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阜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规范和加强我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管理工作,依据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在技术研发、技术进步、创新绩效等方面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第三条 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和阜阳海关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认定,市经信委负责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具体组织和评价管理工作。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形成共同推进企
2、业自主创新的协调互动工作机制。第二章 认 定第四条 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9月30日。第五条 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2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二)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运行年以上。 (三)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我市各主要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四)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
3、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六)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七)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且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八)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形:(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2)涉嫌涉税违法被
4、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 认定程序: (一)企业依照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县(市、区)经信委、市开发区(阜合产业园)经贸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阜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阜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材料一式7份。 (二)各县(市、区)经信委、市开发区(阜合产业园)经贸局会同当地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 (三)依据初评结果,市经信委牵头商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阜阳海关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
5、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市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四)对于评价得分低于65分(不含65分)的申报企业,不予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第七条 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阜阳海关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联合发文予以公布、授牌和颁发证书。 第三章 评 价 第八条 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市经信委原则上每两年组织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一次评价。非评价年度,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只需要报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2)。 第九条 评价程序: (一)数据采集。已经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应于当年9月20日前将评价材料报所在县(市、区)经信委、市开发区(阜合产业园)经贸局。评价材料
6、包括阜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见附件4)、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等。 (二)数据初审。各县(市、区)经信委、市开发区(阜合产业园)经贸局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于当年9月30日前报市经信委(评价材料一式1份)。 (三)数据核查。市经信委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评估机构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按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核查方式包括函询、召开核查会和实地核查等。 第十条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
7、)评价得分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之间为合格。 (三)评价得分60分至65分(不含65分)之间为基本合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 2、连续两次评价为基本合格; 3、逾期一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的企业技术中心; 4、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第五条(三)中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十一条 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阜阳海关对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由市经信委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第四章 调整与撤销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市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
8、格: (一)评价不合格; (二)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 (三)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 (四)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 第十三条 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阜阳海关对调整与撤销的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以联合发文予以公布。第五章 管理与政策 第十四条 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和评价材料内容和数据应真实可靠。经核实如提供了虚假材料,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第十五条 被撤销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十六条 对于评价得分65分(不含65分)至60分的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9、,给予警告,并由市经信委负责督促整改。第十七条 遴选优秀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不经市级认定和考核,不予申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第十八条 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由所在地经信委将有关情况报市经信委。第十九条 为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奖励兑现。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由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阜阳海关负责解释。附件1:阜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
10、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在行业的地位和作用。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哪些行业领域,以及在该行业领域的地位和作用,与国内和省内同行业领域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含异地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2、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始性创
11、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5、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 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人才培养情况。 7、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三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8、其他应具备的相关条件9、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三、推荐部门意见推荐意见(盖章)。附件2: 阜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企业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所属行业主营业务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技术中心负责人联系电话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传真电子邮件企业网址报告年度序号定量数据名称单位数据值1企业营业收入总额万元2企业营业利润总额万元3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万元4企业产品销售
12、利润总额万元5(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万元6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万元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万元7(T-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万元8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合计项合计中: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项合计中:对外合作项目数项9新产品销售收入万元10新产品利润总额万元11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万元12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万美元13企业职工总数人14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万元15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人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人16技术中心职工人数人17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万元18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万元19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人20技术中心博士人数人21来技术中
13、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人月22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个23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个其中: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个24通过市级以上部门和组织认证实验室数个其中:国家、国际组织认证实验室数个25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项26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项其中:发明专利数项27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项28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标、行标及企业标准数个29企业获得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数和市知明商标数个其中:驰名商标数个30企业获得的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数个其中:中国、安徽名牌产品数个31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目数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
14、奖项目数项32工业增加值万元33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万元注:当年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2)。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1、B107-2)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4、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明细;(
15、2)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3)对外合作项目;(4)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5)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6)拥有专利及受理专利申请;(7)主持和参与制定的标准;(8)市级以上部门和组织认证实验室;(9)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明商标和中国名牌、安徽名牌、阜阳名牌、市长质量奖;(10)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三、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1、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T-1)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一年。 2、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
16、际控投权)等应该列入会计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经按合并报表原则处理后的合并营业收入。包括工业性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与旅游酒店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 3、企业营业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包括企业的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各种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计算公式:营业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4、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总额
