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
2、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
3、、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
4、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三级教育的要求: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
5、进入生产岗位;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a)、节假日前后;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c)、工作对象改变;d)、工种交换;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g)、新进入现场等。第2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
6、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是实现生产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1、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4)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6)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7)有关
7、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8)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9)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2、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6)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
8、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3)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4)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5)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6)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7)工厂、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4、三级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并填写好“三级教育”卡备案。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
9、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其他安全教育形式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是基于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的艰巨性的特点。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活活动之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例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事故现场会、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责任者复工安全教育。.2、安全“继续工程”教育继续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经受过大专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
10、人员和企业的领导者,经过一定时期,必须继续接受安全知识和劳动保护新知识的教育。它是从不同专业、不同水平等具体情况出发安排学习内容,组织专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和实用性。这一层次的教育,主要是对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领导、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必须要经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3、“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内容主要有:(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2)“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3)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要填写“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