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 录 竞赛规程 2 赛区竞赛委员会及办事机构人员名单 7 仲裁和裁判员名单 8 各代表队名单 9 竞赛日程 12 团体三人比赛成绩登记表 13 比赛场地示意图 19 2 2014 年佛山市中小学生毽球 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佛山市教育 局 二、承办单位: 佛山市第一中学 三、竞赛时间: 2014 年 11 月 7-9 日。 四、竞赛地点: 佛山市一中体育活动中心。 五、参赛单位: 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高明区 、市直属学校 。 六、竞赛分组和开设项目 (一 )竞赛分组:初中组、小学组。 (二 )开设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人、女子单人。 七、运动员资格 (一 )具
2、备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广东省户籍,佛山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籍的学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 (二 )思想进步,文化课考核成绩合格,经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项目的在我市在校在读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 (三 )参赛运动员必需符合如下年龄规定:高中组( 1996 年 9 月 1日以后出生),初中组( 1999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小学组( 2002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四 )符合参赛年龄要求,但已进入高校或已取得高中阶段毕业再3 复读的学生、已被省体工队转正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五 )省、市体育
3、运动学校学生参加青少年竞技体育组比赛;双重学籍的学生(即同时具有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和省或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往届毕业生、补习班学生 、寄(借)读生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已正式调入省、市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 (六) 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上场比赛 (不认可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或派出所证明 )。 八、报名规定 (一)可报领队各 1 人,教练员各 2 人,男、女运动员各人。 (二)团体赛各单位各组别限报一队,单人赛各单位各组别可报人。运动员不得兼报团体赛和单人赛。 九、报名办法及日期 (一 )第一次报名 :201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四)前将项目报名
4、表报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联系人:孙建群 电话: 83380500 传真: 83205002,电子邮箱: 21038650 ) (二 )第二次报名: 11 月 4 日上午 9:30 交报名表审核运动员资格并召 开 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 会议 和抽签 。 地点:佛山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十、竞赛办法 (一 )大会将根据各组报名情况设比赛赛制。 (二 )循环制时,胜一场得 2 分,负一场得 1 分,弃权得 0 分,按4 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如有两队积分相等时,以相互间胜者名次列前;如有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则以总净胜局数多者列前,仍相等时则以总净胜分数多者列前。 (三 )采用中国毽球协会最新审定
5、的毽球竞赛规则。每场比赛采用三局 二胜制,三人赛 21 分制,其它为 15 分制。 (四 )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上场比赛。 十一、比赛服装、器材 (一 )各队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号码清晰。 (二 )运动员比赛服装上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所填相同。号码不符或无号码、重号者不得上场比赛。 (三 )运动员一律不得佩带项链、手表、等饰物上场比赛。 (四 )比赛用球:“新健牌” 彩色球(桃红色)。 (五 )网高:初中男子组为 1.60 米;初中女子组及小学组均为1.50 米。 十二、 资格审查 (一 )为了端正赛风,各参赛队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 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
