。 1727年:改分巡台廈道為台灣道。1766年:南北兩路理番同知設立,專門負責平埔族相關事務。 1776年:清廷廢止官員不許攜眷來台的規定,此時清朝已統治臺灣94年。 1784年:清廷設鹿港為新港口,鹿港始成為台灣中北部政治、文化、經濟重鎮。 1786年:鹿港龍山寺落成。,1786年:林爽文起義。1796年:吳沙至蛤仔難(今宜蘭縣)開墾。 1805年:大龍峒保安宮落成。 1808年:吳沙等人將業已在宜蘭開拓的人,製成住民戶口清冊,攜至台北艋舺呈繳給閩浙總督方維甸,要求把蛤仔難編入清朝
9、版圖。 1810年:清政府核准設噶瑪蘭廳,廳治設在五圍(今之宜蘭市),首次正式對台灣東北部的宜蘭進行直接統治。 1860年:北京條約規定台灣開放淡水及安平港為通商口岸。1862年:戴潮春起義。滬尾(今淡水)正式開港。 1863年:雞籠(今基隆)正式開港。 1864年:安平和打狗(今高雄)正式開港。 1865年:英國長老會馬雅各開始在南部傳教。,1866年:英人多德在淡水種茶,改善台茶產銷,展開台灣茶葉黃金開發期。 1867年: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和原住民族長卓杞篤締結災難救助條約。 1871年:原住民殺害船難漂流之琉球居民而引起牡丹社事件。加拿大長老會的馬偕抵達淡水,開始在北部傳教。 1874
10、年:日本出兵台灣。日本與清朝締結北京專約,清承認日本的行動為保民之舉。沈葆楨奉派至台灣,清朝對台灣的經營轉為積極。 1875年:清廷取消內地人民渡台耕墾禁令,台灣正式全面開放。除原有的台灣府以外,另置台北府,轄淡水、新竹、宜蘭三縣及基隆廳;另於恆春半島設置恆春縣,東部設卑南廳,南投地區設埔里社廳。 在沈葆楨的奏請和監督下,總兵吳光亮完成橫貫台灣東西部的八通關古道。,1877年:架設台南至旗後電線。 1882年:馬偕創設牛津學堂。 1884年:清法戰爭,法軍砲轟基隆。 1885年:因清法戰爭,台灣建省,劉銘傳就首任台灣巡撫。在六年任期內,使台灣成為全清最進步的一省。台灣府城教會報創刊。 1886
11、年:劉銘傳著手清賦事業,創設保甲制度。 1887年:設鐵路總局於臺北城,開辦台灣鐵路,中國第一條官辦客運鐵路。 1888年:開辦台灣郵政;並在台北設置水力發電廠,為台灣電力之創始。,1895年:清日締結馬關條約將台灣、澎湖割讓給日本。台灣總督府成立,樺山資紀為首任總督。台灣民主國發表獨立宣言,舉行獨立儀式(5月25日),唐景崧任總統。日本近衛師團在澳底登陸。日本軍佔領基隆,同日,台灣民主國總統唐景崧逃亡廈門。日軍未遇抵抗即進入台北(6月7日)。台灣總督府在台北舉行始政儀式,定此日為始政紀念日(6月17日)。台灣民主國大將軍劉永福逃至廈門,台灣民主國崩潰。樺山總督向大本營報告全島敉平。 1896
12、年:原敬向台灣事務局提出台灣問題二案。六三法實施。 總督府設立撫墾署,處理原住民事務。1897年:住民去就決定日台灣住民的國籍選擇最後期限。,1898年:兒玉源太郎總督,後藤新平民政長官赴台就任。保甲制度、壯丁團設立,以輔助警力之不足。土地調查業務開始。匪徒刑罰令實施。 1899年:台灣總督府醫學校(今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前身)正式成立。台灣銀行開始營業。師範教育在台開始萌芽。 1900年:中醫師黃玉階在台北大稻埕成立臺北天然足會。三井投資的台灣製糖株式會社設立,為台灣第一家新式製糖工廠。 1901年:頒佈台灣公共埤圳規則。新渡戶稻造提出糖業改良意見書。頒佈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規則。 1905年:
13、土地調查業務結束。台灣總督府已不再需要接受中央政府的補助款。龜山發電所完工,為台灣首座發電廠。台灣實施戶口調查。,1906年:六三法改為三一法。 1907年:新竹北埔事件。 1908年:縱貫鐵路(基隆至高雄)全線通車。 1911年:阿里山鐵路開通。 1912年:竹農攻擊日本人,爆發林杞埔事件。台灣總督府新官衙動工。 1913年:台北市開始通行公共汽車 (臺北至圓山)。羅福星事件爆發。 1914年:台灣同化會成立。 1915年:台灣同化會解散。余清芳西來庵事件(又稱噍吧哖事件)。 1918年:中央山脈橫貫公路完成。 1919年:頒布台灣教育令,確立日本在台的教育制度。台灣總督府新建築完成。台灣電
14、力株式會社設立。台灣總督府首任文官總督田健治郎到任。,1920年:以在日台灣人留學生為核心,在東京成立新民會,林獻堂、蔡惠如為會長,開始推動政治改革運動。在日台灣人留學生刊行台灣青年雜誌。台灣地方改制,大量更改台灣地名,確立台灣行政區劃。連橫台灣通史出版。 1921年:向日本帝國議會提出第一次台灣議會設置請願書。 三一法改為法三號。由臺北鐵道株式會社興建集資興建的臺北新店線鐵路完工通車。台灣文化協會成立,從事文化啟蒙運動。 1922年:治安警察法在台灣實施。 1923年:台灣民報東京創刊。攝政皇太子裕仁(昭和天皇)視察台灣。1925年:桃園大圳竣工。蔗農爭取權益,發生二林事件。,1927年:台
15、灣文化協會分裂,部份人士另組台灣民眾黨,為台灣人第一個政治團體,要求地方自治。 1928年:總督府設立臺北帝國大學,為台灣大學前身。台灣共產黨(日本共產黨台灣民族支部)成立於上海法國租界。 1929年:台灣總督府開始刊行台灣關係史料。 1930年:嘉南大圳正式通水啟用。霧社事件。 1931年:台灣民族運動領袖蔣渭水逝世。 1932年:臨海道路 (今蘇花公路) 竣工。 1934年:台灣文藝協會成立。日月潭水力發電廠完工。1935年:首屆台灣地方議員選舉。 1936年:楊逵創刊台灣新文學雜誌。,1937年:台灣總督府開始禁止新聞的漢文欄。中日戰爭爆發,日政府派武官總督。日月潭第二期發電所竣工。台灣軍伕奉召至中國戰場。 1940年:台灣人的改姓名開始。台灣第一座交通號誌在臺北御成町運轉。 1941年:台灣革命同盟會在重慶成立。推動皇民化皇民奉公會。 1942年:第一批台灣人志願兵入伍。 1943年:開始實施六年制義務教育。盟軍空襲台灣。1944年:殖民政府對台灣人開始實施徵兵制。 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台灣(10月25日)。 1946年:台灣實施地方自治。 1947年:二二八事件。 1949年:375減租。軍警憲衝入國立台灣大學及台灣省立師範學院男生宿舍逮捕百餘名學生,是為四六事件(4月6日)。全省戒嚴。發行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