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实施意见(试行) 闽新出职改 20051 号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出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更好地调动广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省出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出版行业的实际,现对我省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现在以下单位从事管理、编辑、出版、制作设计、校对等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 员,可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申报评审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1.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省内各出
2、版单位; 2.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在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正式期刊; 3.县以上地方志编纂单位。 二、资格名称、等级和专业 (一)资格名称 正高级:编审 副高级:副编审 (二)专业 1.出版专业,含出版管理,图书、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美术编辑、技术编辑等专业; 2.期刊专业; 3.地方志专业。 三、申报条件 申报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六个方面的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热爱社会主义出版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出
3、版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良好,近 5 年来责编(或复审、终审)出版的出版物编校质量均在合格以上,未出现政治性差错和重大技术性差错。 (二)学历、资历条件 编审(美术编审):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编审资格 5 年以上。 副编审(美术副编审、技术副编审):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出版专业中级 资格 5 年以上; 2.博士学位,取得出版专业中级资格 2 年以上。 (三)出版专业职业资格条件 男 1951 年(女 1956 年)以后出生的申报副编审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四)代表作及专业水平、实绩条件 1编审(美
4、术编审) 取得副编审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 1)科学文化知识广博,把握国内外出版前沿,对编辑出版科学和所编辑的学科(领域)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在全国有影响的编辑出版类专业报刊(具体目录附后)公开发表的编辑出版专业论文 2 篇(每篇字数在 3000 字以上 ,其中可有 1 篇是在国家级专业报刊发表或入选全国出版理论研讨会的所编专业学术论文或序跋,美术编辑人员可有 1篇改为提交 2幅在国家级专业报刊发表或入选全国性专业协会举办的美展、摄影展的美术、摄影作品),或正式出版编辑出版专业或所编专业方面的专著 20 万字以上。 ( 2)能独立进行重大选题策划、组织编辑或审读重点稿件;能完成本单位
5、规定的岗位工作量,并出色地完成单位交给的重要出版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能独立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为本单位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能指导出版人员开展业务工作、进行学术研究 。 各专业申报人员还应具备以下要求之一: 出版单位的专业人员:独立(或为主)策划或责编 1 种国家级重点图书、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成套或系列出版物只算 1 种)以上,且有 1 种出版物获“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出版奖”、“中国优秀图书奖”(或 1种获省级出版物奖一等奖,或 2 种获省级出版物奖二等奖,复审、终审均按 1/3 折算,下同)以上;或获得“全国优秀出版人物奖”、“韬奋出版新人奖”;或为本单位
6、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独立(或为主)策划或责编实现销售 2 万册以上(引进版图书为 3 万册以上)的一般畅销书 1 种以上。 期刊社的专业人员 :学术期刊专业人员,能开拓创新,独立编辑出版有重大学术价值的好文章,反映该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责编或撰写的稿件被国内外重要刊物转载率较高;宣传、文化、少儿、教育、生活类等社科期刊专业人员,能坚持正确出版导向,有清晰的办刊思路和现代的办刊理念。有 1个独立(或为主)策划的栏目或责编的 1篇文章(或该文章所属的科研项目)获省级一等奖(或获省级二等奖2 篇),或是获得“国家出版奖”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或个人被评为全国优秀编辑。 美术编辑人员:出版社申报人员
7、能承担并完成国家重点出版项目的装帧设计任务,年均完成 30 种以 上出版物的装帧设计任务(期刊申报人员必须单独或为主承担所在刊物的装帧设计任务),并获“中国优秀图书奖” 1 种(或省级一等奖 1 种,或省级二等奖 2 种)以上;或获得“全国优秀出版人物奖”、“韬奋出版新人奖”。 地方志编辑人员:撰写出版志书 20 万字以上,或编纂出版志书80 万字以上,或全面指导、编辑出版志书 400 万字以上,并获“中国地方志奖” 1 种(或省级二等奖 2 种)以上。 以上奖项指由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全国性本专业权威的行业协会组织评审的奖项(不含各出版单位自行组织的评奖,下同)。 ( 3)出版社、期刊社申报
