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治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谈判文件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山西中盛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潞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就长治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一.项目名称:长治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二.项目编号:ZSZY20170309三.项目预算:45万元 四.项目内容:1、本次招标共一包: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2、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3、成果文件提交地点:潞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
2、件: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建筑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证;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代表购买谈判文件需
3、提供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咨询师和高级职称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查询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提供纳税证明(近三个月营业税或增值税纳税证明) 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1.发售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1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长治市云步街5号楼4层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元(谈判文件售后
4、不退)八.谈判时间及地点:时间:2017年4月7日9:30时地点:长治市云步街5号楼4层会议室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潞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355-676212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盛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嘉联系电话:0355-20355882017年3月30日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招标人潞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盛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长治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成果文件提交地点潞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预算45万元人民币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内容详见第
5、三部分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报价人资质条件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建筑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证;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接受 踏勘现场报价人自行踏勘递交报价文件
6、截止时间2017年4月7日9时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金额:9000元报价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报价保证金的递交最迟时间为: 2017年 4月 6 日 18 时之前注:转账时注明项目名称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退还报价保证金凭证:转账单或收据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全 称:山西中盛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 长治银行十字街支行 帐 号: 5026518000013 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2017年4月7日9时30分谈判地点:长治市云步街5号楼4层会议室递交报价
7、文件地点长治市云步街5号楼4层会议室是否退报价文件是 否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谈判及报价轮次本次谈判采用(二)轮谈判(三)轮报价。谈判小组构成本次谈判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2)人。履约保证金(如采购人需要)履约保证金形式: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5 %。报价报价报价报价以总价报价预算上限(超过招标预算总价视为废标):45万元人民币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2“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8、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均可参加谈判。3.2 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招标人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谈判。3.3 依法注册的企业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3.4 本次谈判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
9、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具有建筑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证;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价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内容5.1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10、;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第三部分 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其报价被拒绝,该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3 供应商购买了谈判文件后,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未提出正式书面质疑的,视为完全接受本谈判文件的所有要约条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之后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6.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 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
11、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 在报价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如果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6.4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该修改书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12、。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6.5 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6.6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三、报价文件7.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 报价
13、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 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报价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商务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报价人提供的供货内容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8.2 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8.2.1 商务部分: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报价文件格式);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
14、报价文件格式);报价一览表 (见报价文件格式);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报价保证金缴纳证明;报价人企业简况; 其它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8.2.2 技术部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售后服务承诺;项目完成时间承诺;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8.3 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
15、统一装订。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为方便评审,报价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 报价保证金8.4.1 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并将银行转帐单据或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放入标书内,否则视为未提交。8.4.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文件。8.4.3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报价人持报价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价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手续。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价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手续。8.4.4 若发生下列情况,报
16、价保证金将不予返还;8.4.4.1 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8.4.4.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8.4.4.3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串通报价的;8.4.4.4 报价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8.5 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9.1 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2 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
17、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9.3 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4 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 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报价文件的有效期10.1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
18、绝。11.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1.1 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4 报价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
19、次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报价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报价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1.5 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11.5.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报价文件正本和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1.5.2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
20、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报价文件中。11.6 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11.7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11.8 报价文件应该加盖骑缝章。11.9 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2.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谈判项目编号、谈判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2.2每一密封件封口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21、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印鉴。12.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等风险不负责任。12.4报价文件未密封及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3.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4.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 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4.2 报价人
22、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14.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文件。五、谈判程序本次谈判采取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15.第一轮公开报价15.1 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 报价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5.3 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报价人推荐代表查验所有报价文件的
23、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15.4 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5.5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16.组建谈判小组16.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三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7.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17.1 资格性审查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
