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物及勞務採購之履約管理及驗收案例應用,1,大綱,履約管理相關規範契約文件效力及優先順序契約內容不明確違法轉包先行使用開口契約保固、維護變更契約終止、解除契約小額採購廠商為拒絕往來廠商,2,大綱,3,驗收作業相關規範驗收作業流程驗收方式分段查驗或部分驗收攏統項目計價驗收不符的處置怠於辦理契約變更致驗收不合格減價收受延遲履約驗收後發現瑕疵履約保證金,履約管理,相關規範:採購法第四章採購法施行細則8789採購契約要項工程會契約範本民法機關與廠商相互通知之方式機關與廠商相互間之通知,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得以書面文件、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他方所指定之人員或處所為之。,4,契約內容不一致時契約範
2、本第一條第三款:契約所含各種文件之內容如有不一致之處,除另有規定外,依下列原則處理:1.招標文件內之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優於招標文件內之其他文件所附記之條款。但附記之條款有特別聲明者,不在此限。契約條款與投標須知內容有不一致之處,以契約條款為主。2.招標文件之內容優於投標文件之內容。5.決標紀錄之內容優於開標或議價紀錄之內容。6.同一優先順位之文件,其內容有不一致之處,屬機關文件者,以對廠商有利者為準;屬廠商文件者,以對機關有利者為準。8.招標文件內之標價清單,其品項名稱、規格、數量,優於招標文件內其他文件之內容。,5,履約管理契約文件效力及優先順序,履約管理契約文件效力及優先順序,案例:系購買
3、教學設備,規格中有加購2支麥克風,履約時廠商未交付,業務單位也未查覺,於驗收時才發現尚有兩隻麥克風未交付,廠商說明因投標文件規格內並無繳交2支麥克風之內容。問題:系所開出的規格與廠商的投標規格均為契約文件的一部分,以哪一個為準?,6,案例:一財物採購,採最有利標精神取得廠商企劃書,廠商規格說明保固1年,企劃書內容保固3年?問題:規格說明與企劃書內容不一致,以哪一個為準?,履約管理契約文件效力及優先順序,案例:購買高階筆電兩部,標價清單的標的名稱加註需付原廠電池一顆,惟需求單位規格內容無此需求說明。問題:以標價清單為準,或規格內容為準?,7,履約管理履約管理契約內容不明確,案例:系採購教學設備,
4、該空間於廠商施做期間,另有一項工程需同期同空間施做,契約亦未載明需俟該項工程施做完成後,才能裝置設備,造成廠商其中一項設備無法安裝(報價清單亦未另列報價項目),無法如期施做完成。,8,問題:可否延長履約期限,按原規格施工?是否影響另一項工程完工後的保固?,可否變更採購規格減項施作?減價金額如何估算?,履約管理違法轉包,案例:機關購買金戒子,再做一點加工。A廠商得標,交貨時出貨單為B廠商。問題:非機關簽約之廠商供貨,如何處理?,9,先行使用開口契約,定義:指在一定期間內,數量不確定並以一定金額為上限之採購,以價格決標,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廠商履約之契約。(行政院主計總處101.8.14院授主預教字
5、第1010101747號函)採購法細則64-1:機關依本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採最低標決標,其因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而於招標文件規定以招標標的之單價決定最低標者,並應載明履約期間預估需求數量。招標標的在二項以上而未採分項決標者,並應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一定期間屆期或一定金額上限屆滿,契約即結束。,10,先行使用開口契約,履約管理的重點:宜採書面通知。雙方確認當次履約標的與履約數量。議定當次履約事項之履約期限。,11,案例:一印刷服務案,需求規格之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電話通知印製服務需求時,應於通知次日起2個工作天內至機關處取稿,並於定稿次日起5
6、個工作天內交貨。案例:一修樹採購案,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則應明定各次履約期限。,先行使用產生爭議,通車美意變爭議,12,履約管理保固、維護,案例:資訊服務採購,驗收合格後付清所有契約價金,惟保固期5年,且廠商需於保固期內提供維護服務(包括駐點人員、資訊軟硬體維護等等)。,13,問題:後續維護服務尚未完成即驗收並先行付款。該部分費用占契約價金約20%,契約內維護卻與保固混淆,列在保固項目內。,變更契約機關通知廠商變更契約,採購契約要項第20條:機關於必要時得於契約所約定之範圍內通知廠商變更契約。採購契約要項第24條:契約變更,非經機關及廠商雙方之合意,作成書面紀錄,
7、並簽名或蓋章者,無效。,14,案例:活動宣傳記者會,契約履約期限為1060930止,惟活動則至1061118止,規格說明事項內廠商尚需拆除宣傳品。問題:廠商尚有宣傳品需於1060930前拆除,實際執行狀況無法於履約期限內完成工作項目。,變更契約減項未在契約報價內,案例:系採購教學設備,該空間於廠商施做期間,另有一項工程需同期同空間施做,契約亦未載明需俟該項工程施做完成後,才能裝置設備,造成廠商其中一項設備無法安裝(報價清單亦未另列報價項目),無法如期施做完成。,15,問題:機關採變更採購規格減項施作,減價金額如何估算?,施行細則98條減價計算方式:契約價金、市價、額外費用、所受損害、懲罰性違約
