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7教导处、总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1校名、
2、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2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海报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
3、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情况进行培训。国务院国发199263号文件要求:“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是合格教师的一项必备条件,应当成为评估教学质量、评选优秀教师评聘教师职务的一个内容。”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确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向认定机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校实行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一、新进教师普通话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不予录用。具体要求: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的教师均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教学辅助人员达三级甲等及以上。二、教师在校园内必须讲普通话,在课堂上不讲普
4、通话者不准上岗。三、实行普通话水平考核与教师聘用挂钩,教师中凡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并取得证书的,不得申报职称。四、一线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推普活动,并将此作为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本制度即日起生效。对教师普通话水平的具体要求一、普通话是以汉语文授课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掌握并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是合格教师一项必备的条件和职业素质。对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未获得相应等级证书的教师,视为业务不合格,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更不得评为优秀教师。二、根据国家三部委的要求,对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要进行普通话等级测试,教师必须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水平。根据我省教师测试工作试点
5、的实际情况,实现要求拟分两步走。现阶段的测试对象为: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和中、高等师范院校(含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学院)教师。1946年1月1日以后至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的测试工作开始时间由各市(地)教委、语委决定,但最迟不得迟于2002年。非师范类的高等院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在中青年教师中开展测试试点工作。三、对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1.师范院校、职业中学等教授普通话口语课或语音课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其以上。2.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现阶段仅对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有此项要求)。其他各科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
6、等及其以上。3.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4.教学辅助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对194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不再做硬性等级规定,但他们在教学和教育活动中 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校园用语用字规范要求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1.会议用语:学校领导、师生在学校各类会议(或参加外单位会议)主持、发言时应使用普通话。2.宣传用语:校园广播电视播音应使用普通话,学校领导、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应使用普通话。3.活动用语:学校各类集会活动、教研活动主持、讲话、发言等应使用普通话。4.校园用字:校园公共场所用字,如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橱窗、板报等,其中若有手书的繁体字、
7、异体字且无法更正的,可以保留,但必须在醒目位置配放规范字幅牌。5.宣传用字:如会标、标语、对联、电子屏幕、校园文件等印刷物使用规范汉字。6其他用字:如学校各类印章、自制匾牌、领导教师名片等用字使用规范汉字。二、教师用语用字规范1教学用语:教师在会议、集体活动和课堂教学中应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1988年7月10日颁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62工作用语:师生交谈、接待家长、接打电话、因公对外接待等应使用普通话。3生活用语:提倡教师在校园日常生活及社会、家庭学习、使用和推广普通话。4.教学用字:如教师板书、教案(讲义)、学生作业、试卷、评语等用字规范。5撰稿
8、用字:教师在刊物上发表文章、撰写论文、计划、总结等用字规范。注:1.使用由国家标准的印刷体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情况(目前,计算机软件中只有黑体、宋体、仿宋体、楷体等四种字体的字形是规范的,其他字体都有可能存在不规范现象)。2.美术字、变体字不得增减笔画、改换部件或产生歧义。3.数字和标点符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三、学生用语用字规范1课堂用语:学生在课堂活动中应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1988年7月10日颁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2校园用语:师生交谈、生生交谈、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大型集会应使用普通话。3生活用语:提倡学生在社会、家庭
9、学习、使用和推广普通话。74作业书写:如学生课堂、家庭作业、检测试卷、文字作品等用字。5.辨认识字: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不规范字,并能主动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汇报;能主动辨认影视屏幕图书报刊和商业活动中的不规范字;能在计算机上查找语言文字网站及用规范文字发送语言文字邮件。教育教学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和评价指标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办法,落实国家对学校语言文字的基础作用,奠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增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意识,提升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影响,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
10、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山阳县教体局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山政教体发2011)486号),制定出我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评估中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明确要求和评价指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一、目的意义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正确使用规范语言文字是国家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学校承担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育普及任务。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矗充分发挥语文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辅质以其他教育教学环节的密切配合,使学生获得扎实的语文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以及养成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与习惯,是全面
11、推进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人文素养,培养造就创新人才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新世纪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学校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纳入常规管理、学生培养目标 9和课程标准、教师基本技能训练和考核中,并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中。通过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对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师生的语言素质、文字应用能力和文明意识,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二、目标任务学校要求全体师生以普通话和规范字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使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遍增强,应用能力普遍提高。三、基本要求1、学校领导班子对贯彻语言文字工作
12、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识明确,宣传到位。使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2、重视校园用字管理。(1)教师的教学论文(设计)、教案、板书、学生的作业、校园内的标牌、标语等用字、标点符号都必须规范。(2)公文、印章、自编教材讲义、教学设计以及标牌、橱窗、校办报刊、墙报、黑板报等用字规范。3、重视校园用语管理(1)学校的会议、宣传及其他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2)教师与领导、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在校园内必须讲普通话,让普通话不仅成为教师的教学语言,也要成为教师的校园语言。(3)学生与学生之间在校园内统一说普通话,让普通话不仅成 10为学生的课堂语言,更要成为学生的校园语言。4、把普及国
