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府办函2009163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工业园区管委会:广元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广元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9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局
2、,强化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促进食品工业企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四个机制”、实现“四个持续好转”。即: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实现食品监管网络建设持续好转;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机制,加强诚信建设,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实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可控及有序处置的持续好转;完善督查机制,加强效能建设,实现责任落实、监管到位的持续好转。二、工作安排(一)整治的重
3、点范围重点产品:乳制品、卤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糕点、蔬菜、水果、食用油、面粉、大米、鲜肉、饮料、桶装水、腌腊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旅游景点、学校。重点场所: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小作坊、小食店、农家乐、灾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旅游定点接待宾馆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等。(二)整治的重点环节1、农产品生产环节整治。加强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大对已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饲料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重点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
4、质量安全监管试点。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规范种植养殖行为。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经委、市水利农机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工商局、广元质监局。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加强食品标准化工作,加快食品质量安全(QS)认证步伐。坚决打击生产过程中滥用乱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
5、生产加工企业,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食品加工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牵头单位:广元质监局。参与单位:市经委、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工商局。3、食品进出口环节整治。对出口食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追溯体系,完整的质量档案,并对原料基地、使用添加剂进行备案,坚持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对进口食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追溯和召回体系。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风险分析制度,实行进出口食
6、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牵头单位: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与单位:市经委、市水利农机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工商局、广元质监局。4、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要把市场准入关,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行为。加大对食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实施“四制两查一承诺”制度,完善食品进货销售台帐,特别要重点整顿农村市场、灾区临时市场和售假问题突出的经营者。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农机局、市农
7、业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畜牧食品局、广元质监局、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5、餐饮消费环节整治。积极推进对餐饮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集中力量对餐饮业进行彻底检查,重点强化对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和食品原料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卫生条件差和无证经营的饮食摊点要坚决取缔,对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品予以坚决打击。重点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景点餐饮、宾馆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广元质监局、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开展
8、重点专项整治1、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其供应渠道。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和控制。加大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火锅、泡菜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牵头单位: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参与单位:市经委、市公安局、市水利农机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
9、局、市粮食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工商局、广元质监局、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开展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三品”农产品专项整治。严格检查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违法经营行为;重点加大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力度,查验进货、使用记录,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和使用;对各类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餐饮企业等经营企业要重点查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帐制度执行情况,对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要依法取缔。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水利农机局、市畜牧
10、食品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元质监局。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市场整治。加强生猪(牛、羊、畜禽)定点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销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整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确保肉品安全。规范活禽屠宰,禁止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上市销售。严格酒类市场准入,加强散装酒经营的监管,严厉打击用甲醇、工业酒精和工业合成乙醇勾兑、冒充白酒的违法行为,开展假冒名酒、洋酒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广元
11、质监局、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格审查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广告审批。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加大对报刊、电视、广播虚假违法宣传广告整治力度。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广元质监局、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主要以猪肉、白酒、食用油、桶装水、乳制品、卤制品等为重点品种,510月集中开展食品批发市场、集
12、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食店、小餐馆、农家乐、学校食堂和生猪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整顿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行为,制假售假的行为,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水利农机局、广元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粮食局、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四)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全年开展六次联合整治行动。第一次:在上半年,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对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各县(区)、市级相关监管部门在食品
13、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第二次:在上半年重大节点期间,市农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对大棚蔬菜生产基地、集贸市场、超市等生产、经营场所的蔬菜、豆制品、奶制品、冷冻食品、饮料等品种进行检查。第三次:在5至6月,市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一次肉类、酒类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第四次:在8月底至9月上旬,市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单位集体食堂的卫生状况及大宗食品采购质量状况进行检查。第五次:在国庆前夕,广元质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学校、旅游景点和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等品种进行检查。第六次:在2010年元旦、春节
14、前,市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超市、集贸市场、车站和肉制品、腌腊制品、水产品等节日畅销品种进行检查。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认识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坚持以预防为主,狠抓薄弱,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与灾后重建工作相结合,促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与当前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相结合,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与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与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相结合,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
15、纵深发展。(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1、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支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职责,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企业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2、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务目标考核体系,把工作的重点量化、细化,责任落实到乡镇、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认真贯彻落实四
16、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四川省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97号)精神,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事故查处机制,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查督办力度,建立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工作的行政效能督查,及时查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现象,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监管工作到位。(三)建立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1、加强监管网络建设。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牵头抓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逐步解决监管队伍的工作经费。充分依靠工商、畜牧、卫生的监督网建设,积极探索“多员合一”和“食品安全监督网”、“药品安全监督网”两网同建运作机制,加强农村公共安
17、全协管员队伍建设试点,整合基层监管力量,真正发挥协管员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有效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监督网络。2、加强食品安全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完善食品全过程的风险监测网络,确定风险监测点,建立风险评估数据库。对可能发生较高安全风险的食品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对各种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开展食品行业不安全因素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的监控网络,对可能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3、强化应急管理,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大预案的宣教、培训和演练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习,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
18、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会处置、能协调、懂指挥。(四)强化宣传,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1、健全信息网络建设。按照广元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预警工作等相关制度,对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内发布权威信息,提高公众知情权。2、做好宣传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三进”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水平。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重视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传授农业种植、养殖安全知识,增强农民自觉抵制使用违禁投入品意识。(五)加强协作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各级各部门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随时反馈及报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对本辖区、本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整治工作结束后,把整治情况书面报告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列入本年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定期向市政府报告。主题词:食品 安全 整治方案 通知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广元军分区。-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