8、金,採購契約要項第21條:契約約定之採購標的,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廠商得敘明理由,檢附規格、功能、效益及價格比較表,徵得機關書面同意後,以其他規格、功能及效益相同或較優者代之。但不得據以增加契約價金。其因而減省廠商履約費用者,應自契約價金中扣除。(一)契約原標示之廠牌或型號不再製造或供應。(二)契約原標示之分包廠商不再營業或拒絕供應。(三)因不可抗力原因必須更換。(四)較契約原標示者更優或對機關更有利。,16,變更契約廠商要求變更契約,案例:系採購教學設備,本案投標須知第51條明訂提出同等品之時機為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惟查廠商投標規格書部分品項載有型號並加註或同等品,實際提供與原欲提供之型號
9、不同。,17,變更契約廠商要求變更契約,問題:若已進入履約階段,如何處理?若已進入驗收階段,如何處理?,變更契約發現廠商被停權,案例:履約階段機關辦理契約變更,發現廠商被他機關刊登採購公報拒絕往來,即不得與其議價(限制性招標)決標,應如何處理?採購法第103條第2項:機關採購因特殊需要,經上級機關核准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12條之1:本法第103條第2項所稱特殊需要,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基於公共利益考量確有必要者:一、有本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4款或第6款情形之一者。二、依本法第53條或第54條規定辦理減價結果,廢標2次以上,且未調高底價或建議減價金額者。三、依
10、本法第105條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辦理者。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18,終止、解除契約,終止契約:乃使契約嗣後歸於消滅之行為。使契約自終止時起消滅,無溯及效力案例:委請律師事務所辦理起訴案,案件未結,委任者過世,契約無法繼續。解除契約:係指當事人之一方因行使解除權而使契約自始歸於消滅,以回復契約訂立前之狀態。案例:租屋案原本要租,後來又決定不租。,19,小額採購廠商為拒絕往來廠商,工程會1051209工程企字第10500280811號函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拒絕往來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前揭規定之適用,未排除公告金額1/10以下之採購
11、。民法第153條第1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為避免與被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成立契約,各單位應於契約成立前查詢廠商有無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另如於契約成立後,發現廠商於契約成立前有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應依採購法第50條第2項規定辦理,不得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拒絕往來廠商查詢流程案例,20,指定旅遊地點,21,驗收作業,相關規範:採購法第五章採購法施行細則90101採購契約要項工程會契約範本民法,22,驗收作業流程,細則95:上列所定期限如需延期者,應報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23,廠商報交貨或勞務完成,初驗紀錄,初驗,限期改
12、善、換貨、重作辦理複驗,減價收受,限期改善、換貨、重作辦理複驗,結算驗收證明書,正式驗收,是否合格,是否合格,(30日內),(無初驗程序),否,否,是,是,(初驗合格)(20日內),(驗收完畢)(15日內),驗收方式,24,現場查驗驗收爭議,機關辦理花卉契作採購,要求廠商於五月底前提供10,000棵(WxH=15cmx20cm)的小盆栽,惟交貨時約有23成未達規格尺寸,機關於驗收時採減價收受(減少契約價金並計罰違約金),廠商提出異議廠商主張因當年氣候異常寒冷,植栽生長緩慢,應屬不可抗力因素,建議機關應實務考量規定不同尺寸之價格,減少契約價金可接受,計罰違約金則無法接受。廠商主張合理否?,25,
13、書面驗收,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0條、第90條之1勞務驗收,得以書面或召開審查會方式辦理;書面驗收文件或審查會紀錄,得視為驗收紀錄。交貨簽收單、出廠證明、照片、清潔或維護查驗單、契約規定之文件等。,26,書面驗收,案例,2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發文字號:(九十)工程企字第九五一三五號根據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三條,分段查驗或部分驗收,採購法第70條第1、2項及施行細則第99條財物:分批交貨勞務:定期完成清潔、保養維護工作不及時辦理部分驗收或查驗留下相關紀錄,已完成履約部分可能就有減損滅失之情形。查驗由機關查驗人員決定之,無需監驗及會驗。,28,分段查驗或部分驗
