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doc

上传人:sk****8 文档编号:4370732 上传时间:2019-10-27 格式:DOC 页数:47 大小:27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7页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为使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地下建筑、防护工程及隧道等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第1.0.3条 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必须做好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作,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第1.0.4条 地下工程的防水,应积极采用经过试验和鉴定并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第1.0.5条 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还 应符合其它有关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2.1

2、.1条 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应定级准确、措施可靠、选材适当、经济合理。第2.1.2条 城市的地下工程,宜根据总体规划及排水体系,进行合理布局和确定工程标高。第2.1.3条 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应考虑地表水、潜水、上层滞水、毛细管水等的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附近水文地质改变的影响,合理确定工程防水标高。第2.1.4条 地下工程的防水,宜采用防水混凝土自防水结构,并根据需要可设附加防水层或采用其它防水措施。第2.1.5条 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盒)、埋设件、预留孔洞等特殊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第2.1.6条 地下管沟、地漏、出入口、窗井等,应有防灌措施,寒冷地区的排水沟应有防冻措施。第2.

3、1.7条 防水设计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搜集下列有关资料一、最高地下水位的标高,出现的年代,近几年的实际水位标高和随季节变化情况;二、地下水类型、补给来源、水质、流量、流向、渗透系数、压力;三、工程地质构造、岩层走向、倾角、节理及裂隙,含水地层及不透水地层的特性和分布 情况,溶洞、陷穴以及填土区和松软土层情况;四、历年气温变化情况、降水量、蒸发量及地层冻结深度;五、区域地形、地貌、天然水流、水库、水沟、废弃坑井以及地表水、洪水和给水排水系统资料;六、工程所在区域的地震、地热有含瓦斯等有害物质资料;七、施工技术水平和材料来源。第二节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第2.2.1条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按围护结构允许

4、渗漏水量划分为四级,各级应符合表2.2.1规定。地 下 工 程 防 水 等 级 表2.2.1第2.2.2条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中对防水的要求确定,可按表2.2.2选定。各类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 表2.2.2注:1.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可按工程或组成单元划分。2.对防潮要求较高的工程,除应按一级防水等级外,还应采取相应的防潮措施。第三节 地下工程防水方案第2.3.1条 地下工程的防水方案,应根据使用要求,全面考虑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震烈度、冻结深度、环境条件、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及材料来源等因素合理确定。第2.3.2条 对于没有自流排水条件而处于饱和

5、土层岩层中的工程,可采用下列防水方案。一、防水混凝土自防水结构或钢、铸铁管筒或管片;二、设置附加防水层,采用注浆或其它防水措施。第2.3.3条 对于没有自流排水条件而处于非饱和土层或岩层中的工程,可采用下列防水方案:一、防水混凝土自防水结构、普通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二、设置附加防水层或采用注浆或其它防水措施。第2.3.4条 对于有自流排水条件的工程,可采用下列防水方案:一、防水混凝土自防水结构、普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或锚喷支护;二、设置附加防水层、衬套、采用注浆或其它防水措施。第2.3.5条 对处于侵蚀性介质中的工程,应采用耐侵蚀的防水砂浆、混凝土、卷材或涂料等防水方案。第2.3.6条 对

6、受振动作用的工程,应采用柔性防水卷材或涂料等防水方案。第2.3.7条 对处于冻土层中的工程,当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其混凝土抗冻融循环不得小于100次。第2.3.8条 具有自流排水条件的工程,应设自流排水系统。无自流排水条件,有渗漏水或需应急排水的工程,应设机械排水系统。第三章 防水混凝土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第3.1.1条 防水混凝土的抗渗能力,不应小于0.6MPa。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根据防水混凝土的设计壁厚及地下水的最大水头的比值,按表3.1.1的规定选用。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 表3.1.1第3.1.2条 防水混凝土的环境温度,不得高于100;处于侵蚀性介质中防水混凝土的耐侵蚀系数,不应小

7、于0.8。第3.1.3条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垫层,其抗压强度等级不应小于10MPa,厚度不应小于100mm。第3.1.4条 防水混凝土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补砌厚度不应小于200mm;二、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三、钢筋保护层厚度迎水面不应小于35mm,当直接处于侵蚀性介质中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第二节 原 材 料第3.2.1条 防水混凝土使用的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不受侵蚀性介质和冻融作用时,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如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则必须掺用外加剂以降低泌水率;二、在受冻融作用时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宜采用火山灰质硅酸

