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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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枞阳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县委组织部 县财政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办法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8年实施 3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铜政 2018 10号)要求, 现就我县实施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厅( 2016)57 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 2018) 5 号)精神,通过安排贫困村和已出列但发展仍薄弱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加强帮扶经费保障,以加强党的建

2、设为引领,以帮扶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开展。 2018年完成 325 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每半年开展一次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报账。 二、实施内容 (一) 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 65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拨付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 10 万元。由第七批扶贫工作队按照安徽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 2004329 号),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实施村集体经济- 3 -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 情况要及时在任职村公开,接受监督 。 (二) 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 65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扶贫工作队每队每年拨付办公经费 3 万元。 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

3、主要用于选派帮扶干部日常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不得挪作他用,原则上不作为补助村级日常开支。各工作队开支的办公经费由工作队长审批,定期向县选派协调办进行报账,每年向队内通报一次使用情况,结余经费可转下年继续使用 。 三、资金安排及拨付 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2017年省财政已按每村 5万元对我县 6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共拨付第七批 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 325 万元, 2018 年再按每村 5万元拨付 325 万元补齐。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 2:2:1 的比例分级承担。 2018 年选派帮扶干

4、部办公经费每队3 万元,我县 6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 65支扶贫工作队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共 195万元,其中省财政拨付 78万元,市财政拨付 78万元,县财政配套 39万元。 建立健全资金拨付流程机制。省财政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将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选派干部办公经费下达到县,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使用要求 ,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计划备案 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并于 5 月下旬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备案。同时,要指导督促贫困村,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计划和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使用计划

5、,并报乡镇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 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乡镇、开发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将这项民生工程列为重中之重,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相关站所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 成合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重点任务要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推进任务落实。 (二)资金监管。 加强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经费管理,建立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经费监管机制,严禁挪用、截留、滞留、少拨或不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善、票据规范、记帐及时。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将不定期开展督查。乡镇、开发区要结合实际,确保

6、经费使用规范、监管有力,及时做好自查工作,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三)严格考评。 省委组织部将在 11月份开展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市民生办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县委组织部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县基层组织建设考评、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强化问责。 对在省、市、县督查考评中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约谈主要负责人。督查考评中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涉及个人违纪违规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5 - 枞阳县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县财政局 县农 委 县扶贫办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财政支农

7、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财农 2017 1101 号) 、安徽省财政厅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民生工程工作要求和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探索新形势下扶贫工作的新路径,通过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灵活运用市场化手段等,实现财政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村集体资产赢利增值,拓宽脱贫增收渠道,切实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助推脱贫攻坚。 二、目标任务 在 2018年 6 月底前,年度预出列贫困村制定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折股 量化给村集体、贫困户,每年兑

8、现 1-2次资产收益分红。 4-6月份确定项目,拨付经费的 50%, 9 月底前完成 70%, 10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实施内容 贫困村应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村级集体资产台账,及时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新增资产登记入账,分类(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村级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管理,提高资产收益水平;加强村级非经营性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1、将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贫困村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村集体要及时将折股量化的资 产登记入账。 2、中央、省、市、县四级其他财政资金(下简称“其他财政资金”)投入贫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

9、根据不同情况,全部交由村集体持有,记入村集体资产,登记入账。一是其他财政资金投入到贫困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村集体要及时将折股量化的资产登记入账。二是其他财政资金投入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形成的非经营性资产,交由村集体持有并登记入账,对其中直接由企业独立使用、部分或完全在企业基地内部的基础设施(道路、机井、管道、变压器、喷滴灌设施及线路等),村集体可以作价入股、租赁等方式运营,实现保值增 值、分红获利。三是其他财政资金投入贫困村项目形成的资源性资产,交由村集体持有并登记入账,村集体可以作价入股、租赁等方式运营,获取资产收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确定经营主体阶段(

10、5月底前)。 县有关部门出台实施方案,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乡镇要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贫困群众等参与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指导各村确定新型经营主体,签订合作协议。 (二)开展清产核资( 6月底前)。 各乡镇指导年度预出列- 7 - 村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村级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入账,防止资 产流失。清产核资结果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确认。 (三)界定量化资产( 6月底前)。 村集体根据村级经营性资产的用途性质逐项进行分类,准确界定适合折股量化的资产,确定资产及收益量化给贫困户的比例。 (四)明确量化对象( 6月底前)

11、。 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通过民主讨论,村集体确定股权量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数和贫困人口数,经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村集体予以登记确认。 (五)制定量化方案( 6月底前)。 县财政、农业、扶贫等主管部门和乡镇指导村集体制定股权量化方案,方案包括量化范围、原则、标准、 方式、程序、结果、权责、收益分配等内容。股权量化方案制定要通过“四议”(即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程序,通过“两公开”(即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社会监督。 根据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建立公正合理的资产收益分享机制,向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人口倾斜。计算出每个股东应持有的股

12、权数,形成收益权分配台账。 (六)颁发收益权证书( 9 月底前)。 收益权分配台账经公示无异议后,村集体与实施主体签订合同,并按照收益权分配台账向贫困户颁发记名收益权证。 (七)进行收益分 红(保底收益 9 月底前)。 按照量化方案和资产收益情况,每年开展 1-2 次资产收益分红,保底收益应在 9 月底前兑现到贫困户,保障贫困户及时分享资产收益。 (八)加强档案管理(全过程进行)。 实施主体负责全过程文件、会议记录、公示情况及照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村集体加强记名收益权凭证的管理,建立股权台账和股权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报告收益权变动等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

13、)强化组织领导。 财政、农业、扶贫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支持,及 时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支持政策。农业、扶贫、人社、旅游、商务等部门要精心组织,抓好项目实施并强化管理。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精干力量推进项目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助,共同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县财政、农委、扶贫办要负责资产收益扶贫工作业务的培训指导,负责筹集投入设施农业、光伏、乡村旅游和电子商务等项目资金;县农委、扶贫办、人社局、旅游局、商务局要及时认真审核各乡镇申报的试点项目,并提出建议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批;县纪委监委、审计、农委、财

14、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清产核资、产权界 定、折股量化等重要环节的督查,防止虚报损失、低价变卖、转移财产、挥霍浪费等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现象;各村扶贫工作队和包村乡(镇)干部要全程参与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工作;各乡镇纪委、农经站、- 9 - 财政所(分局)负责对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进行全程监管。 (三)加强风险管理。 各地要建立资金投入风险评估机制和资金退出机制,强化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加强风险防控,严把清产核资、实施主体选择、合同签订、项目推进、项目验收和资金安全关,确保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规范有序运行。 (四)强化监督检查。 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资产 收益扶贫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

15、对项目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贫困村资产收益扶贫 8 步工作流程图 1、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2、建立村级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界定可量化资产,确定资产及收益量化给贫困户的比例 4、明确量化对象,确定量化分配的贫困户数和贫困人口数,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精准制定方案,在量化分配资产及收益时,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残疾人贫困人口倾斜 6、规范实施程序,通过“四议”程序,完善并确定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方案,通过“两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建立股权分配台账,发放股权证 8、开展资产收益分红,资料整理归档 资源性资产台账 经营性资产台账 非经营性资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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