17、。 5、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6、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指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赎买自制设备支出、其他支出。 科
18、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7、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指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支出。 8、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指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当年)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科技项目,包括当年完成、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9、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
19、指研究开发周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技术开发项目数。 10、对外合作项目数。指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联合开展的科技项目数。 11、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本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计算口径与产品销售收入一致。新产品即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新产品包括全新型新产品和重大改进型
20、新产品二大类。全新型新产品。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其用途或者技术设计和材料三者都有显著变化的产品。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到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的知识的应用。 重大改进型新产品。指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高或者重大改进的产品。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的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作为新产品统计。 12、新产品利润总额。指企业销售新产品所实现的利润总额。1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年末整个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的仪器、科研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的原值(账面原值)。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包括技术开发仪器、技术开发
21、设备、技术开发检测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等。 14、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指企业出口自己生产的自有品牌的产品和向国外出口技术所收入的外汇。 15、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册职工人数。 16、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17、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指企业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累计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不含)以下的人员不统计。 (1)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企业所属的技术中心及中试车间(基地)等机
22、构中从事科技活动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其它辅助人员;虽不在上述机构工作,但编入科技活动项目组(攻关小组)的人员。 (2)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企业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直接为科技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不包括保卫、医疗保健、司机、食堂人员、茶炉工、水暖工、清洁工等间接服务人员。 18、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包括直接参加上述三类项目活动的人员及这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19、技术中心职工人数。在技术
23、中心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年平均数。包括技术中心科研开发人员、直接管理人员和直接为其服务的人员等。 20、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指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在国内、海外地区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培训的费用总支出。 21、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在册全体工作人员的年货币总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 22、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的人员数。23、技术中心博士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数。在站的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
24、进行统计。24、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人月。即人数月数,最小统计单位为0.5人月。25、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指技术中心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设立以科研开发、设计为目的的开发机构数量。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指是指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机构内,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26、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指技术中心与高校、研究院所、其他企业联合设立的以科研开发设计为目的的组织机构数量。 27、通过省级以上部门和组织认证实验室数。指国家有关部门、国际组织以及
25、省认定认证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实验室、检测中心的数量。 28、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指企业完成(结题)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之和。 29、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指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专利权属、经国内外专利机构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件数。 30、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指企业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31、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两年主持或参与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数量。 32、企业获得的
26、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数。指企业拥有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含国际驰名商标数)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定的省著名商标数。 33、企业获得的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数。指企业拥有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评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产品、安徽名牌产品数和阜阳市名牌产品数。 34、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目数。指企业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安徽省科技进步奖项目,以及阜阳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总数。其它奖项不予统计。35、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
27、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二是“分配法”(又称要素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1)生产法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行价)工业中间投入工业产品的应交增值税。(2)收入法(分配法)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或: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
28、产税净额+营业盈余。36、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指企业实际获得的国家、省和各市鼓励与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资金。附件3: 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及评价基本要求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分)三级指标权重(分)单位基本要求创新机制创新投入机制20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17%3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比例同比增长3百分点0人才激励机制5中心年人均收入与企业年人均收入之比3%1.2中心人员培训费占中心人员总收入的比重2%2创新合作机制5来中心从事技术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数2人月10对外合作项目占全部开发项目数的比重3%10技术与人才创新队伍建设12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
29、员占职工总人数的比重7%2技术中心拥有的高级专家及博士人数5人4创新条件建设8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5万元300通过省级以上部门和组织认证实验室数3个1技术积累储备10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项目数占全部项目数的比重4%10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2项4其中:发明专利数2项1企业获得的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数、市知名商标、市名牌产品、市长质量奖2个1产出与效益技术创新产出15当年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3项5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数4项3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4项1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或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并经主管部门备案4项1技术创新效益25新产品销售收入占
30、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11%15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11%20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3万美元0附加分加分获国家和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和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项目数3项扣分企业经营亏损3万元注:(1)满分100分,最高附加分3分;(2)加“*”的3个指标为考虑行业系数的指标;(3)“基本要求”是指当1个三级指标等于基本要求的值时,该指标得分为权重的60%。二、行业系数行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航空0.80.60.6电子0.60.40.4轻工0.60.40.4轻工1.01.01.0
31、船舶0.80.40.8化工1.21.00.8机械1.00.60.6医药0.80.80.6冶金1.21.41.4纺织1.01.01.0建材1.00.80.6有色1.01.41.4铁道1.20.60.4石化3.01.21.2其他3.0有关说明:(1)由于不同行业在技术创新投入与产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技术中心评估时,对不同行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等三个指标引入行业系数加以调节。 (2)行业系数只作为评估机构评价时使用,企业填报时无需考虑行业系数,按实际数据填报。评价时,根据企业填报的实际数据得出上述指标的比
32、重,再乘以行业系数,得出指标的评价值。 (3)行业系数表中的其他行业指农业、服务业及石油、煤炭、交通、建筑、烟草、电力、电信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两项指标按满分的65%计算。 (4)轻工为家电行业,轻工为轻工的其他行业。 三、指标体系的完善及调整市经信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阜阳海关将根据各行业技术创新的实际状况和政府的宏观政策导向对评价指标、行业系数等进行必要的调整。附件4:阜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编写提纲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的实施情况。包括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调整,年度
33、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涉及企业秘密可作技术处理)。 二、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哪些行业领域,以及在该行业领域的地位和作用。与国际同行业领域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三、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内部组织设置与调整、下属企业组织设置、与外部单位共建组织及运行情况等)、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技术带头人培养、人才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投入制度及执行情况等)、合作创新情况(产学研之间、企业之间及国际合作情况)、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试验设施、检测设施、信息化设施)。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年度重点创新项目的实施效果、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情况、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创新情况。 五、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