8、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三、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并不得将不同品种或标号的水泥混合使用。四、水泥标号不宜低于425号,当采用325号水泥时必须掺外加剂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3.2.2条 防水混凝土所用的砂石,除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和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石子最大粒经不宜大于40mm,所含泥土不得呈块状或包裹石子表面,吸水率不应大于1.5%。二、砂宜采用中砂。第3.2.3条 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第3.2.4条 防水混凝土可根据工程需要掺入引气剂、减水剂、密实剂等外加剂,其掺量和品

9、种应经验确定。第3.2.5条 防水混凝土可掺入一定数量的磨细粉煤灰或磨细砂、石粉等,粉煤灰掺量不应大于20%,磨细砂、石粉的掺量不宜大5%。粉细料应全部通过0.15mm筛孔。第三节 施 工第3.3.1条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配合比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水泥标号为325号以上时,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当水泥标号为425号以上,并掺有活性粉细料时,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二、砂率宜为3540%;三、灰砂比宜为1212.5;四、水灰比宜在0.55以下,最大不得超过0.6;五、坍落度不宜大于5cm,如掺外加剂或采用泵送混

10、凝土时可不受此限;六、掺引气剂或引气型减水剂时,混凝土含气量应控制86%。第3.3.2条 防水混凝土配料必须按质量配合比准确称量。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下列规定:一、水泥、水、外加剂、掺合料为1%;二、砂、石为2%;第3.3.3条 使用减水剂时,减水剂宜预溶成一定浓度的溶液。第3.3.4条 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必须采用机械搅拌;搅拌的时间不应小于2min。掺外加剂时,应根据外加剂的技术要求确定搅拌时间。第3.3.5条 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有损失时,应加入原水灰比的水泥浆。第3.3.6条 防水混凝土必须采用机械振捣密实,振捣时间宜为1030s,以混凝土开始泛

11、浆和不冒气泡为准,并应避免漏振、欠振和超振。掺引气剂或引气型减水剂时,应采用高频插入式振捣器振捣。第3.3.7条 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宜少留施工缝。当留设施工缝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顶板、底板不宜留施工缝,顶拱、底拱不宜留纵向施工缝,墙体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与弯矩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的交接处,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200mm的墙体上。墙体有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宜小于300mm。拱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起拱线以下150300mm处,先拱后墙的施工缝可留在起拱线处,但必须加强防水措施。施工缝的开式可按图3.3.7选用;二、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

12、。第3.3.8条 在施工缝上浇灌混凝土前,应将施工缝处的混凝土表面凿毛,清除浮粒和杂物,用水冲洗干净,保持湿润,再铺上一层2025mm厚的1.1水泥砂浆。第3.3.9条 大体积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应考虑由于水化热引起的混凝土内部温升而产生收缩裂缝,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掺入外加剂,如减水剂、缓凝剂或掺加粉煤灰等掺合料;二、采用低水化热水泥;三、混凝土内部预埋管道,进行水冷散热。第3.3.10条 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铁丝,不得接触模板,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下列止水措施:一、在螺栓或套管上加焊止水环,止水环必须满焊,见图3.3.10-1,3.3.10-2;二、

13、螺栓加堵头,见图3.3.10-3。第3.3.11条 防水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在养护期间应使混凝土表面保持湿润。第3.3.12条 防水混凝土的冬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应低于10或采用化学外加剂法;二、养护宜采用蓄热法,暖棚法并应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混凝土早期脱水。图3.3.7 水平施工缝的造图图3.3.10-1 螺栓加焊止水环1-转护结构;2-模板;3-小龙骨;4-大龙骨;5-螺栓;6-止水环图3.3.10-2 预埋套管1-围护结构;2-模板;3-小龙骨;4-大龙骨;5-螺栓;6-止水环;7-套管(拆模后将螺栓拔出,套管内用膨胀水泥砂浆封堵)

14、图3.3.10-3 螺栓加堵头1-围护结构;2-模板;3-小龙骨;4-大龙骨;5-螺栓;6-止水环;7-堵头(拆模后将螺栓沿平凹底割去,再用膨胀水泥砂浆封堵)第四节 质量检查第3.4.1条 防水混凝土的质量,应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一、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必须进行检查,如有变化时,应及时调整混凝土的配合比;二、每班检查原材料称量不应少于两次;三、在拌制和浇筑地点测定混凝土坍落度,每班不应少于两次;四、掺引气剂的防水混凝土含气量测定,每班不应少于一次;五、如混凝土配合比有变动时,应及时检查上述的二、三、四款。第3.4.2条 连续浇筑混凝土量为500m3以下时,应留两组抗渗试块,每增加

