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电视台外协人员安全责任书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局关于“搞好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维护好单位内部秩序”的要求,根据台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台实际情况,制定我台外协人员(指和台各部门有工作业务联系的外单位来台人员)安全责任书。一、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外协人员管理由所属部门负责。各部门应对外协人员严格管理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外协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台内各项规章制度。所属部门要了解、掌握外协人员的思想情况,防止其参与各类违法活动。2、各部门在办理外协人员证件时,要对申请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人员政治可靠,不得为与工作无关人员办理证件。外协人员因故意或过失引发治安
2、、消防、交通等责任事故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并扣除治安消防综合治理承包奖及部门综合治理部分奖金。二、外协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台内各项规章制度。2、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出入证件,防止证件被盗,一旦丢失要立即上报。不得转借、涂改、粘贴、伪造、变造证件,违者除没收证件外,还将扣除所属部门综合治理部分奖金。证件到期后应立即交还所属部门退回保卫处。3、不得将各类违禁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以任何形式带入台内及其他办公区域。4、不得将未经审批的社会人员以任何名义带入台属区域内。5、进台时服从武警哨兵指挥,主动出示证件,配合哨兵查验证件。6、不得在台属办公、技术、生活区域、租用办公、技术、生活区域、出租房屋、宿舍区及周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7、不得在台大楼内任何区域吸烟。8、在办公区域及各类工作场所内禁止动用明火、禁止使用各类电加热器具。9、外协人员车辆应持证或办手续入台,需保证车况良好,不得携带烟花爆竹及各类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转借、挪用车辆证件,服从管理,车辆停车入位。10、不得在台办公区域留宿。本责任书同一外协单位可多人共同签订。外协人员 外协人员所在部门 保卫处(本人及法人签字、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