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北京会场筹备办公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0610-1841NF060940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8年9月2018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北京会场筹备办公项目2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合同格式17第四章 技术需求23第五章 评分标准24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5附件1 投标书26附件2 投标一览表(格式)27附表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28附件4 投标保证金(格式)29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30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31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32附件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2、复印件33附件7-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4附件7-3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35附件7-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37附件7-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38附件7-6 税款缴纳记录39附件7-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0附件7-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良好41附件7-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42附件8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43附件9 项目实施方案44附件10 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45附件11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46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47第七章附注48附注1 保证
3、金退取说明48第一章 投标邀请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现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1. 项目名称:2018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北京会场筹备办公项目2项目编号:0610-1841NF0609403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63.4万元整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 14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9室(北京市
4、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7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314201会议室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9月28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314201会议室8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安排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表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8年9月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 邮编:
5、100010电话:010-84045836传真:010-84045836电子信箱:; 联 系 人:李守平(女士) 侯萌萌(女士)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帐 号:1026 5000 0005 2410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投标人须知中所对应条款号内 容1.1.1采购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小街71号2.1.7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
6、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万元整4.11.3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支行以上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5.12.1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90 个日历日。6.13.1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4 份 电子版:1份(U盘
7、)7.1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9月 287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314201会议室8.17.1开标时间:2018年9月 287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314201会议室9.21.3评标方法: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详见第五章评分标准。10.23.1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各包综合打分
8、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11.24.2审查还包括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圆满的履行合同,最终的审查方式为:(1)对投标人进行询问。(2)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12.28.1履约保证金:(不适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 。(不适用)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 。(不适用)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采购单位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履约保证金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不适用)13.本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个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
9、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14.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不符合下列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文件必须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1.6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2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4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14.6款第二章投标人
10、须知15.3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7.1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9.2.3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3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2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4.3款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6. 税款缴纳记录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良好9.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一览表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签章提供虚假文件
11、或故意隐瞒不良业绩的将导致废标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部分所有*号条款。在节能减排政府采购清单中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如属以上九类产品,根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投标货物产品型号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
12、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1.2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1.2.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5招
13、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5.1提供虚假的资料。1.5.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6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2 资金来源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本项目为财政预算资金)。3 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
14、知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四章 技术需求第五章 评分标准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附注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5. 招标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在投标截止期十六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 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
15、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得将内容拆开投标。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文件应以中文形式提交。7.4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提供一种投标方案,备选方
16、案不予考虑。8. 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1投标书(格式)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4投标保证金(格式)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7-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7-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7-6税款缴纳记录7-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
17、的查询结果信用良好7-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附件9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0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格式)附件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8.2 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9.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2.1对项目的理解程度9.2.2实施方案9.2.3现有技术积累9.2.4质量保障措施9.2.5进度保障措施9.2.
18、6后期服务保障9.2.7团队人员组成10. 投标报价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0.3.1 投标服务的类别、数量及价格10.4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0.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0.5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
19、本须知第20.3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被视为无效投标。10.6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11. 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万元整,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的。11.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北京地区:支票、汇款、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外埠:汇票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11.4凡没有根据
20、本须知11.1和第11.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视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退还投标人。12. 投标有效期12.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视为无效投标。12.2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
21、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需提供盘。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
22、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13.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U盘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投标文件”字样。14.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4.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23、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4.4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4.5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4.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包括未单独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一览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 投标截止期15.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