15、250500m3应增留两组。如使用的原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主尖另行留置试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其中一组应在标准情况下养护,另一组应与现场相同情况下养护,试块养护期不得少于二十八天。第四章 附加防水层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4.1.1条 附加防水层有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金属防水层等,它适用于需增强其防水能力、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第4.1.2条 附加防水层宜设在迎水面或复合衬砌之间。第4.1.3条 附加防水层应在基础垫层、转护结构或初期支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第4.1.4条 在附加防水层施工过程中,应对每一个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

16、序的施工。第二节 水泥砂浆防水层第4.2.1条 水泥砂浆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采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325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膨胀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严禁采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二、外加剂宜采用减水剂、早强剂、密实剂等;三、砂宜采用中砂;四、水应采用不含有 害物质的洁净水;五、掺合料宜采用微膨胀和后期强度稳定的掺合料。第4.2.2条 水泥砂浆的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性能和施工方法按表4.2.2规定选用,对掺用其它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其配合比应按有关规定执行。第4.2.3条 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粗糙、清洁并充分湿润、无积水。第4.2.4条 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厚度,宜为1520mm,施

17、工水泥砂浆配合比 表4.2.2时须分层铺抹或喷射,水泥浆每层厚度宜为2mm,水泥砂浆每层厚度宜为510mm。铺抹时应压实,表面应提浆压光。第4.2.5条 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应紧密贴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如必须留施工缝时,留槎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平面留槎采用阶梯坡形槎,接槎要依层次顺序操作,层层搭接紧密,见图4.2.5-1。接槎位置一般宜在地面上,亦可在墙面上,但须离开阴阳角处20mm;图4.2.5-1 平面留槎示意图1-砂浆层;2-水泥浆层;3-转护结构二、基础面与墙面防水层转角留槎见图4.2.5-2。图4.2.5-2 转角留槎示意图1-围护结构;2-水泥砂浆防水层;3-混凝土垫层第4.2.6条

18、 施工水泥砂浆防水层时,气温不应低于5,且基层表面温度应保持0以上。掺氯化物金属盐类防水剂及膨胀剂的防水砂浆,不应在35以上或烈日照射下施工。第4.2.7条 水泥砂浆防水层凝结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养护时间不得少于十四天,养护期间应保持湿润。使用特种水泥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节 卷材防水层第4.3.1条 卷材防水层应采用抗菌性的橡胶、塑料、沥青类等卷料。第4.3.2条 粘贴橡胶、塑料、沥青类的卷材,必须采用与卷材相应的胶粘剂。第4.3.3条 卷材防水层应铺贴在整体混凝土结构或整个水泥砂浆找平层的基面上。基面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必须平整牢固。用2m长直尺检查,基面与直尺间的

19、最大空隙不应超过5mm,且每米长度内不得多于一处,空隙处只允许有平缓变化;二、表面应清洁干燥;三、阴阳角处,均应做成圆弧。对沥青类卷材圆弧半径应大于150mm。第4.3.4条 粘贴卷材时基层表面应用与卷材相应的底层涂料涂满铺匀。第4.3.5条 铺贴卷材防水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橡胶、塑料类卷材的层数,宜为一层,两幅卷材的粘贴搭接长度,应为100mm。沥青类卷材层数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两幅卷材的搭接长度,长边不应小于100mm,短边不应小于150mm,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接缝应错开1/3幅宽,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二、橡胶、塑料类卷材应根据胶粘剂使用要求涂刷均匀,沥青类卷材的层间胶结热

20、沥青的涂刷厚度宜为1.52.5mm;三、在立面与平面的转角处,卷材的接缝应留在平面上,距立面不应小于600mm;四、卷材在转角处和特殊部位,应增贴12层相同的卷材或抗拉强度较高的卷材;五、粘贴卷材应展平压实,卷材与基面和各层卷材间必须粘结紧密。搭接缝必须粘贴封严。沥青类卷材应在最外层的表面上均匀涂刷一层热沥青胶结材料,厚度为11.5mm。第4.3.6条 采用外防外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铺贴卷材应先铺底面,后铺立面交接处应交叉搭接;二、临时性保护墙应用石灰砂浆砌筑,内表面应用石灰砂浆做找平层,并刷石灰浆。如用模板代替临时性保护墙时,应在其上涂刷隔离剂。各层卷栈铺好后,其顶端应

