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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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 行)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颁布2017年1月13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及国家标准化有关规定要求,为加强规范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中市协标准)的制定、发布、实施和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市协标准为自愿性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第三条 中市协标准制定修定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则;(三)优先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产

2、业升级、企业管理创新和满足市政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的项目;(四)鼓励采用、引进、转化国际标准;(五)制定过程公开、公正、公平。第四条 中市协标准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协会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号组成。协会代号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英文名称缩写CMEA大写字母构成。T/CMEA 发布年号标准顺序号 协会代号 团体标准代号第五条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中市协标准采用双编号。例如: T/CMEA/ISO。第六条 中市协标准以中文编写出版。第七条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一)成立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部署协会标准化项目管理工作,审批标准化项目的申报工作。(二)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秘书

3、处负责标准工作的技术归口和管理工作。包括标准化工作的各项政策执行和制度的制定,业务受理、 技术审查、立项审批、标准审核、发布和公告等相关工作。(三)中市协标准的制定、修订的每个标准化项目,应单独组建标准化项目组,落实各项具体文本的起草工作。标准化项目组成员应当在本专业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教学和检验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主要起草人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第二章 工作程序第八条 中市协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按照中市协标准制定流程(见附件 1)所示的流程进行,如未通过或者未进行前一项程序,则不得进行下一程序。第九条任何会员单位和有关组织均可根据实际需求向协会秘书处

4、提出立项申请,填写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2)和提交申请人编制的立项申请报告,立项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任务的目的、意义或必要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项目工作计划安排、起草单位、组成标准化项目组成员情况、经费来源与使用计划,以及申请期间初步的资料收集、国内外状况分析、必要的检验验证和相应工程案例使用的基本情况等。第十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召开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会议,提出是否通过论证的书面意见,并负责通知该项目立项申请者。第十一条 经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协会秘书处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议批准,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正式发文立项。需要对项目进行补

5、充论证,则应当在补充论证后重新申报审议。第十二条 中市协标准一经正式立项,将确定主要起草人员、起草单位,组成标准化项目组进行起草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包括:标准化项目组负责草拟、修正和完善标准技术内容,不限于立项申请报告中已收集的资料、国内外状况的分析、必要的检验验证等。最终形成用于征求意见的中市协标准草案。第十三条 中市协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编写规则。第十四条 标准化项目组完成中市协标准草案后,应当向涉及本标准内容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管理者、研究者等,以信函方式征求意见。同时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第十五条 被征求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规定日期前回复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无异议;对

6、所有意见,应当说明依据或理由。征求意见的期限为 20 个工作日。第十六条 标准化项目组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和处理后,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表及有关附件等提交协会秘书处。第十七条 中市协标准的审查由协会秘书处组织进行,审查前提交审查说明与请示(见附件 3),送审稿、编制说明(见附件 4)、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件 5)及有关附件等相关资料。审查形式可采取会议审查或函审。标准化项目组成员不能参与表决。第十八条 会议审查表决时应填写“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标准送审稿投票单”(见附件 6),参加审查人数为单数,且不得少于7人(含7人)以上。必须有不

7、少于出席评审会议人数的四分之三同意,方可通过审查。第十九条 会议审查,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附参加审查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会议纪要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市协标准审定会议纪要要点(见附件 7)的要求。第二十条 函审时,应当在函审表决截止日期前 15 天,将函审通知和中市协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及“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标准送审稿投票单”提交给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函审有效回函不得少于7份,有效回函中必须有四分之三同意,方为通过。第二十一条 会议审查或者函审没有通过的,标准化项目组应当对送审稿进行相应的修改后,重新审查。一年之内重新审查没有通过的该项目将被撤销。第二十二条 通过立项论证的标