14、收,案例:機關辦理頒獎活動,因活動已辦理完成,未辦理逐項查驗確認符合契約,驗收時難以確認頒獎活動流程是否依約履行。機關應就頒獎活動流程之履約項目製作查驗紀錄,於前、中、後配合查驗及拍照,確認是否依約履行。1.前:頒獎典禮場地佈置、典禮手冊、宣傳品、資料袋、獎狀、感謝狀、獎座、茶水等。2.中:現場人員、旗幟、各樓層及電梯口指標擺放及數量。3.後:清點剩餘文件、場地清潔復位等。,29,分段查驗或部分驗收,案例:教學單位辦理活動,採購公告金額以上之租賃中型巴士及1.75噸貨車載運物品,履約時廠商以大巴士載運物品,驗收時並行文本校以優規方式處理並無違約。問題:廠商履約時以大巴士載運物品,並說明優於規格
15、要求的車款,屬優規,其說明合理否?處理:,30,分段查驗或部分驗收,案例:機關服裝採購800套,驗收時發現與設計要求圖案不符,故驗收不合格,然廠商無意願修改機關未要求在服裝大量製作前,先提送款式樣稿送機關審查,俟審查通過後再製作。,31,案例:機關月曆製作採購5000份,一校稿至三校稿均符合,交貨時印製品質不佳,機關要求重新印製,廠商再重印製交貨,案例:機關IPAD採購350臺,驗收時發現與契約規格不符,廠商提出異議。IPAD設備規格型錄廠商已先送審通過(優於契約規定),交貨後驗收時又發現規格1、2項不符,整體評估效益是可以的。,籠統項目計價,32,一式計價臺灣高等法院88年度上字第324號判
16、決意旨按所謂一式係就施作時如施工圖與現場規格略有出入,避免爭執雙方再就此一誤差為求償之約定處理方式,惟於本案中業主要求承包商施作之長度為原施工圖所示9至10倍之長度,顯已逾一式所得容許之一般合理誤差,為一般人所無法預料之事項,自不應僅以一式規定,即可漫無限制地增加承包商材料、施工成本之負擔,否則即與公平正義及誠信原則有違,於理甚明。案例,驗收不符的處置,驗收不符的處置:改善財物、勞務拆除財物、勞務重作財物、勞務退貨財物換貨財物限期改正:同一事件,只能有1次,不合格即算逾期。,33,怠於辦理契約變更致驗收不合格,案例:系採購教學設備,本案投標須知第51條明訂提出同等品之時機為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
17、,惟查廠商投標規格書部分品項載有型號並加註或同等品,實際提供與原欲提供之型號不同。問題:已進入驗收階段,如何處理?,34,減價收受,四個客觀要件:改善有困難,或機關檢討不必拆換不妨礙安全不妨礙使用需求無減少通常使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二個程序要件:查核金額以上,應報上級機關核准(如果有來函核准的程序,驗收核准日為來函日)未達查核金額,應經首長或授權人核准,35,減價收受,契約範本契約價金之調整:採減價收受者,按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_% (由機關視需要於招標時載明)減價,並處以減價金額_%(由機關視需要於招標時載明)之違約金。減價及違約金之總額,以該項目之契約價金為限。案例:機關財物採購驗收不合格,
18、採減價收受,該不符合項目10萬元,減價收受50%,加計該減價收受之違約金50%,總給付金額多少?100000-100000*(50/100)-100000*(50/100*50/100)=25000案例:採減價收受,該不符合項目10萬元,減價收受30%,加計該減價收受之違約金50%,總給付金額多少?,36,減價收受,初驗可否即減價收受?1.工程企字第09700282330號函:驗收結果與規定不符,得於必要時減價收受,不適用初驗程序。2.工程企字第09600064270號函:說明段四、至於採購案訂有初驗程序者,其結果可作為正式驗收之用。依本會訂頒之初驗紀錄格式,倘初驗結果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不
19、符,機關應於紀錄載明初驗結果與不符情形,及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換貨之期限;如該不符情形於後續驗收程序確認無法改善者,適用本法第72條規定。其經機關檢討採行減價收受者,屬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並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37,減價收受,初驗可否即減價收受?案例:設備採購案,履約過程中廠商自行更換某零件廠牌,與投標時規格不符,但檢驗結果符合契約規定。機關多次要求廠商更換,但廠商不願拆換,繼續施作,而後機關亦未終止契約。問題:驗收時雙方僵持不下,如何處理?該機關報請上級機關同意減價收受(採購法72條)。,38,延遲履約,完成履約標的、確定完成履約標的之態樣財物及勞務契約範本:第條 遲延履約(一)逾期
20、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比率;未載明者,為1)計算逾期違約金。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39,延遲履約逾期違約金計算,計算:1.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2.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1)履約期限之次日起,至機關決定限期改正前歸屬於機關之作業日數。(2)契約或主驗人指定之限期改正日數(機關得於招標時刪除此部分文字)。,40,41,延遲履約未如期完成履約標的,完成履約標的、確
