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购销合同(样本,供参考)甲方(经销商): 乙方(购机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由生产企业授权其在湖南省内销售该补贴产品的经销商授权表,证明甲方有销售该补贴产品的资质,并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真实的销售发票(含机具品牌、名称、型号、价格、数量等内容)。第二条 销售的农机补贴产品信息:补贴产品信息大类小类分档名称品目生产企业产品型号主要配置和参数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单价(元) 数量总价(元) (大写: )其他说明第三
2、条 付款方式、金额及时间:一次性付款(元)付款金额: (其中现金: )付款方式及时间:分期付款(元)首付款金额: (其中现金: )首付款方式及时间:欠款: (大写 元整)还款计划: 说明:是否以补贴款还欠款:是 否 补贴款还欠款金额:第四条 约定事项1、甲方销售的补贴产品,因配置参数与湖南省公布的补贴品目参数不符、铭牌不规范、发票虚假、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造成乙方不能申办补贴、无法获取补贴的,乙方可以退货,甲方退还乙方全部购机款,并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2、乙方应在购机后 天内持相关申请资料到户口所在地农机部门设立的补贴受理点申办补贴。3、乙方在第4条第2款约定时间内,因为补贴政
3、策调整等原因,不愿购买本合同约定的补贴产品的,在机具未损坏、未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以退货,甲方退还乙方全部购机款。4、乙方未在第4条第2款约定时间内,未及时到农机补贴受理点申办补贴的,造成的损失(包括补贴政策调整造成的损失等)由乙方自己负责。5、 6、 第五条 本合同主要明确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相关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其余一份由乙方在申办补贴时交由农机部门备案。甲方: 乙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经办人: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