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质量及成果总结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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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亭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普查质量评估及成果总结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单 位: 盐城市亭湖区环境保护局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二一八年 七 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3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 6 一、前附表 . 6 二、总 则 . 7 三、招标文件 . 7 四、投标文件 . 7 五、开 标 . 10 六、评 标 . 11 七、定 标 . 13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及要求 . 17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9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 21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及格式 . 25 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盐 城市

2、亭湖区 财 政局 审 批的政府采 购计划 ,盐城市亭湖区环境保护局决定就其所需的亭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普查质量评估及成果总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 :亭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普查质量评估及成果总结项目 2.项目编号 : THCG-2018G-Z105 3.标段划分: 一个; 资金来源: 区财政,已落实; 4.项目内容: 为亭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亭湖区直接负责调查的表格的数据获取、填报;清查质量评估;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分析、问题整改及整体质量控制;普查质量评估;普查

3、技术报告、质量评估报告编制、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普查数据库建立;纸质、电子等普查档案的建档及管理,协助普查验收及成果发布;信息网络技术支持 。 5.服务期: 按照国家、省、市等上级普查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普查成果编制工作,通过国家、省、市等上级普查部门的核查、验收 。 二、预算价 本项目预算价: 40 万元人民币 三、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

4、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相关业务的能力、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投标人必须符合国污普【 2017】 11 号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4 的通知的 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时点同供应商首次报价时间); 3、本次亭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共分为普查质量评估及成果总结项目和污染源清查与普查项目两个项目同时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项目投标,但只能中一

5、个项目。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上免费下载, 服务商 如确定参加投标, 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天前按要求邮箱( )回复和确认。 如 服务商 未按上述要求去做,有可能影响到澄清或补充通知的获取,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

6、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 1 份,副本份数: 4 份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3 日 15 时 30 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东亭国际商务中心 A 座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10 室,盐城市青年东路 53 号。 八、开标时间 2018 年 8 月 3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东亭国际商务中心 A 座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10 室,盐城市青年东路 53 号。 5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名称: 盐城市亭湖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清明 ,联系电话: 15351555879 ;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苏伟项目管

7、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长华,联系电话: 13390736190;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工本费 投标人投标时须在 2018 年 8月 2日 17:00 前按所投的项目交纳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和投标工本费。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及电汇形式,电汇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公司名称。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射阳县双庆分 理处 账号: 32001737440051511379 盐城市亭湖区环境保护局 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6 日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工本费(元) 1

8、亭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普查质量评估及成果总结项目 8000 500 6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 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招标 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

9、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 3)合同条款及格式 ( 4)项目需求 (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0、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8、招标文件的询问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招标人提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人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 简体中文 。 10.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

11、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 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2.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

12、的能力。 12.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3、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1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服务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 报价 )。 8 13.2 标 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3.3有关

13、费用处理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法,固定总价包括技术服务费、评审会务费(含专家评审费、会务接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规定 2002( 1980)号文标准,按中标价格的 1.5%)、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等一切所有费用。总报价以人民币元计。各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招标文件、技术资料和相关规范规定、市场风险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 13.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

14、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6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服务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4、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服务说明 14.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4.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4.3 培训计划; 14.4 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

15、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4.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5、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5、 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5、 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 、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6.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9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

16、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 17.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 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内凭招标人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据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7.4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 17.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

17、)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 3) 投标人之间被 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 4) 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 六十( 60)天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8.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招标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

18、 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 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9、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的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 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

19、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0 19.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20.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20、作无效投标处理。 21、投标截止日期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 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

21、应在封套上加注 “修改 ”或 “撤回 ”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 ”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 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 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4.2开标仪式由招标人组织,采购部门代表、监管代表、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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