21、临时固定,见图4.3.6-1;图4.3.6-1 临时性保护墙铺设卷材示意图1-围护结构;2-永久性木条;3-临时性木条;4-临时保护墙;5-永久性保护墙;6-卷材加强层;7-保护层;8-卷材防水层;9-找平层;10-混凝土垫层。三、从底面折向立面的卷材与永久性保护墙的接触部位,应用胶结材料紧密贴严,与临时性保护墙或围护结构模板接触的部位,应临时贴附在该墙上或模板上;四、转护结构完成后,铺贴立面卷材之前,应先将接槎部位的各层卷材揭开,并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如卷栈有局部损伤,应进行修补后方可继续施工。多层卷材应错槎接缝,上层卷材应盖过下层卷材,见图4.3.6-2。图4.3.6-2 卷材防水层错槎接缝

22、示意图1-围护结构;2-找平层;3-卷材防水层第4.3.7条 当施工条件受到限制时,可采用外防内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施工前,应将永久性的保护墙砌筑在与围护结构同一垫层上。保护墙内表面应抹13砂浆找平层,再将立面卷材防水层粘贴在保护墙上;二、卷材宜先铺立面,后铺平面。铺贴立面时,应先铺转角,后铺大面。第4.3.8条 卷材作夹层防水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层宜平整、清洁;二、塑料卷材可用膨胀螺栓或射钉固定在基面上;三、卷材可用粘结或焊接法连接。第4.3.9条 卷材防水层经检查合格后,应作保护层。第四节 涂料防水层第4.4.1条 涂料防水层应选用防水、抗菌、无毒或低毒、刺激性

23、小的涂料。涂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潮湿基面上应选用湿固性涂料、含有吸水能力组分的涂料、水性涂料;二、抗振结构应选用延伸性好的涂料;三、对处于侵蚀性介质中的结构应选用耐侵蚀涂料。第4.4.2条 涂料防水层的基面,必须清洁、无浮浆、无水珠、不渗水,使用油溶性或非湿固性等涂料时,基面应保持干燥。第4.4.3条 涂料的配合比和制备及施工,必须严格按各种涂料的要求进行。第4.4.4条 涂料的涂刷或喷涂,不得少于二遍,后一层的涂料必须待前一层涂料结膜后方可进行,涂刷或喷涂必须均匀。第二层的涂刷方向,应与第一层相垂直。第4.4.5条 为增强防水效果,涂料可与玻璃丝布、玻璃毡片、土工布等纤维材料复合使

24、用。第五节 金属防水层第4.5.1条 金属防水层所用的金属板和焊条的规格及材料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板的拚接应采用焊接,金属板的拚接焊缝应严密。如发现焊缝不合格或有渗漏现象,应予修整或补焊。竖向金属板的垂直接缝,应相互错开。第4.5.2条 围护结构施工前设置金属防水层时,拼接好的金属防水层应与围护结构内的钢筋焊牢,或在金属防水层上焊接一定数量的锚固体,以便与混凝土或砌体连接牢固。金属防水层,应用临时支撑加固。第4.5.3条 在围护结构上铺设金属防水层时,金属板应焊在混凝土或砌体的预埋件上。金属防水层与围护结构间的空隙,应用水泥砂浆或化学浆液灌填密实。第4.5.4条 如金属防水层先焊成箱体,

25、再整体吊装就位时,应在其内部加设临时支撑,防止箱体变形。第4.5.5条 金属防水层应采取防锈措施。第4.5.6条 金属防水层与卷材防水层相连时,应将卷材防水层夹紧在金属防水层与夹板中间。夹板宽度不应小于100mm,夹板下涂胶结材料,并设置衬垫,然后用螺栓固定,螺栓应焊在金属防水层上或预埋在混凝土中。第五章 注 浆 防 水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第5.1.1条 注浆包括预注浆、衬砌前围岩注浆、回填注浆、衬砌内注浆、衬砌后围岩注浆等,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按下列要求选择注浆方案:一、在工程开挖前,预计涌水量大的地段、软弱地层,宜采用预注浆;二、开挖后有大股涌水或大面积渗漏水时,应采用衬砌前围岩注浆;

