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应急预案客户培训演练记录表 编号:FJ-QP-YJPX- 客 户 单 位品牌及梯种载 重 量(kg)速度(m/s) 数 量(台)培训内容:一、根据电梯应急预案要求进行理论培训(包括困人救援、火灾、地震、水灾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二、按照电梯应急预案要求针对本单位电梯的特点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并演练。具体项目如下:1、如何求救并进行自我保护;2、如何与被困人员进行沟通并安抚;3、如何确定电梯轿厢的位置;4、如何正确使用三角钥匙开启电梯门并放入;5、如何手动盘车放人;6、常见简单故障的处理方法;7、其他培训人员培训时间甲方参加培训人员备注:编制单位:宜昌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电梯应急预案第一章 电梯的
2、应急救援第一条乘客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一)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求援,如电梯轿厢内有病人或其它危急情况,应当告知救援人员。(二)与电梯轿厢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三)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四)保持镇静,可做屈膝动作,以减轻对电梯急停的不适应。第二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一)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二)值班人员应用电
3、梯配置的通讯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应注意的事项。(三)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楼层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实施救援。 第三条乘客在电梯轿厢被困时的解救程序:(一)在盘动电梯轿厢前,勿请严格遵守第二项的规范,如没有对被困乘客作上述联系和解释,则属工作上的疏忽。 (二)确认电梯轿厢的位置,如电梯轿厢停留在平层位置500MM时可直接开启轿门将乘客救出,如果超出上述标准,则严格遵循盘车规范进行放人。
4、(三)在进行盘动电梯之前必须切断电梯总电源,照明电源不要切断。 (四)当盘动电梯下行时,遇到不能盘动时,可能是电梯轿厢下梁的安全钳已经动作,进一步的工作须由资历较深,技术全面的技工指导进行。 (五)盘动电梯轿厢最好至最近楼层楼面,通常是以节省人力和时间来决定上行或下行,如对重的重量大于轿厢和乘客的总重量,则往上盘,如果轿厢和乘客的总重量大于对重的重量,则往下盘。 (六)盘动无变速箱的高速电梯时,应加倍小心,谨防因电梯轿厢和内部乘客的总重量大于对重总量产生的重力加速过快而使电梯失去控制,发生意外情况。 (七)松闸操作必须要有两名维修人员同时进行,松闸一点一点松,以防盘车失控造成轿厢蹲底或冲顶。
5、(八)盘车到平层位置后,维修人员可到轿厢停站楼层用外层门钥匙打开层、轿门放人。 (九)维修人员使用外层门钥匙打开层门时,必须确认轿厢是否在本层,一定要注意安全,以免发生坠落事故。 (十)盘动电梯轿厢至接近楼层楼面后,电梯制动装置一定要复原,然后用电梯厅门专用外开锁钥匙,在本层打开电梯厅门轿门,放出被困乘客。 (十一)盘动电梯时,电梯制动装置人为打开后,一定要小心缓慢行进,不能不顾电梯盘动速度,长时间打开抱闸,以防止电梯轿厢总重量大于对重重量产生的重力加速后,而失去控制的危险,特别是无变速齿箱的高速电梯。 (十二)当放出被困乘客后,将厅门关好。第四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善后处理工作:(一)如有乘客
6、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二)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三)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四)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故障及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第二章 紧急状态时对电梯的处理第五条发生火灾时,应当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二)按动有消防功能电梯的消防按钮,使消防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当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厅门、轿门,切断电梯总电源。(三)井道内或
7、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四)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蔓延区,或交给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五)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困人事故。第六条应对地震的应急措施:(一)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电梯是否停止,何时停止。(二)震前没有发出临震预报而突然发生震级和强度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应当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离开电梯轿厢。(三)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第七条发生湿水时,在对建筑设施及时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时,应当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电梯轿厢进水。(二)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应当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三)对湿水电梯应当进行除湿处理。确认湿水消除,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恢复使用。(四)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记录清楚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