8、人员提交 一篇解决本单位业务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报告 1份;出版社美术编辑人员提交装帧设计的作品5 件,期刊社美术编辑人员提交近 5 期的样刊,及相关创作体会文章1 篇;地方志申报人员须提交 1部志书的审稿意见( 5000 字以上)。 2.副编审(美术副编审、技术副编审) 取得出版专业中级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 1)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出版发展动态,对编辑出版科学和所编辑的学科(领域)有一定研究,正式发表的编辑出版专业论文 2 篇(每篇字数在 2000 字以上,其中可有 1 篇为正式发表或入选省级以上出版理论研讨会的所编专业学术论文 或书评、前言、序跋,美术编辑人员可有 1 篇改
9、为 2幅在美术、摄影类专业报刊上发表或入选省级以上专业协会举办的美展、摄影展的美术、摄影作品);或正式出版编辑出版专业或所编专业方面的著作累计 10万字以上。 ( 2)能独立进行选题策划、组稿和加工或设计稿件;能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岗位工作量,并很好地完成出版工作任务,创造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能独立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为本单位的发展作出实质性贡献;能指导新编辑出版人员开展业务工作、进行学术研究。 各专业申报人员还应具备以下要求: 出版社的专业人员:独立(或为主)策 划选题并责编的出版物获省级出版物奖二等奖以上 1 种(或省级出版物奖三等奖 2种);或为本单位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独立(或
10、为主)策划并责编的实现销售1 万册以上(引进版图书为 1.5 万册以上)的一般图书 1 种以上。 期刊社的专业人员:学术期刊专业人员,独立编发的文章质量较高,被国内外重要刊物转载;宣传、文化、少儿、教育、生活类等社科期刊专业人员,能坚持正确出版导向,有较强的策划意识和文字加工能力。有 1 个独立(或为主)策划的栏目或责编的 1篇文章(或该文章所属项目)获省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 2 篇)以上;或个人被评为省级优秀 编辑;或该刊每期发行量在 5 万册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 美术编辑人员:出版社申报人员能承担并完成省级重点出版项目的装帧设计任务,每年独立策划并完成 30 种以上出版物的装帧设
11、计任务(期刊申报人员必须单独或为主担任所在刊物刊的装帧设计任务),其中获省级二等奖以上 1 种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2 种。 地方志专业人员:撰写出版志书 10 万字以上,或编纂出版志书40 万字以上,或全面指导、编辑出版志书 200 万字以上。 技术编辑人员:编务、印务人员必须坚持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有较强的成本控制意识,能完成 本单位的出版计划和工作任务;出版社校对人员能达到“校是非”的要求,每年必须完成 600 万字以上的校对工作量,能承担重要、疑难稿件的校对任务;能指导新校对人员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 3)出版社申报人员提交选题策划报告(或
12、市场营销报告)和书稿审读意见(要求 1000 字以上)各 1 篇(原件的复印件);学术期刊申报人员提交审稿意见(原件的复印件) 2 篇;社科期刊申报人员提交栏目策划报告(或活动策划报告)和文章审改意见(原件的复印件)各 1 篇;美术编辑人员提交装帧设计的作品 5 件(期刊社的提交近 5 期的样刊)及 相关创作体会文章 1 篇;技术编辑申报人员提交1 篇技术改进报告;地方志申报人员提交书稿审改意见 1 篇( 3000 字左右)。 (五 )计算机技能条件 出版专业人员应当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申报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六)继续
13、教育条件 出版专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申报出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必须完成任现职期间的继续教育量,每年不少于 72 学时。 四、破格申报条件 (一)破学历申报 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出版专业高级资格,除了具备本意见第三部分(一 )、(三)、(四)、(五)、(六)方面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编审:在全国有影响的编辑出版类专业报刊发表编辑出版专业论文 3 篇(每篇字数在 3000 字以上,其中可有 1 篇是在国家级专业报刊发表或入选全国出版理论研讨会的所编专业学术论文或序跋,美术编辑人员可有 2篇改为 4幅在国家级专业报刊发表或入选全国性专业协会举办的美展、摄影展的美术
14、、摄影作品);或正式出版编辑出版专业或所编专业方面的专著 25万字以上。 副编审:在全国有影响的编辑出版类专业报刊发表编辑出版专业论文 2 篇(其中可有 1 篇改为在国家级专 业刊物发表或入选全国出版理论研讨会的所编专业的学术论文或书评、前言、序跋,美术编辑人员可有 1篇改为 2 幅在国家级美术、摄影类专业报刊上发表或入选全国性专业协会举办的美展、摄影展的美术、摄影作品);或正式出版编辑出版专业或所编专业方面的著作累计 15 万字以上。 2.经过相当于大学本科程度连续学习培训两年以上(或参加相关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或国家表彰授予的自学成才标兵,可按正常申报晋升高级资
15、格。 (二)破资历申报 取得低一级资格已满 3年不足 5 年申报出版专业高级资格,除具备规定的相应申报条 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受国家人事部表彰的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被评为“全国优秀出版人物奖”、“韬奋出版新人奖”,可破资历申报编审职务。 受省委表彰奖励的省优秀专家,可破格申报副编审职务。 2.编辑出版的出版物获得 “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出版奖”、“中国优秀图书奖”一等奖 1 项以上,或获得“中国地方志奖”一等奖 1 次以上,且个人在其中起选题策划、为主进行编辑或加工设计作用的,可破资历申报编审职务;获得获省级出版物奖一等奖 1 项(次)以上,且个人在其中起上
