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共海东市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目 录第一部分 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五、收支总表六、收入总表七、支出总表八、项目支出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第三部分 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 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政法综治工作的方针
2、、政策;对一定时期的政法综治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2) 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3) 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和专项斗争。(4) 负责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5) 指导协调护路护线、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6) 承担依法治市办公室工作。(7) 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和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政法各部门的执法工作,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8) 组织指导政法各项改革工作。(9) 负责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10) 负责市法学会的日常工作。(11) 承办
3、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设置(1) 办公室。 承担机关的政务、事务和人事管理工作;协调各个科室的工作关系;承担综合性的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的起草和调研工作,对重要会议精神和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来文来件的批阅、转办工作;承担机要、保密、保卫、信访、宣传、信息、机关党务、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2) 综治科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政法各部门做好政法、综治、舆论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政法综治部门调研工作;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宣传和表彰政法综治工作的先进典型以及维护社会治安做出突出贡献
4、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创造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舆论环境。(3) 干部科研究提出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督促政法机关纠正或查处违法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协调组织部门考察考核、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及县(区)政法委的主要领导干部等。(4) 执法督查科督查检查部门执法法规和党的政法工作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公正执法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5) 维稳科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和督促检查,负责防范和处邪教工作。负责zf801项目的建设、运行及日常维护工作,指导县、乡、
5、村三级政法信息网络建设等。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纳入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含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单位)序号单位名称1无2无第三部分 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关于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7.83万元,比2016年增加82.94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支出增加、新增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等。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8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7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2万元,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29.98万元,住房保障性支出20.71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基本支出支出337.8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96.6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1.2万元;项目支出160万元。二、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7.83万元,比2016 年增加82.94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支出增加、新增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等。(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72
7、万元,占80.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2万元,占8.92%,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29.98万元,占6.02%,住房保障性支出20.71万元,占4.16%。(三)一般公共拨款当年具体使用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行政运行(01项),2017年预算数为402.72万元,比2016年增加12.17万元,增长2.93%,增长的的原因是市委政法委离休人员、公用经费、平安建设等费用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2017年预算数为9.9万元,比2016年增加1.14万元,增长13.01%,增
8、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方面的支出增加。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17年预算数为34.52万元,比2016年增加8.88万元,增长34.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方面的支出增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05款)基本医疗补助(01项)2017年预算数为29.98万元,比2016年增加7.48万元,增长32.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基本医疗缴费支出增加。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
9、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17年预算数为20.71万元,比2016年增加5.32万元,增长34.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发放的公积金增加。三、关于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7.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2.61万元,奖金13.34万元,养老保险34.52万元,离休费9.9万元,暖气费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经费34.30万元,住房公积金20.71万元。,工会经费3.45万元。公用经费万元41.2万元,主要包括 办
10、公费7.60万元,印刷费1.90万元,邮电费1.90万元,差旅费8.55万元,会议费2.85万元,培训费5.70万元,公务接待费3.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万元。四、关于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80万元,比2016年增加0.6万元,增长5.88%,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无购置公务用车,与2016年预算额相同;公务接待费3.8万元,增加0.6万元,增长17.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务接待的增加。五、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中共海东
11、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六、关于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 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其他支出。市委政法委2017 年收支总预算497.83万元,比2016年增加82.94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支出增加、新增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等。七、关于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 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
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83万元,占100%。八、关于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市委政法委2017 年支出预算49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83万元,占67.86%;项目支出160万元,占32.14%。九、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项目支出情况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60万元,比2016年增加4万元,增加的原因: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单位对专项数量和金额做适当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70万元,根据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性的工作的意见。平安
13、建设工作经费24万元,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平安青海建设的意见。市委610办工作经费8万元,依据关于开展“无邪教创建示范工程”活动的通知。维稳工作专项经费19万元,依据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意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10万元,依据青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涉稳情报线索奖励资金10万元,依据海东市涉稳情报线索和破获处置重特大涉稳案件奖励办法。中央政法委zf801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zf801工程省级节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涉法涉诉奖励资金2万元,依据关于建立涉
14、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依法治市工作经费7万元,依据海东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方案(2015-2017)。见义勇为奖励基金2万元,海东市法学会工作经费2万元,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1万元,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驻村)干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7 年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2万元,比2016年增加5.4万元,增长15.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日常运行事项增加,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采购预算总数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
15、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底市委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一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 年市委政法委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万元。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收入类(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经费拨款、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
16、(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
17、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二、支出类(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了事业运行、机关服务等之外的用于共产党事务的支出。(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
18、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三、其他(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预算单位对所
19、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财政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四、部门专业类名词: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