21、定完成履約標的之態樣(一),案例:財物採購案200萬,履約期限至106年6月20日止,逾期違約金1,機關收到通知為6月25日,惟廠商實際交貨日為6月30日,逾期幾日?逾期違約金如何計算?逾期10日,2,000,000元*(1/1000)*10天=20,000元,42,延遲履約未如期完成履約標的,43,延遲履約未如期完成履約標的,完成履約標的、確定完成履約標的之態樣(二),44,延遲履約初驗或驗收有瑕疵,完成履約標的、確定完成履約標的之態樣財物及勞務契約範本:第條 遲延履約(一)逾期違約金,。1.廠商。2.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
22、日數:(1)履約期限之次日起,至機關決定限期改正前歸屬於機關之作業日數。(2)契約或主驗人指定之限期改正日數(機關得於招標時刪除此部分文字)。,45,延遲履約初驗或驗收有瑕疵,完成履約標的、確定完成履約標的之態樣,履約期限,廠商書面通知完成日期,機關收到通知,改正期限,機關確定是否完成日期,七日內,複驗合格,完成,初驗,46,延遲履約初驗或驗收有瑕疵,完成履約標的、確定完成履約標的之態樣,履約期限,廠商書面通知完成日期,機關收到通知,機關確定是否完成日期,七日內,驗收,改正期限,完成,複驗合格,延遲履約初驗或驗收有瑕疵,限期改善,同一事件只能有1次,複驗不合格即算逾期。案例:工程企字第0950
23、0337910號函主旨:有關 貴所辦理人工光與自然光實驗室儀器設備子實驗室(三)照明實驗室案,逾期違約金計算方式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所95年8月7日建研秘字第0950004328號函二、所詢問題,本會已於95年7月28日以工程企字第09500276760號函(諒達)說明在案。三、茲再提供下列意見供參考:依來函所附契約第七點所載逾期未改正者,按逾期日數,每日按契約價金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逾期違約金,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如廠商未於貴所規定之期限內改正,且該改正期限已逾原訂履約期限,其逾期違約金係自第1次改正期限(95年5月26日)屆滿之次日起計算。,47,延遲履約開口契約,案例:開
24、口契約某次分案(通報單)逾期完成,計算逾期違約金以契約總價金上限金額1計算。問題:違約金過高有違公平合理原則民法:252條定有明文約定之違約金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逾期違約金為損害賠償預定性違約金,其各次計罰總額(含逾期未改正之違約金)以該次分案辦理內容之契約價金總額之20%為上限。,48,逾期違約金與減價收受,工程企字第103009004號函主旨:有關減價收受是否仍須扣罰逾期違約金之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貴署103年11月3日環署基字第1030092004號函。 二、所詢疑義,減價收受與逾期違約金之計罰,係屬二事,應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72條、本法施行細則第
25、98條及契約約定分別辦理。茲依本會103年1月22日修正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下稱契約範本)提供下列意見: (一)所述之驗收,如係就全部履約標的辦理驗收而無部分驗收之情形,其結果為一部分合格、一部分依契約範本第4條第1款採減價收受者,其逾期違約金,計算至依本法第72條第2項報經上級機關核准(查核金額以上)或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未達查核金額)之日止,惟應扣除機關不合理作業之時間。 (二)按契約範本第15條第10款、第17條,廠商履約結果經機關初驗或驗收有瑕疵者,機關得要求廠商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時,除仍於契約原訂履約期限內者外,依契約計算逾期違約金;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
26、,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併請查察本會95年9月4日工程企字第09500337910號函釋例(公開於本會網站)。,49,驗收合格後發現瑕疵,採購案經驗收合格後,經人檢舉有偷工減料,經機關再次辦理複驗,確認屬實,依契約規定減價收受及扣罰違約金,廠商不服,向申訴會提請調解,調解會上廠商陳述意見表示知情依民法第356條第1項規定,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廠商交付貨物有瑕疵,且知情故意隱瞞,未盡告知義務。機關處置未有不當。,50,履約保證金待解決事項,待解決事項案例:單位採購大陸機票17張,出發前有位成員因身體不適未能成行,故僅使用16張,餘1張機票請廠商辦理退票。問題:因退票手續冗長,無法預估完成退票期程,驗收恐過規定期限,如何處理?建議:1.先行辦理履約驗收,核付貨款,待退票手續完成後,再簽辦支付廠商成本及退還履約保證金。2.簽奉核准,延後驗收時程。(一般廠商多不願意),51,52,簡報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