26、三、衬砌后渗漏水严重的地段或充填壁后的空隙地段,宜进行回填注浆;四、衬砌后或回填注浆后仍有渗漏水时,宜采用衬砌内注浆或衬砌后围岩注浆。第5.1.2条 注浆施工前,应进行调查,搜集下列有关资料:一、工程地质纵横剖面图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如围岩孔隙率、裂隙大小、渗透系数、涌水量、水压和软土地层颗粒级配、上壤标准贯入试验值等;二、工程纵横剖面图以及开挖中发生塌方、超挖等的位置和尺寸;三、工程砌类型、质量;四、工程渗漏水的地点、位置、渗漏形式、水量大小、水质、水压等。第5.1.3条 注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预注浆后的漏水量应小于设计允许值,浆液固体达到设计强度后工程方可环节挖;二、回填注浆应在衬

27、砌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后进行;三、衬砌后围岩注浆应在回填注浆浆液结体达到70%后进行。第5.1.4条 在注浆施工期间及工程结束后,应对水源取样检查,如有污染,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第二节 注浆的材料第5.2.1条 注浆的材料宜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良好的可灌性;二、凝胶时间可根据需要调节;三、固化时收缩小,与岩石、混凝土、砂土等有一定的粘结力;四、固结后有一定的抗压、抗拉强度等级和抗渗性、耐久性;五、稳定性好;六、如地下水有侵蚀性时还应具有相应的耐侵蚀性;七、无毒或低毒、对环境污染小;八、注浆工艺简单,操作方便、安全。第5.2.2条 注浆材料的选择可根据工程水文地质情况、注浆目的、注浆工艺、

28、设备和成本等因素,按下列规定选用:一、预注浆和衬砌前围岩注浆,宜用水泥浆液、水泥、水玻璃浆液,必要时可用化学浆液;二、衬砌后围岩注浆,可用水泥浆液、化学浆液;三、回填注浆宜选用水泥浆液、水泥砂浆、或掺有石灰、粘土、粉煤灰的水泥浆液;四、衬砌内注浆宜选用水泥浆液、化学浆液。第5.2.3条 水泥类浆液宜选用标号不低于325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它浆液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浆液的配合比,必须经现场试验后确定。第三节 注 浆 设 计第5.3.1条 预注浆钻孔的布置,应根据岩层裂隙状态、地下水情况、设备能力、浆液有效扩散距离、钻孔偏斜率和对注浆效果的要求等,综合分析后确定注浆孔数、布孔方式及钻孔角度。第5

29、.3.2条 预注浆的段长,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掘进时必须保留止水岩层的厚度。注浆孔底距开挖轮廓的边缘,宜为毛洞高度(直径)的0.51倍。第5.3.3条 衬砌前围岩注浆的布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在水量较大处布孔 ;二、大面积渗漏,布孔宜密,钻孔宜浅;三、裂隙渗漏,布孔宜疏,钻孔宜深;四、大股涌水,布孔应在水流上游。第5.3.4条 回填注浆孔的孔经,不宜小于40mm,间距宜为25m,可按梅花形排列。检查压浆孔宜深入岩壁200300mm。第5.3.5条 衬砌后围岩注浆钻孔深入围岩不应小于1m,孔径不宜小于40mm,孔距可根据渗漏水的情况确定。第5.3.6条 衬砌内注浆钻孔应根据衬砌渗漏水情况

30、布置,孔深不应超过衬砌厚度的2/3。第四节 注 浆 施 工第5.4.1条 岩石地层或衬砌内注浆前应将钻孔冲洗干净,并进行压水试验,压水试验需待吸水量稳定后方可结束。第5.4.2条 回填注浆时,对岩石破碎、渗漏水量较大的地段,宜在衬砌与围岩间分段设置隔水墙。第5.4.3条 回填注浆、衬砌后围岩注浆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沿工程轴线由低到高,由下往上,从少水处到多水处;二、在多水地段,应先两头,后中间;三、对竖井应由上往下分段注浆,在本段内应从下往上注浆。第5.4.4条 注浆过程中如发生围岩、衬砌变形、堵塞排水系统、串浆、危及地面建筑物等异常情况时,可采取下列措施:一、降低注浆压力或采用间

31、隙注浆,直到停止注浆;二、改变注浆材料或缩短浆液凝胶时间;三、调整注浆实施方案。第5.4.5条 岩石地层预注浆的压力,应比静水压力大24MPa,回填注浆的压力应比静水压力大0.11.0MPa。第5.4.6条 注浆结束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预注浆各孔段的进浆量,应小于50L/min,并达到设计压力后稳定10min,检查孔的吸水量每米应小于1.0L/min;二、衬砌后围岩注浆达到设计压力后应稳定10min;三、其它各类注浆,应达到设计压力。第5.4.7条 注浆结束后,注浆钻孔应封填密实。第六章 特殊施工法的结构防水第一节 质 构 衬 砌第6.1.1条 质构法施工的隧道,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片、

