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和单位构成 (一)单位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有关安全生产政策、规划、标准和规程。2、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3、承担全区工矿商贸行业(煤炭生产经营单位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行业归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
2、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4、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区管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烟花爆竹和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下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6、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
3、法组织、协调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市调查处理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较大事故。7、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监督核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8、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9、建立和完善与企业
4、对话沟通制度,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业务内容和办事程序等业务指引服务。10、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11、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12、负责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部门决算。单位无内设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有郑州市上街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区安监局收入总计163.25万元,支出总计163.2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19%,支出减少1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减少。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163.25万元,其中:
5、财政拨款收入163.2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合计16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7万元,占90.5%;项目支出15.48万元,占9.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16年支出预算数为178.29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8.4%,原因是人员减少。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共安排的出
6、国(境)团组0 个,累计0人次,比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16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持平。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共购置公务用车0辆,保有0量,比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16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持平。3、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16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持平。4、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本年度共接待3批次,13人数,比上年增长16.6%,主要原因是招待人数增加。16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增加100%,原因是专项工作临时增加。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单位机
7、关运行经费支出14.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3%,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0;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0。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此项无 八、专业名词解
8、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2.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3.事业收入: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4.经营收入:指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5.附属单位缴款: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
9、余和经营结余。9.结余分配:指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13.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14.经营支出:指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1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1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