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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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德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生物安全管理文件目 录一、总则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三、生物因子生物危害评估四、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五、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六、人员健康监护制度七、生物安全检查制度八、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及内务管理制度九、实验室菌种安全保管制度十、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十一、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十二、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十三、实验室生物危险标识使用规定十四、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制度十五、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十六、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一)生物洁净安全柜标准操作规程(二)净化工作台操作规程(三)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规程(四)离心机操作规程(五)实验室操作人员洗手、

2、消毒操作规程十七、其他必要的管理性和技术性文件(一)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二)防火安全制度(三)实验室用电安全制度(四)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一、总则1、目的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人员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手册。2、依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3、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微生物检查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4、修订 国家及卫生部门涉及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发生修订更改时,本手册应相应作出修

3、订。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1、单位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生物安全工作。责任人:单位法人2、微生物检验科实验室成立生物安全三级管理组织。一级生物安全管理:微生物检验科科长(1)由微生物检验科科长全面负责科内生物安全管理文件的制定。(2)督促、检查各个实验室遵守、落实生物安全情况。(3)设立生物安全监督员一名。(4)组织全科定期、不定期的学习生物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二级生物安全管理:各个实验室负责人(1)负责本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2)全面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有关本组的相关制度。(3)对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工作要有管理、有检查、有落实记录。(4)实验室内监督员:由该实验室负责人兼任本实验

4、室的生物安全监督员。(5)全面传达相关会议内容,在本实验室内要达到知晓率100%。三级生物安全管理:微生物检验科所有成员(1)认真执行有关生物安全的各项法规、制度。(2)服从实验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3)行为监督员:每一位工作人员均是行为监督员。均具有规范、遵守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的责任和义务,不但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还具有随时纠正不符合规范的行为的义务。3、相关文件3.1 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3.2 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3.3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3.4 生物安全试验室建筑技术规范3.5 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名录3.6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

5、物安全通用准则3.7 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2004)三、生物因子生物危害评估为保证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被危害性生物及物品所侵害,保证危害性物品不外泄,对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环境进行评估,以鉴定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保证生物安全。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因我单位微生物实验室只进行食品、公共场所等微生物指标的检查,评估仅有一般危险性,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评估我单位微生物实验室为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四、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6、1、目的 明确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2、范围 适用于进入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3、职责3.1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3.2 进入微生物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4、内容4.1 所有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4.2 从事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4.3从事微生物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4.4从事微生物

7、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4.5从事微生物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4.6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4.6.1 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4.6.2 患发热性疾病;4.6.3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4.6.4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4.6.5 妊娠;4.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

8、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4.8外单位来微生物实验室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五、人员培训考核制度1、目的为确保微生物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2、范围 适用于进入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3、内容3.1 制定年度生物安全

9、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3.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3.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3.4 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3.5 培训应该由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3.6培训

10、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 3.7 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3.8 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3.9 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3.10 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3.11 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由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人员指导下进行。3.12 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

11、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3.13 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六、人员健康监护制度1、目的 规范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污染。2、范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3、职责微生物检验科科长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4、内容4.1微生物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4.1.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4.1.2 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

12、作。4.1.3 微生物检验科科长在批准外来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4.2 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4.2.1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单位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单位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其上岗。4.2.2 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单位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

13、,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分管领导批准其上岗。七、生物安全检查制度1、目的为确保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2、范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3、职责微生物检验科科长负责微生物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4、内容4.1微生物检验科科长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4.2 各

14、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4.3 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4.4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4.5 按照资料、档案

15、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4.6 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八、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及内务管理制度1、目的 为规范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卫生行为,操作习惯,使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2、范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3、内容3.1 吸烟(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2)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3)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3.2 食物、饮料及其它(1)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2)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3.3 化妆品实验工作区内禁

16、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3.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1)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3)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3.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1)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2)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3.6 鞋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

17、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可能是,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3.7 头发和饰物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3.8 胡须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3.7)的规定。3.9 洗手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菌种后,应立即洗手。3.10 用口移液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3.11 锐利物品谨慎处理针头、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避免扎到手部。3.12 工作环境(1)“清洁”区和“污染区”区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