32、复合管片、砌块等装配式衬砌或现浇混凝土衬砌。装配式衬砌宜用防水混凝土制作。当工程处于侵蚀性介质中时,应用相应的耐侵蚀混凝土或耐侵蚀的附加防水层。第6.1.2条 管片制作的尺寸精度,不应大于15mm。管片、砌块必须按设计要求在抗渗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6.1.3条 双层衬砌的管片、砌块至少应设置一道密封条(垫)沟槽。弹性密封条(垫)宜选择具有良好回弹性、耐久性、耐水性的橡胶类材料,其外形应与沟槽相一致。单层衬砌除设密封条(垫)沟槽外,内侧还应加设嵌缝槽。嵌缝材料应具有弹塑性、收缩性小、与潮湿混 凝土结合力强、便于施工等特性。嵌缝作业宜在质构掘进影响范围外进行。管片纵缝宜粘贴传力衬垫。第6.1.4

33、条 管片上的螺栓孔应采用螺孔密封圈防水,密封圈的外形应与螺孔、螺栓相配合。第6.1.5条 衬砌与土体间的间隙应及时注浆充填。注浆材料宜具有防水性能。注浆孔应封填密实。第6.1.6条 竖井与隧道结合处,宜采用柔性材料处理,并宜加固竖井洞圈周围土体。在软土地层距结合处一定范围内的衬砌段,宜增设变形缝或采用适应变形量大的密封条。第6.1.7条 双层衬砌的内层衬砌混凝土浇筑前,应将外层衬砌的渗漏水引排或封堵。第二节 顶 管第6.2.1条 管筒宜采用防水混凝土、钢板或钢板与混凝土复合材料制作。当处于侵蚀性介质中时,应采用相应的耐侵蚀水泥和骨料,钢管和复合管筒应采用相应涂料或作内衬保护层,或采取其它防侵蚀

34、措施。管筒须经抗渗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6.2.2条 管筒接口形式和所用密封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般土质采用刚性接口,粉砂土质采用刚柔结合接口,粉砂土质地区的垂直出入口前后三节的管筒接口采用柔性接口。二、每道接缝应连续作业一次完成。第6.2.3条 管筒接口的缝深宜为3040mm,如缝过深应用膨胀类水泥等材料嵌填。第6.2.4条 管筒顶进时,宜从标高低的一端开始。工作坑内应设集水井。第三节 沉 井第6.3.1条 沉井的井壁和底板,应采用防水混凝土,沉井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沉井井壁宜分节制作。接缝做法同防水混凝土施工缝,并宜在井壁迎水面接缝处设置附加防水层;二、连续沉井间的接缝,应设置止

35、水带和嵌缝材料;三、固定模板用的螺栓穿过井壁时,必须采取止水措施。第6.3.2条 沉井的干封底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地下水位应降至底板最低底平面500mm以下,降水作业应在底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停止;二、封底应对称进行;三、封底前井壁与底板连接部位应凿毛并清洗干净;四、后封底降水用的集水井,应用微膨胀混凝土填筑密实。第6.3.3条 沉井水下封底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水下封底混凝土水泥用量宜为350400kg/m3,砂率为4550%,砂宜采用中、粗砂,水灰比不宜大于0.6;二、骨料粒径以540mm为宜;三、水下封底混凝土应在沉井全部底面积上连续浇筑,浇筑时导管插入混凝土深度不宜小于1m;四、水下混

36、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从井内抽水。浇筑底板混凝土前应进行止水或导水。第6.3.4条 当沉井与位于不透水层内的地下工程连接时,应先封住井壁外侧含水层的渗水通道。第四节 地下连续墙第6.4.1条 连续墙的施工应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条件划分单元槽段,应尽量减少槽段数量。墙体接缝应避开拐角部位。第6.4.2条 连续墙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选择合格的泥浆配合比或降低地下水位等措施,以防止坍方;二、连续墙的垂直向成槽精度宜为1/1001/300;三、浇筑连续墙的混凝土前必须清孔、置换泥浆和清除沉渣,并应将接缝在的泥土杂物清刷干净;四、钢筋笼浸泡泥浆时间不应超过10h;五、浇筑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为1.

