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劳务企业施工队长 信息 报送 工作规程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的劳务企业,均 应 依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务企业施工队长管理的通知(京建管 2008 243 号)在办理进京施工备案和施工人员情况备案时,将所属施工队长的有关信息报送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 一、咨询电话 有省驻京建管处企业请与所属建管处联系,无省驻京建管处企业、北京市企业请与建管中心联系。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河北驻京建管处 010-83639683 2 河南驻京建管处 010-88973995 3 江苏驻京建管处 010-84280911 4 四川驻京建管处
2、 010-63342793 5 山东驻京建管处 010-88189863 6 安徽驻京建管处 010-64520712 7 重庆驻京建管处 010-87565018 8 湖北驻京建管处 010-82484628 9 内蒙 古 驻京建管处 010-67093310 10 湖南驻京建管处 010-82000721 11 福建驻京建管处 010-84419118 12 山西驻京建管处 010-82923345-8009 13 建管中心 010-59958290、 010-59958170 2 二、流程图 企业等待网上办理结果 企业点击确认 施工队长业务类别: 新办 、 聘任期限 延期、 聘任关系 解
3、除 企业 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书面材料 企业进入“施工队长管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点击确认 企业登陆 http:/ 建管中心 完成网上审核 本省驻京建管处完成网上初审 企业从系统中自助打印施工队长证书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有省 驻京建管 处 企业 北京市企业及无省驻京建管处企业 3 三 、 业务事项 3-1.施工队长 新办 (一) 申报要件 申请人进入北京工程 建设 交易信息网( ),登录“专业承 (分 )包、劳务分包、材料设备业务平台 ”,填报相关信息,并 上传以下书面材料: 1.队长本人 二代 身份证正反面 ; 2.聘任书 原件 ; 3.队长本人 二 寸 正面免冠 照片 ; ( 二 ) 注意事
4、项 1.身份证 应原件扫描上传 ,为二代身份证 、 正反面 。 2.聘任书 应原 件扫描上传, 聘任 期限 应明确 。 3-2.施工队长 聘任期限 延 期 (一)申报要件 申请人进入北京市工程交易信息网( ),登录“专业承 (分 )包、劳务分包、材料设备业务平台” ,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 材料: 1.队长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 2.聘任书 原件 ; ( 二 ) 注意事项 与 3-1 中的( 二 )注意事项相同。 4 3-3.施工队长 聘任关系 解除 聘任期限 过期 超过一个月的 施工队长, 由系统自动解除 ; 聘任期限 未过期 ,或过期在一个月内的 施工队长解除 方法如下 : (一)申报要件 1.由原 聘任单位 出具 关于解除施工队长聘任关系的承诺 。 ( 二 ) 注意事项 1. 关于解除施工队长聘任关系的承诺 可参考 网上下载的 模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 加盖原 聘任单位 公章 ,原件扫描上传。 3-4.施工队长变更 聘任单位 施工队长 与原单位解除聘任关系后,受聘于新单位。 办理方法 参见“施工队长 聘任关系 解除”与 “施工队长 新办 ”。 四、 其它 事项 1.登录平台需使用 USB 身份认证锁,办锁地点 :北京市 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西城区 广安门南街甲 68 号 ) ,联系电话 : 8353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