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花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文件编号: GZSW18115FG103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1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1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3-1 第四部分 :合 同 书格式 4-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1花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GZSW18115FG103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1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花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GZSW18115FG103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2 投 标邀请函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广州市花都区环
2、境保护局的委托,对 花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ZSW18115FG1038 二、采购项目名称: 花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 450 万元 四、采购数量: 1 项 五、用户需求书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项目内容: 花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2、采购项目技术规 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 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
3、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属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花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GZSW18115FG103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3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 公开报名 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5、然人的身份证明; (2) 2016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截止日期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诚信投标声明(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4 附件 1)。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 4月 10 日 至 2018 年 5 月 2 日 期间(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
6、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 205 号恒生大厦 B 座 501 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 31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3 日 9 时 30 分 (注 2018年 5月 3日 9时 00 分开始授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 205 号恒生大厦 B 座 501 室(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十、开标时间: 2018 年 5 月 3 日 9 时 30 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 205 号恒生大厦 B 座 501 室(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十二、本公告期限( 5 个
7、工作日)自 2018 年 4 月 10 日 至 2018 年 4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伍先生 采购项目 联系人(采购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592216-818 电话: 020-868858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志 传真: 020-83595411 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 205 号恒生大厦 B 座501 室 联系电话: 020-83592216 邮编: 510010 (三)采购人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陈先生 传真: 020-86885820 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 新华镇
8、 公益大道府西一街 6 号 联系电话: 020-86885820 邮编: 510800 花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GZSW18115FG103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4 十四、信息查询 (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示及公告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 广州 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网 ()。 十五、供应商注册登记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
9、司 2018 年 4 月 花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GZSW18115FG103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1 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花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GZSW18115FG103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2 注:本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精神,做好花都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 508 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 2016 59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
10、的通知( 国办发 2017 82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广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 2017 299 号)等要求, 本项目拟 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有资质的第三方 开展 花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包括 开展普查员培训,污染源清查、入户调查,录入、审核、汇总上报普查数据,编制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确保花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完成。 本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 450 万元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同时,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报价成本 分析说
11、明),投标人需在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一小时内提供详细的报价成本分析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的工资支出,设备投入使用及维护费用,管理费用,税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 及相关佐证材料。如未能及时提供报价成本分析说明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其报价成本分析说明不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总报价包含培训、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录入、统计、报告编制、送审、报告输出、雇员费用、设备 投入使用 费用、交通费用、 预留金、 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 、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投标单位要综合考虑,未考虑报价视为含在其它报
12、价中。 二、项目目的 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花都区行政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花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GZSW18115FG103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3 三、项目普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时期资料为 2017年度资料。 普查对象为花都区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范围包括: 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
13、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 工业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 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对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等进行登记调查。 按照国家和省的专项部署,以及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穗环 2017 92 号)的要求,做好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 8 类重点行业 15 个类别的矿产 采选、 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工作。 2. 生活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花都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
14、下统称生活源锅炉),行政区域内市政入河( 海) 排污口, 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3.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其中: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 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 疗废物处理( 处置) 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 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垃圾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 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 集中
15、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 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4. 移动源。 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 其中, 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 船舶、 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普查内容与技术路线 (一 )工业污染源。 花都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GZSW18115FG103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4 1. 普查内容。 ( 1)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 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运行情况等。 ( 2)废水污
16、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 3)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 ( 4)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2. 普查技术路线。 ( 1)全面入户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按照基于实测和综合分析制定的分行业分类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 2)工业园区( 产业园区) 管理机构填报
17、园区调查信息。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填报工业污染源普查表。 (二)生活污染源。 1. 普查内容。 ( 1)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 源使用情况。 ( 2)市区、镇( 街)的市政入河( 海)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 ( 3)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 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 4)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2. 普查技术路线。 ( 1)登记调查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 2)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结合产排污系数核算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 3)通过典型区域调查和综合分析,获取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相关活动水平信息,结合物料衡算或产排污系数估算生活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 4)利用行政管理记录,结合实地排查,获取市政入河(海)排污口 基本信息。结合排放去向、市政入河(海)排污口调查与监测、城镇污水与雨水收集排放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及排放量,利用排水水质数据,核算城镇水污染物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