37、56m。在槽段端部的浇筑导管与端部的距离宜为11.5m。混凝土浇筑必须连续进行。第6.4.3条 混凝土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水泥用量不应少于370kg/m3,坍落度应为202cm。第6.4.4条 开挖作业应在连续墙的墙体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并应配合基坑开挖合理设置支撑。第6.4.5条 连续墙的墙体与工程顶板、底板、水平框架等连接部位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连接部位应预留齿槽和连接筋;二、浇筑混凝土前应将连接部位凿毛、清洗干净;三、连接部位宜用微膨胀混凝土浇筑;四、连接部位的内侧面层,可设置嵌缝材料,顶板可外贴卷材防水层。第6.4.6条 连续墙宜设置附加防水层或内层衬砌。连续墙墙体

38、接缝可设置止水带或外侧注浆。内层衬砌的接缝应与连续墙接缝错开。第6.4.7条 连续墙的墙体如出现裂缝、孔洞等缺陷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修补措施。第五节 锚 喷 支 护第6.5.1条 喷射混凝土施工前,应视围岩裂隙及渗漏水的情况,预先采用引排或注浆堵水。采用引排措施时,应采用耐侵蚀的柔性导水材料。第6.5.2条 喷射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应小于0.8MPa。喷射混凝土宜掺入早强剂、减水剂、膨胀剂或复合外加剂等材料。第6.5.3条 喷射混凝土的厚度应大于80mm,对坑道变截面及轴线转折点的阳角部位,应增加喷射混凝土厚度3050mm。第6.5.4条 喷射混凝土设置埋设件时,应做好防水处理。对渗漏水的锚杆

39、孔,应预先进行堵水,再埋设锚杆,并宜选用有膨胀性的砂浆。第6.5.5条 喷射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喷水养护,养护的时间不得少于十四天。第六节 高压喷射帷幕第6.6.1条 高压喷射法,可用于土壤标准贯入试验值为030的淤泥质粘土、淤泥质亚粘土、亚砂土、砂土等软土地基中作防渗帷幕。第6.6.2条 高压喷射所形成的固结体,可呈桩或板状,宜采用串联式或折线式搭接。喷射孔的间距宜为0.42.0m。第6.6.3条 防渗帷幕宜插入不透水层,其深度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d-帷幕插入深度(m);h-作用水头(m);-接触面允许坡降,取56;b-帷幕厚度(m)。第6.6.4条 浆液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浆、粘土水泥浆、

40、掺有外加剂的水泥浆或化学浆液。第6.6.5条 高压喷射注浆的工艺参数,宜按表6.6.5选用。高压喷射注浆工艺参数 表6.6.5第七章 隧道、坑道排水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第7.1.1条 有自流排水条件的隧道、坑道,应采用排水法,但应防止由于排水危及地面建筑物及农田水利设施。通向江、河、湖、海的排水口标高,低于洪(潮)水位时,应采取防倒灌措施。第7.1.2条 隧道、坑道宜采用贴壁式衬砌,对防水防潮要求较高的可采用离壁式衬砌或衬套。第二节 贴壁式衬砌第7.2.1条 贴壁式衬砌拱顶迎水面宜平整,并应采用暗沟或盲沟将水导入排水沟内。第7.2.2条 排水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排水沟的纵向坡度不得小

41、于0.5%,横向坡度不宜小于1%。铁路隧道纵向坡度应与线路坡度一致,但不得小于0.1%,横向坡度不得小于2%;排 水 沟 断 面 表7.2.2二、排水沟的断面尺寸视排水量而定,可按表7.2.2选用;三、排水沟应设盖板。排污水时应有密闭措施;四、在直线段每3050m及交叉、转弯、变坡处,应设置检查井,井口须设活动盖板;五、在寒冷地区应有防冻措施。第7.2.3条 盲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宜庙在衬砌与围岩之间,见图7.2.3;图7.2.3 盲沟示意图1-盲沟;2-回填层;3-横向排水沟;4-纵向排水沟;5-预埋管或预留孔;6-检查井二、沿洞室纵轴方向设置的距离,宜为1030m;三、盲沟断面的

42、尺寸应根据渗水量及洞室超挖情况确定,纵向坡度不得小于0.5%;四、盲沟宜先设反滤层,后铺石料。石料必须洁净、无杂质,含泥量不得大于2%。铺设时石料粒径由内向外逐渐减小;五、盲沟的出水口应设滤水篦子或反滤层。第7.2.4条 排水暗沟可设置在衬砌内,宜采用塑料管或塑料排水带等。第三节 离壁式衬砌第7.3.1条 围岩稳定和防潮要求高的工程可设置离壁衬砌,衬砌与岩壁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拱顶上部宜为60800mm;二、侧墙处不应小于500mm。第7.3.2条 衬砌拱部宜作附加防水层。拱肩应设置排水沟,沟底预埋排水管或设排水孔,直径宜为50100mm,间距不宜大于6m。在侧墙和拱肩处应设检查孔,