18、况由公司选择并确定“清洁”和“污染区”工作区,在清洁区和污染区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 被指定为“污染区”的区域,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在做完实验后应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污染区”区都应保持整洁。“污染区”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消毒。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消毒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2)冰箱、培养箱、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时间由QC主管来决定),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3)实验服、工作服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

19、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灭火器上。“清洁”的和“污染区”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4)垃圾处理: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5)装饰: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6)为便于清洁消毒,实验室内不应有织物装饰的用具或椅子。(7)个人物品: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茶杯、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8)实验室内应配备应急设备,如应急洗眼装置,酒精等消毒用品。(9)实验室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10)实验室内应安装防蚊蝇装置,应定期投放灭蟑螂的药物。(11)用后的废弃物品: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以下。较大的废弃物容

20、器应靠近地面存放。(12)出口通路: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3.13 玻璃器具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1)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2)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3)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4)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5)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6)在不影响实验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使用玻璃器具。3.14 离心机(1)气

21、溶胶: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2)操作: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3)为防止气溶胶飞溢,应在离心停止30分钟后打开离心物。(4)清洗:按照消毒隔离制度要求清洗离心机。(5)平衡: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九、实验室菌种安全保管制度1、目的 为确保微生物实验室菌种保管安全,避免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2、范围适用于微生物检查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3、职责微生物检验科科长负责微生物实验室菌种安全保管。4、内容4.1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菌种的保藏,双人双锁,并建立所保藏的菌种名录清单,确保菌种安全。4.2 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交

22、接手续。4.3 菌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包括购进日期,使用、销毁情况,销毁人、方法、数量等。4.4 各菌种应按规定时间接种,一般接种不超过五代,同时注意菌种有无污染及变异,如发现污染时,应及时更换。4.5 菌种保存范围及向外单位转移,应按国家卫生部规定执行。4.6 所有存在的菌种应具备清单。4.7 使用菌种工作时,如发生严重污染环境或实验室人身感染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向当地卫生局报告。十、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 为确保微生物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2、范围适用于微生物检查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3、职责微生物检验科副科长负责微生物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4、内

23、容4.1 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4.2 微生物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5年。4.3 微生物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种、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4.4 微生物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4.5 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4.6 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十一

24、、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1、目的 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废弃物的危险减少至最小;将其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少至最小。2、范围适用于微生物检查实验室所有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3、职责微生物检验科副科长负责微生物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4、内容4.1 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4.1.1 微生物实验垃圾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黑色垃圾袋装生活垃圾,白色垃圾袋装微生物实验垃圾;4.1.2 装盛微生物实验垃圾应用脚踏式,或加盖。4.1.3 微生物实验垃圾应预先灭菌,然后装袋,定时时清理,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焚烧。4.1.4 一般的化学废弃物可直接排入下水道;4.2 重复使用检验器材处理4.2.1 重复使用的器材,清洗

25、后灭菌、烘干、备用;若染菌的则先灭菌、再清洗、再灭菌、烘干、备用。十二、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1、目的为确保微生物实验室操作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安全事故。2、范围适用于微生物检查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3、职责微生物检验科科长负责微生物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的检查。4、内容4.1 工作人员进入微生物实验室操作须穿洁净工作服,胶鞋,戴口罩、手套。4.2 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4.3 各种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各种废弃样品应分类处理。4.4 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4.5 各种设备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紫外线消毒每日至少1次;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

26、染;若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十三、实验室生物危险标识使用规定在生物安全实验室入口的明显位置必须张贴生物危害标志。标志上应明确标示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等级,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人、紧急联系方式等。见图1图1:生物安全实验室标识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级授权人员方可进入责 任 人:紧急联系电话:凡是盛装生物危害物质的容器、运输工具、进行生物危险物质操作的仪器和专用设备等都必须粘贴标示有相应危害级别的生物安全标志。十四、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制度1、目的规定实验室职业暴露处理程序,规范发生职业暴露时处理原则、报告和登记流程。2、范围适用于微生物检查实

27、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3、职责3.1 微生物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3.2 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3.3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3.4 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4、内容4.1 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4.2 根据既往进行的

28、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4.3 一般性的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4.4 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理小组要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医学专家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

29、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4.5 建立意外事故登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菌液、菌种)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以及专家);是否采用药物预防疗法,若是,则详细记录治疗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定期检测的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4.6 记录对暴露现场和周围环境防控污染的方法,实施形式,人员、范围,评估防控处理的效果;总结和评估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程序中是否存在不当,发生暴露人员试验操作等

