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 指南(讨论稿)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二年四月 前 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 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 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其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不深入。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重要 任务之一,是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安全生产标准,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事故防 范能力的必由之路。各地政府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建立排查制度、 落实治理任务、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和积累了比 较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北京市顺义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做法,形 成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实现了全覆盖、无缝化和动态化管理,是安全 生产工作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手段和方法的创新与发展,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重要的借 鉴意义。 2011 年 10 月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