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对象培训内容-党员常识2003-5-7 11:42:30阅读5324次发展对象学习材料(1)党员常识1、党的基层组织在党的组织体系中,中国共产党是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构成的。按照党章规定,党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学研究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建立的组织为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处在最基层,是党的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2、党小组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小组是根据支部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方面的因素而划分的。每个党
2、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党员数量少的支部,也可不划分党小组。党小组的建立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3、党 籍党籍是指党员资格。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当他履行了入党手续,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员资格,就有了党籍。取得了党籍,是一个人从组织上被承认为党员的依据。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的,就失去了党籍。党籍是党员的政治生命,党员个人应十分珍惜,党组织在处理有关党员的党籍问题时,也应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4、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时,需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第
3、一,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改正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第二,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第三,入党后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第四,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但政治素质较差,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5、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计算方法按照党章规定,预备
4、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算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6、入党时间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受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7、党龄及其计算方法党龄是指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后经过的年数,即成为正式党员后的全部时间。党龄表示一个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经历。党员的党龄,应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只有正式党员才计算党龄,预备党员虽有党籍,但不计算党龄。恢复党籍的党员,党龄应连续计算。因种种原因离党后又重新入党的党员,党龄应从重新入党并转为正式党员之日起计算。8、自行脱党自行脱党是指没有正当理由,自己脱离党组织。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
5、,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9、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10、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11、党员证明
6、信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等,持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6个月内使用。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
7、补转,并立即通知接受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13、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的处理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应当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作自行脱党处理。如系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
8、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14、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
9、织部。15、党费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照规定交纳党费,并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16、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
10、亲属代为交纳。(2)按时。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3)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17、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基层党组织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同时相应地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并建立一定的奖惩约束机制的一种管理手段。通过围绕目标进行控制、管理和检查评定,最终实现党员和党组织的目标任务。18、民主评议
11、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党员经过民主评议,最后根据党内和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作出对该党员的评议结果。评议的格次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19、党的组织生活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
12、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富有生气,丰富多彩,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20、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
13、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重要作用。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可以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21、双重组织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是指由党的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常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
14、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对于领导干部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增进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加强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活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2、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对于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基本素质,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个党员都应自觉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23、“三会一课”所谓“三会
15、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党支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6、统一思想,作出决议。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作一名合格党员的教育。24、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制定的。它涉及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外事纪律等。各级党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必须严肃认真地
17、执行党的纪律。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地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并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25、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及政治行为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政治纪律的主要内容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党的组织和党员对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绝不允许各行其是,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采取同中央的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行动。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党的政
18、治路线的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头等重要的地位。26、党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是指党维护组织上团结统一的原则和要求。具体说,凡是党要求各级组织和党员在组织制度、组织生活方面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要求,都是党的组织纪律。党章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党的重要组织原则,也是重要的组织纪律,任何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言行,都是违反组织纪律的,是党的组织纪律所不允许的。27、党的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处理党组织、党员与群众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要求。总的原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
19、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其主要内容是:增强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与利益;尊重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爱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和帮助;同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28、党的保密纪律党的保密纪律是指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维护有关秘密事项规定的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
20、的秘密,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坚决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29、党的纪律处分及其种类党的纪律处分,简称“党纪处分”,是指党的组织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和党的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所作出的纪律处罚。它是提高党员的觉悟,增强纪律观念,维护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顺利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对党组织的纪律处分分为改组和解散两类。30、党旗和党徽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锄头组成的图案。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规范使用党徽党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