30、过程是否存在失误,整改措施和实行。4.7 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玻璃碎片扎伤,菌种的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4.7.1 化学污染4.7.1.1 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4.7.1.2 立即到急诊室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4.7.1.3 在发生事件后的12小时内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 4.7.2 针刺伤,玻璃碎片扎伤4.7.2.1 被污染的针头、玻璃碎片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

31、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4.7.2.2 用75%酒精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4.7.2.3 意外受伤后必须在12小时内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4.7.3 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4.7.3.1 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菌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4.7.3.2 及时到急诊室就诊,请专科医生诊治;在12小时内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十五、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依据我单位突发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微生物实验室的特点,为保证人员安全及环境不受污染,特制定检验科应急预案。第一条:凡符合我单位突发事件紧急预案要求的事件,均按照本预案要求执行。第二条:遇有突发事件,在单位突发事件应

32、急指挥部的统一指导,统一指挥下,成立质量部应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微生物检验科科长负责,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人员参与突发事件工作的领导和指挥。第三条:应急小组分工负责:单位领导、微生物检验科科长负责实验室工作安排,与其它科室及上级卫生部门沟通、协调。第四条:人员召集微生物检验科科长负责记录每一位相关员工的联系电话,以便应急时取得联系,员工应保证登记电话有效,如有更改,需及时告知;各部门应记录本部门员工、各部门部长、主管的联系电话,存放于资料文件夹,以便及时相互联系,如有更改,及时告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应急事件具体工作人员的召集,无特殊原因,都必须积极配合。第五条:试剂、仪器、物资的准

33、备要做到忙而不乱,有条不紊的应对突发事件,就要保持仪器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手册的要求保养、维护、清洁仪器,部门负责人要掌握试剂、消耗物资的使用情况,及时筹备。储备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物品,如隔离衣、防护口罩眼罩等,必要时应用。第六条:应急处理(一)信息报告实验室人员应严格按卫生部规定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微生物菌种的运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一旦发生病原微生物安全事故,参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规范中“传染病菌、毒种丢失”事件曝光要求进行报告。(二)控制措施1、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确认,并对事故的性质及

34、扩散范围进行充分评估。2、立即封闭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及封存标本,防止微生物扩散。3、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留取本低血清或者相关标本。4、对造成污染的工作环境及污染物进行消毒。5、有关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五、本方案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六、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十六、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一)生物洁净安全柜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制订本规程旨在使操作者操作规范化。二、范围生物安全柜的使用。三、责任人各实验室负责人四、内容4.1用1%新洁尔灭溶液或75%乙醇擦净生物洁净安全柜台面。4.2接通电源,打开照明、风机、灭菌开关,进行紫外消毒30分钟。4.4整个操

35、作过程结束后关闭风机、照明开关和电源开关。4.5注意事项:4.5.1带有脚轮的超净工作台,安放定位后必须将箱体下四只支承脚调至平稳合理,减少噪声及震动现象。4.5.2操作区空气经侧面的初效过滤器和低噪音离心式风机压入静压箱,经高效过滤器从顶部均匀吹出,形成高洁净的空气幕,去除洁净区域内的原自然空气。4.5.3当工作完毕后方可停止通风机的运用,生物洁净安全柜严禁移动。4.6维护保养:4.6.1高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使用一段时间后风机调到最高点时,仍不能达到理想的截面风速时,应及时更换高效过滤器(一般使用十八个月)。4.6.2初校过滤器使用3-6个月,应拆下清洗。4.7仪器维修后,及时登记仪器维修

36、记录。(二)电热恒温培养箱操作规程一、目的制订本SOP旨在使操作者操作规范化。二、范围隔水式细菌恒温培养箱的使用。三、责任人各实验室负责人。四、内容4.1检查电源开关是否在“开”的位置。4.2检查温度是否到达设定温度。4.3按下培养箱门上把手,把门打开。4.4打开里面一道门,放入培养皿。4.5关上两道门,培养箱内进行微生物培养。4.6登记使用记录。4.7经常清洁培养箱内部,防止污染。注:培养箱基本上是一直开着的,若较长一段时间内不用时,把培养箱开关调到“关”的位置,关掉电源。4.8仪器维修后,及时登记仪器维修记录。(三)生化培养箱操作规程一、目的规范生化培养箱的操作。二、范围生化培养箱的使用。

