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廉政建设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规范全体工作人员的行为,按照公司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以“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工程项目建设“优质优廉”的目标。第二条 认真贯彻省、市、县、交通厅和建设局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有关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精神、部署安排,认真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
2、规章制度和要求,认真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和廉政合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求真务实,付诸行动,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让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第三条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在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采取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保证书或承诺书的方法,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各负其责,分级管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第四条 落实学习教育计划和学习宣传教育制度,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做好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和要求;学习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建设局和本执行办制定的有关
3、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以规范性教育、先进事迹教育、案例警示教育为重点,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守法纪、看实效”的观念,打牢思想道德基础,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营造反腐倡廉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第五条 严格遵守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本执行办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现已制定的廉洁自律规定、廉政建设工作监督办法、廉政建设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廉政建设定期考核制度、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等10项规定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抓好源头管理,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执行制度上力戒形式主义,做表
4、面文章,防止因人而异,有章不循。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起到表率作用。第六条 加强廉政建设监督、考核工作,实行季度个人考核,半年单位自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定期考核制度,鼓励表彰行为规范、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鞭策后进、帮助遵纪不严的工作人员积极改正,形成统一和谐的工作环境。落实监督办法,充分发挥监督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群众和社会监督工作,虚心听取各方各界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第七条 牢固树立廉政工作为工程项目建设服务的思想,按照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依法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坚持设计标准,把好“施
5、工程序、施工质量、监理力度、设备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安全生产、工程验收、审批手续”等重要环节部位关,落实责任制。坚决堵绝工作不负责任,从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公济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第八条 坚持双合同制的全面落实,对工程项目施工、监督等部门执行廉政合同及有关廉政工作的开展情况,履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的工作职责,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使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深入进行,不断取得新成果。第九条 认真受理违反廉政规定和发生工程质量等问题的举报和投诉,认真查处违规违纪的行为和问题,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处分条规,公司工程质量责任制及质量责任追究制、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究、包庇袒护或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发生,严肃纪律、严格查案程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第十条 接受上级组织对各项工作的检查、督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监察,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上传下达,保证政令畅通。第十一条 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材料齐全,记录完整,必要手续完备,干净整洁,及时归档备查。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