8、准项目在制修订中如出现重大技术难点,不能制订成正式标准,该项目将被终止。第二十三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对中市协标准报批材料,主要包括:报批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会议纪要、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见附件 8)的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编写有关规定的,退回标准化项目组进行修改。第二十四条 审核合格的,报送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查,经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会长办公会批准。第二十五条 通过审查批准的中市协标准,发放标准编号,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发布公告(见附件 9)。第二十六条 中市协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相关领域的发展需求,由协会秘书处适时组织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9、第二十七条 复审可以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审查结束时应当填写复审结论单(见附件 10)。第二十八条 中市协标准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不需要修改的中市协标准确认为继续有效;确认继续有效的中市协标准不改变顺序号。(二)需要修改的中市协标准作为修订项目立项,立项程序按照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执行。修订的中市协标准顺序号不变,原年号改为修订的年号。(三)已无存在必要的中市协标准,予以废止。废止的标准号不再用于其它中市协标准的编号。第二十九条 复审结果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发布公告。第三章 实施与评价第三十条 中市协标准为自愿性标准,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各部门、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可自愿采用。

10、第三十一条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根据实际需要,统一组织中市协标准编制单位和项目组成人员对中市协标准的解读、培训、宣贯和推广工作。第三十二条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建立实施激励机制,表彰和奖励在标准化项目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第三十三条 执行中市协标准的成员单位,或使用和引用中市协标准应以标签或说明书标示执行的中市协标准编号;使用技术文件或程序文件说明等形式,应标注所执行的中市协标准编号。第三十四条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不定期对中市协标准进行有效性评估。评估应给出适用、修订或废止的结论。结论为修订的,应给出具体修改建议或解决方案;结论为废止的,应给出具体依据。第四章 经 费第三十

11、五条 中市协标准制修订工作经费,原则上由标准发起单位和参与单位共同承担。会员企业和有关组织可对中市协标准化工作提供资助。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中市协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统一发布实施,版权归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所有。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 3中市协标准制定流程标准立项申请 论证项目可行性通过 报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议按要求补充材料不予立项(终止) 未批准批准协会下达立项书面文件批准组成标准化项目组编写草稿未满足要求终止标准起草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汇总 分析、研究和修改未满足要求送审稿撤销项目(终止)审查 通过报批稿未通过审查修改送审

12、稿重新审查通过报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议批准发放标准编号发布公告印发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立项申请书项目名称中文 制定制定标准号英文 修订修订标准号申请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单位地址邮编电话手机传真E-mail项目任务的目的、意义或必要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拟定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申请立项单位意见:(公章)年月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意见:(公章)年月日注:如本表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标准的申请审查表标准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标准名称提出单位归口单位标准起草情况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标准草稿提出单位主要撰写人标准起 草工作 会议项目时间

13、地点承办单位主要讨论问题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征求意见情况起草组阶段主要技术指标是否完 整准确分歧是否得到解决是否对送审稿进行确认网上征求意见时间意见数基本 采纳不采纳标准经费情况及说明支持单位及支持经费单位名称支持经费审查安排会议审查时间地点承办单位1、会议通知;2、专家组及参会人员名单;3、标准送审稿;4、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5、标准意见汇总表 函审截止日期函审总数1、函审通知;2、专家组及参会人员名单;3、标准送审稿;4、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5、标准意见汇总表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签字)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备注(公章)年月日(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附件 4:编制说明的内容

14、包括: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参与单位、主要工作过程等;二、确定中市协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如项目的社会意义和 经济性,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 则等),修订中市协标准时,应增加新、旧中市协标准水平的对比;三、主要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预期的经济效果; 四、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及水平的简要说明; 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六、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附件 10 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序号条款修改内容修改理由提出意见 单位处理结果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送审稿投票单标准送审稿 名称编号分发日期年月日投票截止日期年月日审查结论同意修改后同意不同意 弃权审查意

15、见签字日期年月日投票须知:请在审查意见前的“”内打“”,只能选择一项,否则投票无效。中市协标准审定会议纪要要点中市协标准审定会议纪要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组织单位、时间、地点,参加会议的代表详情及专家组名单; 二、会议内容,会议过程简介; 三、对标准的修改意见; 四、对标准水平的评价; 五、标准审查投票汇总情况; 六、标准审查会议结论; 七、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标准名称中文英文函审时间发出日期年月日投票截止日期年月日回函情况发出 份;收回 份;未回函 份赞成 共 份 赞成,有建议 共 份 不赞成 共 份 弃权 共 份函审结论标准化项目组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意见:(公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公告20年第号(总第号)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批准(标准名称)(T/CMEA)团体标准,现予公告。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年月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复审结论单标准名称中文英文复审工作组 人员名单复审情况复审意见复审结论继续执行 建议修订废止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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