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肾脏的方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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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貪污案例研析,法務部檢察司司長朱坤茂,公務員貪污重創政府形象,海關弊案,法院弊案,一、故意二、過失,構成犯罪之主觀要件,各個犯罪之構成要件如詐欺罪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以詐術使人交付財物為構成要件。,構成犯罪之客觀要件,刑法處罰行為人和共犯。共犯包括教唆犯、幫助犯和共同正犯。,犯罪之客體,一、有偽造文書之故意二、有偽造之行為三、所偽造之文書已作成四、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偽造文書罪之構成,一、是買賣的證明二、含日期、商號、品名、 數量及金額三、沒有交易買賣發票是違 法行為。,發票,跟文具行買了一支筆十塊錢,不過要文具行開一百塊錢的發票,教授連同筆錢加稅金十五塊錢給了店家,剩下的八十

2、五塊就進了自己口袋。,拿廠商的空白發票逕自報銷經費,以支付百分之五的營業稅,向翻譯社購買十一張,總額為九萬三千九百元發票。張景盛事後把十一張發票及稅金支付收據交給張心馨,對方再給她四千六百多元營業稅。,用假發票詐領研究費是犯了偽造文書罪與詐欺罪,依數罪併罰規定定應執行刑。也有可能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之詐取財物罪(公立學校)或背信罪(私立學校) 。,偽造文書與詐欺罪,普通詐欺罪之最高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罪,法定刑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普通詐欺罪與貪污治罪條之詐欺財物罪,造假的印領清冊,仍屬犯偽造冊文

3、書罪,用以詐領研究費,另犯詐欺罪,依數罪併罰規定定應執行刑。,造假的印領清冊與偽造文書與詐欺罪,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法之適用,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其有分批辦理之必要,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應依其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分別按公告金額或查核金額以上之規定辦理。,分散(批)採購之禁止,採購之項目或金額與原報計畫內容不相同時,應先簽報主管同意後,方得採購。如先簽報同意再採購就無違法之故意。,採購計畫變更應簽准,一、不一定構成刑事責任。二、但有可能不能報銷。,不符規定之支出,被搜索時應注意之事項,應請執行搜索者提出搜索票。除非日沒前已執行搜索,原則上可以拒絕夜間搜索。應注意扣押清冊所載被扣押之物品及數

4、量是否確實相符。啟封勘驗時亦同。,被訊問時應注意之事項,可以拒絕夜間訊問。不得疲勞訊問。訊問前應告知權利事項。得選任辯護人在場。,交保,檢察官命交保時,請通知家屬或朋友到法警室交保證金具保,於繳交保證金後,即可返家候傳。但經傳而未到庭者,保證金會被聲請裁定沒入。,關於羈押,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法官為前項之訊問時,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

5、,繳回犯罪所得,視為犯罪後態度良好,將視個案情形,分別邀得從輕量刑之寬典。,偵查可能之結果,罪嫌不足時,予以不起訴處分。如有構成犯罪,將視法定刑及犯罪後之態度,分別給予職權處分或緩起訴處分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或提起公訴。,提起公訴後,認罪協商,及簡式判決。進入審判程序。,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三、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

6、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未遂犯罰之。,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一、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者。二、募集款項或徵用土地、財物,從中舞弊者。三、竊取或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器材、財物者。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未遂犯罰之。,知法守法自由自在。,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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