6、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 (二 )本次比赛组委会的处理决定为运动员资格最终处理意见。 (三 )各单位报名时必须按规定日期、要求进行运动员注册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 )对违反本规程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参照全国学生体育5 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予以处罚。 (五 )组委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作如下处罚: 1赛前:报名结束后 ,如果运动员情况不符本届运动会参赛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不得换人。 2赛中: 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队)余下所有比赛及已取得的成绩、名次,追回奖品;下一届市中运会在该代表团总分中
7、处以每人扣 10 分的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及通报全市。 3赛后: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或该运动队的比赛成绩,追回奖品,追究责任人及通报全市。 4凡比赛已排定名次及颁奖,因资格等被取消成绩而造成的名次空缺,不追补。 十三、名次录取、计分和奖励 (一 )团体赛和单人赛各组名次如数录取。 (二 )计分办法:单人赛前八名按照 9、 7、 6、 5、 4、 3、 2、 1 计分,如取前七名,则按 9、 7、 6、 5、 4、 3、 2 计分,如此类推 。 (三 )奖励办法。 1设团体总分奖,各单位以其团体赛和单人赛名次得分累计。得分多者列前,如遇总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前列,余此类推。 2 奖励获得各组别
8、团体总分前八名的队伍,并分别颁发奖杯;对获得前八名(队)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3 比赛评选“优秀体育辅导员”“优秀裁判员”。 6 十四、报到日期与报到事宜 (一)裁判员于比赛前一天报到并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二)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凡开赛 15 分钟后未到场者,作弃权论。 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持有的广东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 证。 十五、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六、经费 (一)各代表队参赛经费由参赛单位自理。 (二)仲裁委员、裁判员及大会工作人员的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七、保险 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都
9、必须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予参赛。 十八、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 十九、执行反兴奋剂条例。 二十、未尽事宜及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7 赛区 竞赛委员会及办事机构人员名单 主 任: 严冰 副主任: 谭根林 梁南贻 委 员: 庞志阳 孙建群 叶建光及各代表队领队 竞赛组: 组长:孙建群 成员:叶建光 彭 越 黄汉伟 场地器材组: 组长:叶 青 成员:陈永财 蔡辉喜 后勤保卫组: 组长: 孙 军 成员: 吴创峰 戴梁能 张文美 保安员 4 名 宣传组 : 组长:黄广慧 组员: 学生 6 人 医
10、务组 :温虹瑜 2 人 8 仲裁委员会 主 任:孙建群 副主任:钟宏伟 叶建光 裁判委员会 裁 判 长: 叶建光 副裁判 长: 关家辉 张全伟 宋文龙 裁判员: 许剑锋 林仕艳 胡 勇 赵海勇 何伟坚 孔明生 郭继聪 黎妙焕 李志坚 宋传斌 欧阳烨 张觉山 关武强 冯春霞 邝湛贤 彭 越 柴 政 黎建辉 陈力雄 李润芳 邓超干 吴鉴明 陈华亮 周洁容 黎光辉 梁上冲 曾飞龙 邱伟联 洪宇龙 梁祖怡 冯志恒 黎胜球 郭永 祥 梁劲柱 冯志刚 黄汉伟 学生辅助裁判 12 人 检 录: 麦文远 总记录: 叶建光(兼) 9 各代表队名单 市直学校 初中组: 华英学校 领 队: 罗 钢 教 练: 邹瑞彬
11、 杨玉娟 男运动员: 胡家瑜 林柏臻 沈 悦 官学骏 刘学迅 梁嘉城 女运动员: 吴雨然 戴延晶 潘相颖 霍敏桦 何江璇 毛雨晞 南海区 初中组: 平洲四中 领 队: 郑锦锋 杨晚清 教 练: 李波 叶威 吴宇锋 成林生 男运动员: 卢嘉豪 邵锦基 余家福 郭炳恒 何 钜勇 麦尔本 女运动员: 何绮游 梁晓雯 梁敏婷 陈颖仪 黄静洳 小学组: 南海区石门实验小学 南海区林岳小学 领 队: 刘 军 梁国宁 教 练: 梁蓥颐 陈绮君 王小恋 男运动员: 高佶裕 刘煜翰 李沛聪 林桂帆 郭裕坤 梁文辉 女运动员: 甘铠璐 邵焯敏 邵韵霏 冯梓楹 郭颖琳 伍颍仪 10 禅城区 初中组: 澜石中学 领 队: 郑继雄 教 练: 郑程泽 李文恩 男运动员: 劳智鹏 周启俊 陈敏聪 邹嘉豪 陈嘉杰 何荣 女运动员: 陈 婷 周雪红 万家敏 巫淑娟 陈绮棋 吴婧仪 小学组: 禅城区澜石小学 领 队: 梁淑华 教 练: 陈奕玫 周剑豪 男运动员: 黄东健 郭嘉越 陈永元 陆荣俊 高学极 女运动员: 梁卓滢 冯丽莎 李 彤 杨仙凤 傅雨婷 潘梓君 高明区 初中组: 杨和中学 领 队: 梁礼华 教 练: 李土德 吴旭锋 庞贤龙 黎召勇 男运动员: 杜家键 莫华全 谢兆锋 谭鸿益 朱宏华 符文浩 女运动员: 谢舒欣 温丽贤 杜依瑶 潘素全 李梓欣 莫婉琳