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民生產毛額的基本概念國民生產毛額的衡量,國民生產毛額之定義,國民生產毛額(Gross National Product,簡稱GNP)是指特定地區全體人民,在一定期間內,所生產之所有最終商品與勞務的名目市場價值。特定地區全體人民:國民生產毛額包括一國或地區全體人民的生產貢獻,無論是在境內或是境外發生,都應納入計算範圍。換言之,國民生產毛額採屬籍主義。一定期間:國民生產毛額係針對一段固定期間如一年或一季來計算,其餘時間的生產則排除在外。因此,國民生產毛額是一種流量變數。,最終商品與勞務:為避免重複計算,國民生產毛額僅包括做為最終用途的商品與勞務,生產過程中所使用之中間投入不應列入計算。在國民所得
2、統計中,所謂最終用途包括民間消費、國內投資、政府購買與淨出口等四個主要項目。名目市場價值:為了衡量的客觀性,國民生產毛額以當期貨幣價格計算的市場交易價格做為計算生產價值的標準。未透過市場交易的經濟行為(如黑市交易),或衡量不易的生產行為(如主婦勞務),因缺乏客觀的計價標準,一般均排除在外。此外,政府所提供之國防、司法及治安等公部門生產行為,一般均以生產成本或實際支出計算其價值。,國內生產毛額,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簡稱GDP)國內生產毛額採屬地主義,祇要在本地生產,不論籍設何處,均屬於國內生產毛額的計算範疇。現在比較著重在本國範圍內的經濟活動,GDP相對於
3、GNP重要。實際上,都以常住居民(居住一年以上)為計算標準。國內生產毛額與國民生產毛額的差異主要來自於生產要素的跨國或跨區移動。本國生產要素對外的貢獻減去外國生產要素對本國的生產貢獻,稱為國外要素淨所得。因此, GNP = GDP + 國外要素淨所得,實質生產毛額,實質生產毛額是將物價變動之影響排除在外,所計算而得的生產毛額。以某一基期價格作為計算的基礎來衡量各期的生產價值,可得該期之實質生產毛額,或稱固定價格生產毛額。,國民生產毛額與經濟福祉,國民生產與經濟福祉並非同義,以其評估一國經濟福祉所產生的問題,至少有以下幾項:忽略所得分配:國民生產毛額衡量的是多寡問題,而非分配問題。排除非市場交易
4、:國民生產毛額以市場交易為主要範疇,非市場交易或資料取得不易的經濟活動均排除在外。忽略休閒價值:國民生產毛額並未反映現代人對休閒的主觀評價。忽略環境品質:國民生產毛額無法反映環境品質惡化或生產外部性所衍生的社會成本。忽略商品及勞務品質:國民生產毛額刻劃的是數量的多寡,而非品質的良窳。未考慮財富價值:國民生產毛額是流量,財富是存量;前者衡量本期生產價值,後者則是過去生產所累積的資產價值。,國民所得毛額的衡量,國民所得帳由國民所得之父的Kuznets (1901-1985) 所發展出的一套會計方法,是各國政府用於估計國民生產毛額或國民所得的標準程序。衡量國民生產毛額可從產品的來路及去向著手,即生產
5、(供給)、支出(需求)及分配(所得)。,從生產面(供給面)衡量,廠商生產總值減去所有中間投入後的金額,稱為生產附加價值。將全國所有廠商或產業的生產附加價值加總,即得生產面衡量之國內生產毛額。,根據上表的計算,國內生產毛額為6,000元。 國內生產毛額加上國外要素淨所得,即得國民生產毛額。假定麵包店雇用外勞來幫忙,支付薪資300元,麵包廠為購買進口機器向外國銀行貸款2000元,支付利息200元。GNP GDP + 國外要素淨所得 6,000 + (0 300 200) 5,500,從支出面(需求面)衡量,從支出面(需求面)衡量 國民所得帳中的最終支出包括四項: 民間消費支出(C), 國內投資支出
6、(I), 政府購買(G)及 淨出口(出口 X 進口 M)。2)此四項支出的加總金額即為支出面衡量的國內生產毛額,以數學式表為 GDP = C + I + G + (XM)。,民間消費支出,民間消費支出約占台灣國民生產毛額的 60,是國民生產毛額中最主要的部份。民間消費依其屬性,又分為耐久財消費、非耐久財消費及勞務消費等三項。耐久財消費不包括自用住宅的購買支出。非耐久財消費指耐用年限較短的商品消費支出。勞務消費包括房屋租金、水費、電費、金融保險、醫療保險、娛樂觀光及教育文化支出等主要項目。,國內投資支出,投資支出約占台灣國民生產毛額的 20;其中,民間投資略高於政府(即公部門)之投資支出。投資又
7、稱資本形成,係指廠商在商品市場中購買或處分生產設備等資本財的行為,此一觀念與個人理財(如買賣股票)不同。投資支出依其屬性,又分為固定投資、住宅投資及存貨變動等三個項目。,4) 國民生產毛額中的投資包括毛投資(新增資本財)及折舊(資本財在使用期間所發生的折損或耗費)兩項。這兩個項目的差額,稱為淨投資,即 淨投資 毛投資 折舊。5) 將折舊自國民生產毛額中扣除,即得國民生產淨額(Net National Product,簡稱 NNP)。換言之, NNP GNP 折舊。,政府購買,政府購買又稱政府消費性支出,主要包括國防、行政、司法、治安、教育及公教人員薪資等經常性預算支出。2003年,台灣的政府消
8、費性支出約占國民生產毛額的 11,為 1960 年代以來的低點。政府的移轉性支付如失業救濟及規劃中的國民年金等福利性支出,不屬於國民生產毛額。,淨出口,淨出口等於出口減進口,又稱國外淨需求,這是本國與外國互通有無的交易結果。出口大於進口稱為出超或貿易盈餘,出口小於進口則稱入超或貿易赤字。根據表 10.1:假設機器折舊為500元, GDP C + I + G + (XM) 7,000 + 1,000 + 1,000 + (1,0004,000) 6,000此一金額與生產面所計算之金額正好相等。,從分配面(所得面)衡量,從要素所得角度估計一國生產的方法,稱為要素所得估計法。要素所得包括工資、利息、
9、地租及利潤四大項。這四種要素所得的加總金額,稱為國民所得(National Income)。國民所得加折舊再加間接稅淨額,即得國民生產毛額。間接稅淨額 間接稅 生產補貼根據表10.2:國民所得 工資 + 利息 + 地租 + 利潤 2,000 + 0 + 300 + 2,050 4,350GNP 國民所得 + 折舊 + 間接稅淨額 4,350 + 500 + 650 5,500,個人所得與個人可支配所得,個人所得之計算方法如下個人所得 國民所得(營利事業所得稅企業未分配盈餘)國內外移轉性支付淨額。個人可支配所得之計算方法如下:可支配所得 個人所得 直接稅。,中華民國國民所得統計,由行政院主計處第三局編制網頁:http:/www.dgbas.gov.tw/dgbas03/statn.htm現在採用的基期為民國85年。,綠色GNP,由行政院主計處中部辦公室第三科編製網址:http:/www129.tpg.gov.tw/mbas/green/index.html考慮自然資源耗損與環境服務環境品質折耗http:/www129.tpg.gov.tw/mbas/gree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