24、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17.2 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7.2.1 报价内容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17.2.2 是否有项目实施方案;17.2.3是否有项目售后服务;17.2.4 项目完成时间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17.2.5 报价保证金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17.3 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谈判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17.4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17.5 谈判
25、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17.5.1 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对项目实施方案及思路、课题组成员及结构;交货进度、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技术力量投入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17.5.2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技术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技术谈判;17.5.3 技术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方案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17.6 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一轮谈判整体情况,对本项目的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
26、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18.第二轮公开报价18.1 各报价人以第一轮谈判后书面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价,报价采用书面方式;18.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各报价人第二轮报价完毕后,向所有参与报价的报价人公布第二轮报价情况。19.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19.1 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19.1.1 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对所报价项目内容的交货时间、信誉、企业经营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19.1.2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商务陈述情
27、况,与报价人进行商务谈判;19.1.3 商务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19.2 第二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二轮谈判情况,对本项目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20.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20.1 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20.2 第三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20.3 第三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21.报价的澄清第三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三轮报
28、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2.确定中标候选人22.1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即在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中标人。22.2 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将根据技术谈判承诺、商务谈判承诺以及最终报价情况按顺序推荐1-3名报价人作为中标候选人。22.3 由谈判小组组
29、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中标候选人。23.谈判过程保密23.1 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3.2 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
30、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六、签订合同25.中标通知25.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报价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报价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5.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代理服务费26.1 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6750元。27.履约保证金27.1履约保证金的收
31、取及程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应从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27.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及程序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所工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应当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到财务部门办理退款手续。28.签订合同28.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 中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工程内容,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
32、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8.4 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招标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8.5违反29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保密和披露29.保密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 招标人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 在招标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
33、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1.报价人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1.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1.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1.3 报价人对采购事项
34、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1.4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1.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1.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1.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
35、构可不予受理:31.8.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1.8.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1.8.3 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1.8.4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1.8.5 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1.8.6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31.8.7 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1.8.8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
36、出质疑的;31.8.9 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1.8.10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1.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1.11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九、违约处罚32.
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32.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32.2在评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3中标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32.4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2.5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报价人资格审查表(附表1)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序号报价单位名称资格审查内容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
38、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不需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效5企业资质证书有效6项目负责人注册咨询师和高级职称证书7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报价人资格审查结果注:1、根据对报价人资格审查情况填写符合的用“”或不符合用“”,且不符合的需说明理由,评审结果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报价人符合性审查表(附表2)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序号报价单位名称符合性审查内容1报价内容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2是否有项目实施方案3是否有项目售后服务4完成时间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5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报价人符合性审查结果注:根据对报价人符合性审查情
39、况填写符合的用“”或不符合用“”,且不符合的需说明理由,评审结果填写“通过”或“不通过”第三部分 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采购项目及内容:长治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二、项目概况及要求:结合山西省、长治市和潞城市“十三五规划”与北京铁路局铁路物流基地规划,在长治市潞城市微子镇开展长治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财务和经济评论、项目综合评价、物流园区建设的必要性、依托产业优化布局、园区总体功能定位、园区功能定位、总体运行功能规划、总体结构规划、园区运行规划、投资估算、融资方案、财务分析和报告总结,具体包括:(1)长治现代
40、智慧物流产业园的投资必要性,包括投资环境分析,市场研究,包括市场供求预测、竞争力分析;(2)长治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投资的必要性;(3)长治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的技术可行性;(4)长治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的财务可行性;(5)长治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的组织可行性;(6)长治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的经济可行性;(7)长治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的社会可行性;(8)长治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的风险因素及对策。三、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四、验收、评价方法:咨询报告在完成后十五天内,采用专家组评审方式验收,参加相关部门要求的报告评审会,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获得通过。五、售后服务: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及时配合。 第四部分
41、 合同原则合同协议书项 目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项目范围 第二条 项目内容 第三条 项目费用表取费项目及项目预算序号工作内容金额备注1总价款:人民币万元,大写: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1.向乙方提供长治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要求。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规划初稿之日起 日内完成规划初稿的审定工作。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要求之日起 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规划初稿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2
42、.自收到甲方对规划初稿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 日内组织队伍进行修改审定。3.乙方应当根据规划编制要求,确保项目按照国家最新相关规范要求如期保质保量完成。4.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给第三方。第六条 完成工期序号项目名称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备注全部成果应于 年 月 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七条 对乙方所提供的规划编制有争议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裁决。其费用由过错方承担。第八条 本项目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署名权约定:全部应归采购方所有,乙方不得保留及泄露本次成果。第九条 项目费支付日期和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照国家合同法等相关条款执行第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3、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第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附则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委托方单位地址:承包方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委托方:单位名称(公章) 承包方:单位名称(公章)法 定 代 表 人(签 字): 法 定 代 表 人(签 字):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第五部分 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