43、见图7.3.2。图7.3.2 离壁式衬砌排水示意图1-拱肩排水沟;2-排水孔;3-检查孔;4-外排水沟第7.3.3条 侧墙外排水沟做明沟,其纵向坡度不应小于0.5%。第四节 衬 套第7.4.1条 衬套可采用钢丝网水泥板、石棉水泥板、玻璃钢或金属板等材料,接缝宜相应采用嵌填、粘结、搭接或焊接等方法密封。第7.4.2条 衬套外形应有利于排水,底板可架空。第7.4.3条 离壁衬套与衬砌或围岩的间距不应小于150mm;在衬套外侧应设置明沟。半离壁衬套应在拱肩处设置排水沟。第八章 细 部 构 造第一节 变 形 缝第8.1.1条 变形缝应满足密封防水、适应变形、施工方便、检查容易等要求。变形缝的构造形式和

44、材料,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基或结构变形情况以及水压、水质和防水等级确定。第8.1.2条 变形缝的宽度宜为2030mm。第8.1.3条 对水压小于0.03MPa,变形量小于10mm的变形缝可用弹性密封材料嵌填密实或粘贴橡胶片,见图8.1.3-1、8.1.3-2。图8.1.3-1 嵌缝式变形缝1-围护结构;2-填缝材料;3-嵌缝材料图8.1.3-2 粘贴式变形缝1-围护结构;2-填缝材料;3-细石混凝土;4-橡胶片;5-嵌缝材料。第8.1.4条 对于压小于0.03MPa,变形量为2030mm的变形缝,宜用附贴式止水带,见图8.1.4-1、8.1.4-2。图8.1.4-1 附贴式止水带变形缝(一)1-

45、围护结构;2-填缝材料;3-止水带;4-螺栓;5-螺母;6-压铁画8.1.4-2 附贴式止水带变形缝(二)1-围护结构;2-填缝材料;3-止水带第8.1.5条 水压大于0.03MPa,变形量20mm的变形缝,应采用埋入式橡胶或塑料止水带,见图8.1.5。图8.1.5 埋入式橡胶(塑料)止水带变形缝1-围护结构;2-填缝材料;3-止水带单位mm第8.1.6条 对环境温度高于50处的变形缝,可采用12mm厚中间呈圆弧形的金属止水带,见图8.1.6。图8.1.6 埋入式金属止水带变形缝1-围护结构;2-填缝材料;3-金属止水带第8.1.7条 需要增强变形缝的防水能力的,可采用两道埋入式止水带,或嵌缝

46、式、粘贴式、附贴式、埋入式等复合使用。第8.1.8条 止水带的接缝位置,不得设在结构转角处。第二节 后 浇 缝第8.2.1条 后缝应设在受力和变形较小的部位,宽度可为1m。第8.2.2条 后浇缝可做平直缝或阶梯缝,见图8.2.2。平直缝 阶梯缝图8.2.2 混凝土后浇缝示意图1-主钢筋;2-附加钢筋;3-后浇混凝土;4-先浇混凝土第8.2.3条 后浇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后浇缝应在其两侧混凝土令期达六星期后再施工;二、施工前应将接缝处的混凝土凿毛,清洗干净、保持湿润并刷水泥净浆;三、后浇缝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两侧混凝土;四、后浇缝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八天。第三节 穿 墙 管(盒)第8.3.1条 穿墙管(盒)应在浇筑混凝土前埋设。第8.3.2条 结构变形或管道伸缩量较小时,穿墙管可采用主管直接埋入混凝土内的固定式防水法。主管埋入前,应加止水环,环与主管应满焊或粘结密实,见图8.3.2。图8.3.2 固定式穿墙管1-主管;2-止水环;3-围护结构第8.3.3条 结构变形或管道伸缩量较大或有更换要求时,应采用套管式防水法,套管应加止水环,见图8.3.3。第8.3.4条 当穿墙管线较多时,宜相对集中,采用穿墙盒方法。穿墙盒的封口钢板应与墙上的预埋角钢焊严,并从钢板上的浇注孔注入预订性密封材料,见图8.3.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自然科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