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扩大内需林业项目资金重点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扩大内需林业项目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林计发2009187号),国家林业局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林业项目资金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为做好扩大内需林业项目资金重点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1、 检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强化扩大内需林业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督促各级林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快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中央扩大内需投资效益。二、检查范围本次重点检查的范围是截至2009年8月31日中央下达的扩大内需林业资金及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及时
2、将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到项目,包括营造林工程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是否编制了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是否编制了造林作业设计,建设任务是否落实到了山头地块。 (二)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是否科学合理,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是否依国家批复的规划编制,建设任务是否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完成。(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包括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建设用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工程建设的招标、建筑材料的政府采购是否合规等;营造林工程使用的苗木是否具备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检疫证,大宗采购是否实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四)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包括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合规
3、透明,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挪用等问题;会计核算是否准确、是否单独建账与核算;省级配套资金、企业和个人自筹资金是否落实。(五)工程建设是否安全,包括造林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尤其是涉及国有林区民生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其建筑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四、检查分组重点检查工作组(以下简称检查组)以国家林业局驻各地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人员为主,监察部驻局监察局、局计资司、基金总站、长防办、天保办等单位参加,检查组名单见附1。五、检查时间2009年10月1928日。各检查组在10月30日前将重点检查情况报国家林业局计资司汇总。 六、检查组要求 检查组对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家林业局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林业项目资金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汇报,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向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反映汇报。检查组要严明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其他成员在组长领导下,相互学习、相互尊重、齐心协力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七、联系方式国家林业局计资司:李斌 电话:84238430 邮箱: 监察部驻局监察局:胡中伟电话:84238443 邮箱: 附:1.重点检查组名单 2.扩大内需林业项目资金重点检查情况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