37、三、责任人各实验室负责人。四、内容4.1初次启用:4.1.1箱体利用底部调节螺钉调节,使箱体安置平稳。4.1.2将培养箱后面的电源插头接通220V,50Hz电源,且电源插头插座应有良好接地。接通“电源”开关,LED数码管亮,此时数码管里显示的是培养室内实际温度。4.1.3温度调节:按下温度设定按钮,数字显示即为设定值、旋转温度调节电位器到所需温度值,松开按钮,数字即为培养室内实际温度值;此时,如设定值大于培养室内的实际温度,加热指示灯亮,加热器接通电源加热,如培养室温度大于设定值,制冷指示灯亮,制冷器工作,如加热指示灯与制冷指示灯均暗,恒温指示灯亮则培养室处于恒温状态 。4.1.4箱内不需要照

38、明时,应将面板上的照明开关置于“关”的位置,以免影响上层温度。4.1.5电源接通后,调节好所需的温度,这时不能随便将控温旋钮来回多次旋转,以免压缩机启动频繁,造成压缩机出现过载现象,影响压缩机寿命。4.2常规使用:4.2.1检查电源开关是否置于“开”档。4.2.2检查温度是否达到设定温度,必要时调节。4.2.3打开培养箱的门。4.2.4放入试验物。4.2.5关上培养箱的门,在培养箱内进行微生物培养。4.2.6登记使用记录。4.3注意事项:4.3.1本设备外壳应可靠接地,且应安装在避阳光,阴凉地方,设备与墙必须有10cm以上距离,搬运时必须小心,不可平放和倒立运输。4.3.2当使用温度较低时,应

39、定期倒掉位于箱内底部积水盘内的积水。4.3.3为了保持设备的美观,不准用酸或碱及其它腐蚀性物品来擦表面,箱内可以用干布定期擦净。4.4仪器维修后,及时登记仪器维修记录。(四)霉菌培养箱操作规程一、目的制订本SOP旨在操作人员的操作步骤规范化。二、范围霉菌培养箱操作规程三、责任人各实验室负责人四、内容4.1控温(湿)仪所需值的设定:4.1.1按一下“SET”键,进入设定方式,此时SV屏的第一位高亮,其他位闪烁;用 可循环选取SV屏显示的高亮位的具体位,将高亮位移至需设定位;4.1.2用 或 改变原SV屏的显示值,直至达到需要值为止;4.1.3按一下“SET”键,控湿仪回到工作状态;控温仪PV显示

40、“”,若不使用定时功能则SV屏设置为0,再按一下“SET”键,回到工作状态。4.2温、湿度控制参数改变方式:按SET键5秒钟以上(进入B菜单),当PV屏显示“AL1”或“-RH”即放开,再按SET键若干次,找到“LCK”提示符,按 键,使SV屏显示为0(即开锁)。再按SET键若干次,找到所需要调整的控制参数的提示符,按 或 键,使该控制参数显示为所需要的值,所有控制参数可以一次调整完毕。再按SET键找到”LCK“提示符,按 键,使SV屏显示为2 (闭锁),按SET键5秒钟以上,回到工作状态模式。此时仪表执行新修改的参数。(注:无键按下30秒钟后,会自动返回到工作状态,但是所改变的数据为视为无效

41、)由于设备出厂前都经过严格地测试,一般不要进行修正。但在第一次开机、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后、或使用时环境恶劣,或外界温度与制造出厂时环境温度不一致、或在使用控制温、湿度前后值改变时,均会引起显示测量值与工作室内实际值误差或不稳定(过冲)等现象。如超出技术指标范围的可通过改参数达到出厂标准。4.3举例说明4.3.1显示测量值与工作室内实际值的误差修正4.3.1.1将0.1玻璃水银温度计或0.3的湿度计放入工作室内,测量端应置于室内几何中心位置;(玻璃水银温度计或温度计上的读数即为实际值)4.3.1.2当温度或湿度到达设定值并稳定12小时左右(处于恒定状态)后,比较实际值与PV显示值的差值,其差(实际