24、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15.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6.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6.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
25、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7. 开标17.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招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均未出席开标大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开标时,由监标人或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
2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7.3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17.4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8. 组建评标委员会18.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服务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19.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9.1.1 资格性检查 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9.1.2 符合性检查
27、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2投标文件的澄清19.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若
28、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
29、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1. 比较与评价21.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1.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不限于):(1)商务条款有无偏离;(2)技术规格有无偏离;(3)综合实力及技术积累;(4)项目需求的理解;(5)实施方案(6)质量、进度的保障措施(7)后期服务承诺等。21.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30、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2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确定中标23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3.1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
31、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3.2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 确定中标人24.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并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24.2 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24.3 招标人原则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
32、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5. 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25.1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26 中标通知书26.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 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 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 履约保证金:(不适用)28.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
33、证金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28.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7条或28.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七、中标服务费29.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29.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时,由中标单位缴付中标服务费。29.2中标服务费将以现金、支票(北京地区)或汇票的方式进行收取。中标人如未按29.1条规定办理,招标采购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9.3在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第三章 合同格式本合同条款将作为中标合同的基础,具体合同内容在签订合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甲
34、方: (简称“ ”)乙方: (简称“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关于 项目达成如下合作条款:第一条 定义(一) “合同”:本合同正文及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的附件。(二)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等资料。(三) “合同项目”是指甲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所规定的北京市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项目技术要求。(四) “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第二条 合同标的(一)乙方保证本项目于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并交甲方审验合格。第三条
35、 合同价款(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计人民币(小写)¥ 元。该总价是指项目现场完税价格,该价格是满足本合同项目中所要求的一切货物和服务所需的全部成本与费用。第四条 项目要求(一)乙方应采用项目组团队工作模式,项目构成应符合信息所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指标要求。(二)乙方对所建项目要统筹规划,通盘考虑,保证同一项目内容的完成。第五条 付款方式(一)合同项下所有款额应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银行用人民币支付。(二)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与本合同价款等额且符合合同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国税通用机打发票。(三)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的履约保
36、证金,履约保证金应为电汇、支票、汇票或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被没收的,乙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的,乙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在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90日内,如无质量及服务问题,甲方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不适用)(三四)合同第三条中确定的合同总价格由甲方向乙方按如下方式及比例支付:付款里程碑/节点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合计(四五)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五六)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
37、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六七)合同双方各自承担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务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第六条 项目变更变更是指在实施过程中任何因由一方或双方原因或客户需求变化引起的与合同不符的任何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约定的内容、实施计划、费用、双方职责等变动。(一)任
38、何变更指令必须通过项目变更报告以书面形式做出,必须描述变更、变更的原因、变更后的影响和不做变更的后果。(二)双方项目负责人应复核建议的变更并予以批准、拒绝或提议进一步研究。该研究将确定该实施对价格、时间表以及合同的其它条款和条件的影响。 第七条 项目管理双方愿意达成紧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负责人成立项目工作小组,指派专人推进项目工作,协调项目过程中需要配置的资源配合。双方应互相配合,充分沟通。第八条 交付与验收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提供月度工作报告,项目完成后提供验收申请报告,交付物将按合同附件的交付验收标准执行。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一)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之间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
39、(以下简称“通知”)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亲自送达、邮递、传真等),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甲方乙方联系人联系人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编邮编传真传真第十条 违约责任(一)如果甲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款,甲方须每天按逾期付款金额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百分之十。(二)如果由于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项目迟延,乙方应以迟延每天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一)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各方
40、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将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二)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有效和可靠的通讯手段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后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另一方以便其检验和确认。(三)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有效和可靠的通讯手段通知另一方,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方式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并继续合同的履行。(四)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0天,使得甲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则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终止通知须以书面形式送达,则本合同立
41、即终止。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一) 信息传递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二)保密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或公开商业秘密。除非取得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披露。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为执行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及邻接权、专利权)及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
42、传播、出版、发行等活动。乙方负责签署节目中的专家、学者以及相关人员的肖像、语言使用权等事宜。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一)在任何争议解决期间,乙方应该继续提供不在争议项目范围内、并完全不受争议所影响的服务。甲方亦应该按照合同继续支付不在争议项目范围内、并完全不受争议所影响的部分服务费用。(二)所有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该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应依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三)仲裁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四)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仲裁部分以外的合同其他部分。(五)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43、国相关法律。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一)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二)合同有效期为1年。(三)合同双方同意所有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项目实施方案附件二:项目实施清单(五)本合同及其附件为中文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六)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七)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以补充协议予以解决。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44、期: 年 月 日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第4章 技术需求一、 项目背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有关工作部署,2018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拟定于10月上中旬举办,届时仍将设主会场和北京会场。意在总结往届举办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聚焦本市贯彻新发展理念工作新成效、展示创新创业新成果,营造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二、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