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分级护理服务标准 一、特级护理服务标准(一)分级依据1.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2. 重症监护患者;3.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4.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5.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6.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7.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二)护理标准1. 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变化,监测生命体征,准确记录出入量;2. 根据医嘱正确执行各项治疗及用药,配合医生实施各种急救措施;3. 做好专科护理,如:气道、管路、压疮及各种并发症的预防;4. 关注患者安全,根据患者具
2、体情况采取相应预防措施;5. 保持患者清洁、舒适,实施基础护理:(1) 患者清洁卫生 每日洗脸、梳头及口腔护理各两次,每日两次留置导尿管护理或每日会阴清洁、足部清洁各一次,每周温水擦澡两次,每周洗头一次,根据患者情况,完成指(趾)甲清洁,协助患者使用便器及更衣,进行二便失禁患者的护理;(2) 协助患者非禁食患者进食、进水注入鼻饲饮食;(3) 协助卧床患者翻身及叩背促进有效咳嗽、床上移动等,保持患者功能体位及卧位舒适。6. 了解患者心理需求,实施心理疏导,协助解决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健康指导和功能锻炼;7. 严格患者床旁交接班;8. 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知情权;9. 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
3、新及环境清洁。二、一级护理服务标准(一)分级依据1.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4.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二)护理标准1.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 根据患者病情进行生命体征监测及出入量记录;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及给药,并观察患者反映;4. 正确实施专科护理:如管路护理、气道护理、压疮及各种并发症预防;5. 关注患者安全,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采取相应预防措施;6. 根据患者病情及生活自理能力,实施整体护理:(1) 生活不能自理患者基础护理参照特级护理标准;(2) 生活部分
4、自理患者:a) 患者清洁卫生 每日洗脸、梳头各两次;每日两次留置导尿管护理或每日会阴清洁、足部清洁各一次;每周温水擦澡两次;根据需要协助患者洗头、使用便器、更换被服、剪指(趾)甲等。b) 协助患者非禁食患者进食、进水;c) 协助卧床患者翻身及叩背促进有效咳嗽、床上移动等。7.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和功能锻炼;8. 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和环境清洁。三、二级护理服务标准(一)分级依据1.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2.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二)护理标准1. 每2小时巡视患者一次,观察病情变化;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 遵医嘱正确执行各种治疗及用药;4.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提
5、供专科护理;5. 指导患者采取措施预防跌倒/摔伤;6. 协助生活部分自理患者做好基础护理:a) 患者清洁卫生 每日洗脸、梳头各两次;每日两次留置导尿管护理或每日会阴清洁、足部清洁各一次;每周温水擦澡两次;根据需要协助患者洗头、使用便器、更换被服,剪指(趾)甲等;b) 协助患者非禁食患者进食、进水;c) 协助卧床患者翻身叩背促进有效咳嗽、床上移动等。7.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和功能锻炼;8. 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和环境清洁。四、三级护理服务标准(一)分级依据1.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2.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的患者;(二)护理标准1. 每3小时巡视,观察病情变化;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 遵医嘱正确执行各种治疗及用药;4. 指导患者采取措施预防跌倒/摔伤;5.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和功能锻炼;6. 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和环境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