16、述作用的,可破资历申报副编审职 务。 3.个人责编的实现销售 3 万册以上(引进版图书为 5万册以上)的一般畅销书 1种或 1.5 万册以上(引进版图书为 2.5 万册以上)的2 种以上,可破资历申报编审职务;个人责编的实现销售 2 万册以上(引进版图书为 3 万册以上)的一般畅销书 1 种或 1 万册以上(引进版图书为 2 万册以上)的 2 种以上,可破资历申报副编审职务。 破格申报评审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应遵循逐级晋升原则,不越级申报评审。 五、评审办法 (一)评审组织 1.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由福建省出版专业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随机抽取产 生的评委会负
17、责。福建省出版专业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的组建及委员抽取办法按照省人事厅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闽人发 2002115 号)执行。 2.评委会下设专业组,负责对相应专业的申报人员先行审查评议,提出评价意见,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 ( 二)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评审对象必须较好地履行现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符合相应职务任职条件要求。各单位对申报者的送审材料进行审查把关,客观地写出单位推荐意见,送审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申报公示制。 2.各设区市、厅(局)职称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对象要认真审查,做好委托评审工作。送审材料须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报
18、送。 3.评审前,对申报人员指定的 1 篇代表作(限正式发表的编辑出版专业论文,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进行论文鉴定。 4.出版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应注重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实际业绩的考核。评审结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凡获得到会评委三分之二赞成票者为通过,未获通过者,不再复议。 六、其他 1.其他类别人员根据相关相近原则参照以上条件评审。 2.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按省人事厅有关规定执行。 3.本实施意见由福建省出版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按照分工解释。 4.本文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全国有影响的出版编辑类报刊目录 福建省出版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
19、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二 OO 五年七月八日 全国有影响的出版编辑类报刊目录 序号 报刊名称 刊号 主办或主管单位 1 中国出版 CN11-2807 新闻出版总署主办 2 出版发行研究 CN11-1537 中国出版科研所主办 3 科技与出版 CN11-3209 中国版协科技出版工作委员会主办 4 中国编辑 CN11-4795 中国编辑学会主办 5 出版参考 CN11-3165 中国版协国际合作出版促进会、中国出版科研所 6 编辑学报 CN11-2493/G3 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主办 7 传媒 CN11-4574/G2 中国出版科研所主办 8 中国音像 CN11-3644/G0 中国音像协会主
20、办 9 中国电子出版 CN11-3637/TS 中国版协电子出版研究会主办 10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CN11-2684/G3 中科院自然科学期刊编辑研究会主办 11 编辑之友 CN14-1066 山西人民出版社主办 12 编辑学刊 CN31-1116 上海市编辑学会主办 13 出版科学 CN42-1618/G2 湖北省编辑学会 14 出版广角 ISSN1006-7000 广西出版杂志社 15 新华文摘 CN11-1187 人民出版社主办 16 中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出版工作) CN11-4338 中国人民大学主办 17 中国记者 CN11-1275/G2 新华社主办 18 新闻战线 CN-1
21、337/G2 人民日报社主办 19 新闻记者 CN31-1171 上海市新闻学会、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和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主办 20 中国印刷 CN11-1701/TS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主办 21 印刷技术 CN31-1402/TS 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 22 印刷质量与标准化 CN11-3948/TS 总署主管、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 23 美术 CN11-1311/J 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 24 美术研究 CN11-1190/J 中央美术学院主办 25 中国摄影家 CN11-2830/J 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 26 中国摄影 CN11-1409/J 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 27 中国地方志 CN11-1395/K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主办 28 人民日报 CN11-0065 29 光明日报 CN11-0026 30 中国新闻出版报 CN11-0079 新闻出版总署主管 31 中华读书报 CN11-0160 光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 版协主办 32 中国图书商报 CN11-0130 中国出版集团主办 33 文汇报 CN31-0002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出版 34 文艺报 CN11-0093 中国作家协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