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温岭市滨海镇四湾村等七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温岭市滨海镇四湾村等七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招 标 人: 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盖章) 联 系 人: 张权 联系电话: 13758660983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联 系 人: 杨桂芹 联系电话: 0576-86151909 13706542363 2018 年 9 月 - 2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招标文件 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
2、据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五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六节 开标 第七节 评标 第八节 合同授予 第九节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第十节 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二、评标程序 三、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第六章 技术规范及图 纸 第七章 工程预算书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岭市滨海镇四湾村等七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已由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温发改证 2017 379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镇、村自筹 ,招标人为 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3、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滨海镇四湾村和永丰两个行政村。项目区建设规模 2.4911 公顷,其中四湾村 1.3532 公顷、永丰村 1.1379 公顷。 2.2 计划工期 : 90 日历天内(含 90 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 1934805 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 资质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 次 招标要求项目 经理 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
4、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取得浙江省水利厅颁发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 。 3.3 本次招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或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www.tz-)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 32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为 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 五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
5、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6. 发布公告的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www.tz-) 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滨海镇委 (山金线东 ) 联系人: 张权 电 话: 13758660983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大道 133 号广明大厦 12 楼 1206 室 联系人: 杨桂芹 电 话:
6、 0576-86151909 13706542363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1 1.1 工程说明 项目名称 温岭市滨海镇四湾村等七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 滨海镇四湾村、永丰村等 招标人 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设计单位 台州市东方国土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 2.1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3 2.2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内(含 90日历天) 4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5 3.1 资金来源 镇、村自筹 6 4.
7、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取得浙江省水利厅颁发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 。 7 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8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 备会 不组织 9 6.1 分包 不允许 10 9.1 投标人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11 9.2 招标人书面澄清招 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 - 5 - 12 10.1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 项号 条
8、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13 16.1 投标有效期 90天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算) 14 1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25 日 16 时整 户 名: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财政所 开户行:温岭农商银行滨海支行 账 号: 201000025481403 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 “四湾等七村复垦” 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或转出)。 15 18.2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6 20.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与
9、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 2018年 9月 27日 下午 14时 30分 地点: 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 五楼会议室 17 22.1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 点 开标时间: 2018年 9月 27日 下午 14时 30分 开标地点: 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 五楼会议室 18 30.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 现金 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 采用现金形式: (电汇或转账) 开户行: 温岭农商银行滨海支行 户名: 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财政所 账号: 201000025481403 - 6 -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总则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10、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定,招标条件已经具备,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用承包人。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 1项所述。 1.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滨海镇四湾村和永丰两个行政村。项目区建设规模2.4911公顷,其中四湾村 1.3532公顷、永丰村 1.1379公顷。 2. 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及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 2.2 本招标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项所述。 2.3 本招标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项所述 。 3. 资金来源 3.1招标人的资金已通过 投标人须知
11、 前附表 第 5项所 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项所述。 ( 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4 投标人不得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工程前
12、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三)为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 - 7 - (四)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5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标中如有瞒报、漏报、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3、,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投标人可自行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5.3 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 分包 6.1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7. 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中标价的 0.5%支付
14、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二节 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六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 8 -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第八章 预算书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8.2 除本须知 8.1条内容外,按本须知第 9、 10、 11条发出的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自
15、相矛盾、多种含义等问题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正。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号码: 86152909)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9.2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项规定的 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或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接到澄清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
16、清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 1 在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 前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或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0.2 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在接到修改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 11.1 潜在投标人
17、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1 日内作出答复。 - 9 - 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 预算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2、计价依据取费标准 12.1 本工程计 价依据: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 201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201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 2016)、浙土资厅函 2016550 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土地整治项目预算计价规则的通知”。 12.2 有关事项说明 12.2.1 本工程按 2016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执行,人工预算单价甲类为 73 元 /工
18、日,乙类为 53 元 /工日,进入直接工程费的材料预算价限价为:块石、片石 34 元 /m,砂子、石子 64 元 /m,条石、料石 77 元 /t,水泥 350 元 /t,标砖 450元 /千块,钢材 3500 元 /t,柴油 6500 元 /t,汽油 7000 元 /t,锯材 1600 元 /m,生石灰 300 元 /t,树苗 15 元 /株。 超过限价部分单独计算材料预算价差,只计取材料费和税金,不参与取费。 12.2.3 措施费计临时措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安全施工措施费等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执行,利润、其他费用预算等费率根据该编规执行。其中各类
19、工程(除安装工程不变外)的间接费率均增加 0.8%,税金按 10 计取,施工机械台班费一 类费用中的基本折扣费、大修理费及经常性修理费除以 1.1 调整系数。 12.2.4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法计算。 12.2.5 本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按台州造价正刊 2018 年第 6 期信息价(温岭)计算。 12.2.6 本工程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及设计提供的数据计算,结算时应根据竣工图纸按实计量。 12.2.7 本工程的电按自发电考虑 1.03 元 /kwh 计算。 12.2.4 本工程四湾村弃土外运运距暂按 1.5km 计算;永丰村弃土外运运距暂按3km 计算,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结算时按实计量。 12.2
20、.5 本工程窑基拆除工程量为暂估, 结算时按实计量。 12.2.6 本工程不可预见费 20 万元,由业主掌握使用,主要包含泵房设备等。 12.3 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 10 -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招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3.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 ,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本工程项 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标两部
21、分组成。 14.2 商务标包括 以下内容: 14.2.1投标函 14.2.2投标报价计算书 (招标文件所附预算书将自动成为商务标组成内容,且将为合同组成部分,投标时不提供) 14.3 资格标包括 以下内容: 14.3.1 资格后审申请书 14.3.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4.3.3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 14.3.4 拟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14.3.5 温岭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14.3.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4.3.7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水利部或水利厅 颁发的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 ) 复印件; 14.3.8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水利部或水利厅 颁发的有效的安全员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C类证书)复印件; 14.3.9外地进浙单位参加投标前应当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打印件。 15.投标报价及投标工期 15.1 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 ,但 不得以低于 其企业成本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