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 表 A 什邡市城镇受损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审批表 镇(街道办)名称: 房屋建筑地址 房屋建筑名称 及楼房幢号 房屋建筑 结构形式 木、砖木 混合 钢混、钢 应急评估结论 无评估 中等 严重 房屋所有人(业主代表 ) 联系电话 总户数 总建筑面积 户 m2 委托的 鉴定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 10 人及以上业主 代表 签名 镇(街道办)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房管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四份,建设部门、镇 政府 (街道办 事处 )、 房屋所有权人 (业主 委员会 )、鉴定机构各一份 。 咨询电话 :5995582。 2 附表 E 什邡市灾后城
2、镇受损危房拆除申请审批表 镇(街道)名称: 房屋建筑地址 房屋建筑名称 及楼房幢号 房屋建筑 结构形式 木、砖木 混合 钢混、钢 建筑安全 鉴定结 论 鉴定为不可修复的危房 未完全倒塌危房 房屋安全 鉴定机构 业主代表 姓名及电话 总户数 总建筑面积 户 m2 拆除施工企业 拆除施工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 拆除协议 签订情况 已签订 未签订 拆除施工方案 编制情况 已编制 未编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证书号 全体业主 同意拆除签名 镇(街道办)审 核意见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房管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五份,国土部门、建设部门、镇 政府 (街道办 事
3、处 )、 房屋所有权人 (业主委员会 )、拆除施工企业各一份。 咨询电话 :5995582。 3 附表 F 什邡市灾后城镇受损危房拆除通知书 镇(街道)名称: 房屋建筑地址 房屋建筑名称 及楼房幢号 房屋建筑 结构形式 木、砖木 混合 钢混、钢 建筑安全 鉴定结论 鉴定为不可修复的危房 未完全倒塌危房 房屋安全 鉴定机构 业主代表 总户数 户 总建筑面积 m2 联系人及电话 拆除通知 该房屋建筑经鉴定已严重破坏,无加固价值,必须拆除。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请你们接到本通知书后,于 10日内 委托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对该危房
4、进行拆除 。房屋所有权人不履行拆除义务或无力承担拆除的,政府相关部门将组织强拆,拆除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在毁损住房资金补助中抵扣。 送达人 收件人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建设部门、镇(街道办) 、 房屋所有人 各一份。 咨询电话 :5995582。 4 附表 G 什邡市灾后城镇受损房屋 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划转申请审批表 提出申请房屋名称 申请资金用处 维修 加固 业主委员会或维修加固补助资金银行帐户 资金划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资金划入 银行资金帐户 划转资金数额 划拨资金使用情况 划转资金数额 业主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业主委员会 成员签字及手印 建设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 部审核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申请表业主填写内容的真实性由业主委员会负责; 2、此表一式四份,镇 政府 (街道办 事处 )、建设部门、财政部门、 房屋所有权人 (业 5 主委员会 )各一份。 咨询电话 :599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