13、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教育经常化融入学校文化建设,通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活动,增强师生对文字的热爱,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提升自身文化素质和校园文明形象。5、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每年9月的第三周)等社会宣传活动,各班要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和氛围,把学生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能力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四、具体措施(一)大力推广普通话1、健全网络,抓好组织管理。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以“领导为龙头,教师为轴心,学生为基幢的“三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组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行政领导到班主任到学生”一条龙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在各班设2名“推普员”。
14、2、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升旗仪式、宣传栏、班会、板报、广播等形式和途径进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要重视“推普周”工作,培养学生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要利用学校的宣传阵地建立“双推”工作标语,增强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要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等永久性标语 11牌。学校的公文、印章、标牌、自编教材、讲义、试卷、网络和教学软件、橱窗、墙报等使用的汉字以及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以及书写评语等都要符合规范要求,要成为文字规范的标本。 要将“双推”活动渗透到每个班级,规范班级的宣传布置,为学生创设一个优良的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3、落实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认真按照“
15、三纳入一渗透”(把提高师生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之中,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本课程体系之中,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之中)的要求,将用语用字目标管理切实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全过程之中。坚持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级和学生评优的重要条件,把学生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能力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量化积分。对于在校园生活中不讲普通话、说脏话等行为,值周员要扣除班级积分1-5分,同时对于学生不认真书写汉字、字迹潦草等也要扣除班级积分。4
16、、强化培训,提高普及程度。学校定期安排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再由他们对其他教师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进行校本培训。凡是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工,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 12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非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乙等和职员要达到三级甲等以上。不达标或未参加培训测试的教职工,首先参加培训,然后再进行测试。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更高等级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2013年8月底以前,全体语文教师都必须参加拔高培训,鼓励普通话基础好的其他学科教师参加拔高培训,确保我校适龄教师100%参加培训、测试并达标。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学校的所有集体活动、各种集
17、会、公务活动、学生的课外活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各种交流沟通,全部使用普通话。并通过教师和学生向社会、家庭辐射渗透,带动影响社会、家庭普通话的普及与提高。积极组织学生的普通话口语实践活动。活动组织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趣味性强、活泼生动,以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和兴趣。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普周)5、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开展各种活动,为师生使用普通话创造良好环境。对教师定期举办讲座、培训、测试,组织教师参加朗诵、演讲、竞赛、师生联谊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发现和培养校内各类大型活动的节目主持人,提高节目主持人使用普通话的水平,增强其示范性。把普
18、通话训练列入校园广播内容,宣传讲普通话的目的意义,介绍推广普通话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使用普通话的小常识、小资料,讲解普通话发音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普通话朗读示范。组织学生广泛开展朗读、演讲、竞赛、文艺等活动,在活动中训练学生使用普通话的水平。语文教研组和各班要在每学期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活动,把创建工作落实到每位教师和学生。各班也要结合学校的创建方案,制定出本班的实施意见,并认真贯彻执行。(二)大力推行规范汉字推行规范汉字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职责,对正确传承汉字文化和实现顺畅交流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全体师生在书面表达中都要使用规范汉字。1、要求全体师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规范使
19、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都要执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学生必须正确掌握常用规范汉字,不写繁体字、异体字,减少错别字。2、要求教师教案、板书、试卷、作业批改、评语书写等书面表达,都要使用规范汉字;学校牌匾、印章、公文、标语、指示牌、板报、校报、宣传材料、网站用字,都要使用规范汉字。3、禁止使用不规范字和繁体字(如已经淘汰的异形字和旧字形;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生造的简体字;错别字等)。4、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的能力,训练学生正确书写汉字,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
20、用字现象;语文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书信、作文、书法等竞赛活动,提高学生使用规范汉字的水平。5、班主任和语文教师要指导学生搞好班级文化建设,办好班级黑板报,充分发挥班级文化在推行规范汉字方面的作用。6、净化环境,规范园内用字。全面检查全校的公文材料、印章、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宣传栏等用字是否规范并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全面检查各班教室、教师课上(板书)、课下(备课)及其他印刷物、自制教学软件、网络等用字是否规范并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确保园内用语用字规范化。7、开展“啄木鸟行动”,鼓励学生对学校、社区街名、广告牌、车体墙体广告、店铺牌匾、指示牌、公共设施标志牌、说明性文字和影视作品等
21、用字中存在的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缺损字等拍摄、记录下来,进行专项纠错。(三)认真准备,迎接达标评估为确保评估顺利通过,根据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检查评估标准,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应按照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互相支持配合,努力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1、营造宣传氛围。学校布置专栏,各班出黑板报专刊,张贴宣传标语,团委、学校广播室负责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氛围。2、要多层次、多方位,开展各种活动。在教师中组织各类书法比赛、朗诵会、演讲赛等活动;在学生中组织演讲、辩论、书法等比赛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掀起“说普通话
22、,写规范字”的热潮。3、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由教导处牵头,将学校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案、计划、活动记录以及总结材料,各处室(组)的各种活动资料,教师普通话培训、检查、监督等资料,广泛收集,分类整理存档。4、做好自评工作。各部门要逐条对照检查我校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的达标情况,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要及时纠正、完善,并按评估标准写出自评报告。5、要从校园环境、教育教学、师生要求等方面出发,制定校园语言文字宣传、监督、奖惩等一系列有利于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制度。五、评价指标1、将教师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情况作为其业务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条件,促进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面达标并不断提高,加强监督
23、检查,确保普通话和规范字成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2、将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和校园语言。全校师生员工在教学活动和日常交往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各班级、处室必须按规定落实。3、规范校园用字。凡学校公文、校报及教研简讯、小报等,教师的教育教学论文(设计)、教案、板书,学生的作业,校园内的标牌、标语,学校网站的用字、标点符号都必须规范。学校将专门组织人员对校园内的用语用字进行督导和纠察,对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要责令其整改。4、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定期检查、评估各年级、处室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将情况通报全校。对于在创建过程中工作突出的集体或个人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于思想不重视、工作消极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