42、值PV显示值)即是矫正参数需要修改的值,即:SC原始SC值(实际值PV显示值)4.3.1.3根据上式计算SC值,输入即可。若一次调整不准,可反复多次,直至符合标准为止。4.3.1.4若SC已调至最大(超出范围)不能再调整时,将SC设为0,回到工作状态;按SET键10S,进入C菜单,PV屏出现“HL”,将HL修改为1.000,再回到工作状态;在温度或湿度量程范围内选择两个测试点,如P1P2点,则斜率:HL务必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设置新的参数值;如再不准确,则再按前三款步骤调整(反复多次直至符合标准为止)。4.3.2温度不稳定(过冲偏大)的抑制方法一:进入B菜单,加大参数P(比例带),每次增加0.5

43、左右,同时改变参数,每次增加100秒左右,并同时改变参数D,D4,并重新升温观察,及至温度过冲符合要求为止。方法二:若仍无法消除则进入C菜单,减少OUT(输出功率)每次减少10%左右。方法三:当所需温度较低时,为减小温度过冲,可采用二次设定方法。如:所需温度为30时,应先设定28,等温度基本稳定后,再设定30,这样可降低甚至杜绝温度过冲现象。(此方法同样适用于温度的控制)4.3.3温度过冲或产生静差若“过冲”则将加湿器的雾气开关调小,若“不足或产生静差”则将加湿器的雾气调大。4.3.4温(温)度波动大,不稳定除调整P、I、D参数外,一般将P调小,特别当制冷功率变化后,还应考虑修正COLD及-R

44、H的启动点或减小SEC来解决(但SEC最小不能低于30秒).4.4使用方法4.4.1工作环境4.4.1.1温度:10304.4.1.2相对湿度:不大于85%4.4.1.3电源:AC 200V10% 50Hz1Hz4.4.1.4周围无强磁场、强震动及可燃腐蚀性气体存在,四周通风良好。4.4.1.5不易露天或阳光直射场所。4.4.2开箱检查无破损后4.4.2.1四脚因垫平!4.4.2.2设备与四周物件或墙壁的间距:前600mm,左右及顶后300mm 4.4.2.3 检查电源插座是否符合要求(电压应与设备的电源插头相配)4.4.3操作步骤4.4.3.1给配件加湿器注入45升蒸馏水或纯净水,并安放在设

45、备左侧,将加湿器的排气管口连接到箱体左侧的“进气孔”上,并把加湿器电源插头插到箱体左侧上方加湿器控制插座上。4.4.3.2将位于箱体左侧(底)的带有放水塞的橡皮管向外拉出足够长的距离,拔掉放水塞,并用盛水盘接水。4.4.3.3开机通电,此时两个控制器面板分别显示测量/设定的温、湿度,表示设备进入工作状态。4.4.3.4 按控制器操作方法,对控温(湿)仪进行所需温、湿度值设定。4.4.3.4.1 温度转换开关的选择4.4.3.4.2设置温度高于环境温度5时,请选择“RT+5”4.4.3.4.3 设置温度低于环境温度后或等于环境温度时,请选择“自动”档。4.4.3.4.4如果使用控湿仪,将去湿开关

46、拨到“开”处;4.4.3.4.5如不使用,将去湿开关拨到“关”处,此时:有湿度显示但无湿度控制输出。4.4.3.5当箱内温度达到所设置温度,并待60min左右恒定后,才能使用湿度控制(将去湿开关拨到“开”),再打开加湿器的电源开关(无水时严禁开机),将其雾量旋钮调到1/3处(若箱内湿度达不到设定值,再逐步缓慢加大进湿量),再运行12小时后,湿度能达到稳定;若温度“过冲”太大,应逐步减小加湿量进行调整。4.4.3.6当箱内温度、湿度均达到恒定状态后,将温度转换开关拨至“RT+5”档,利用“去湿功能”来控制温度,若空控制温度较低,经一段时间温度有些回升产生误差时,再将转换开关拨至“自动”档,稳定后再拨向“RT+5”档,如此反复;尽量勿将转换开关置于“自动”档的同时,去湿开关置为“开”,以延长压缩机的工作寿命。4.4.3.7在设备长期低温(低于环境温度时)运行时,每隔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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